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农理论》问题就在于假设前提是分成的结果是合理的而论证分成是合理的。佃农的收益是大于其机会成本的。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佃农的分成利润就极低,而地主的分成利润极高。这就变成了地主一个人对佃农机会成本与分成利润的博弈了。这不变成了佃农被严重剥削了。个人感觉张五常没有说到佃农的博弈选择。即使是在机会成本与分成利润中选择,由于佃农对外界的信息不够了解,所以会降低自己的机会成本。况且还有一点,机会成本是一个跳跃性的变量。这就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问题,谁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变成凤凰。但自己能变成凤凰的那一时刻起,机会成本就变得极高。所以说对于机会成本存在跳跃性变化就难以计量。还有,佃农理论没有说到要素的流通与转变的问题。对于佃农理论能分析出分成有效问题。但我不知道为什么在新中国土改之后,农民选择拥有自己的一块自由土地耕种,农民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的问题。那不是说,自有能更有效?这产权判给谁就出现问题了。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