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买贵卖与平卖贵买
做生意就要做到平买贵卖,这是根本不用想的定律。否则做生意干什么?因为做生意就是要赚钱的呀,而要赚钱就要以更低的价钱买入以更高的价钱卖出。这是只要是人都是必定会懂必定要做的事,反之就不是人做的事。
但是,相反的情形竟然并非没有,即平卖贵买。这是明显要亏钱的生意呀,怎么会有呢?但是现实中仍然会有并且规模并非不大。为什么有?因为通过平卖贵买也有人赚钱的呀。
经过仔细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这两种情形的存在根据到底是什么。即:只要是买卖自己的货物,那么必定是正常的平买贵卖;反之,出现平卖贵买的,也只能是:买卖不属于买卖者自己的别人的货物。对于别人的东西,卖贵对于卖者可能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反而卖便宜与买贵有可能获得额外的好处,因为他可以从代理对象中获得额外的好处。当然了,如果卖贵买平也有可能从货物的主人(代理对象)那里获得好处,那么他就会把货物按正常情况卖贵买平。但如果从货物的主人那里没获得较大的好处,则卖者有可能转而将货物卖得便宜点,和将货物买得贵点,以谋求从对方那里获得好处。
所以对于买卖关系来说,如果出现“买卖别人货物”的情况,那么情况就非常复杂了。如果买卖别人货物的情况大量存在,那么就会出现大量和各种难以名状的情况。而只有回到买卖自己的货物的情况下,才是回归常理状态的。因此能够普遍体现“买卖自己货物”的体系,才是正常与常理的状态。反之就是非正常非常理的状态。水往低处流是正常常理的状态,而非要搞成水往高处流,那么就要耗费力气了,一旦少了力气那么水就会停止向上流,或者水就会重新从高处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