高校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高校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预算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高校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上海理工大学
(以下简称“学校”
)合同管理,维护国家及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学校或学校授权的职能部门为主体,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合同
(或协议,下同
)。第三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合同管理体制。
第四条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合同由合同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合同专项归口管理部门依各自权责进行管理和办理。合同综合归口管理部门与合同专项归口管理部门统称
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校长办公室作为合同综合归口管理部门,行使合同管理职能,统一指导学校合同事务。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学校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二)为校内各单位办理合同事务提供必要的法律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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