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数位 才能生存
· 2011-12-24 01:17
· 中国时报
· 【王干任】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122400427.html
日前瑞士ZF的调查研究,有三分之一的民众从网络上下载非经授权的音乐、电影、游戏。不过,瑞士ZF最后决定维持「个人用途」的非经授权下载的合法性。无独有偶,荷兰ZF的研究报告也发现,档案分享有助于提振经济。
瑞士ZF的研究报告发现,任何一种新媒介的出现,都会出现滥用行为,这是科技进步的代价。就好像非经授权的使用内容商品,并非数字时代才有,图书还是纸本,音乐还是卡带的时代,不想买书的人,还是可以透过盗印、盗录,也还是有盗版滥用的情况存在,只不过数字时代后,盗版的便利性随着数字复制能力的大幅提升而变得简单、容易许多。不过,简单与容易,不代表不需要付出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经济成本,也必须承担风险。
以非经授权的音乐下载来说,下载者必须承受计算机被病毒入侵的风险,必须花时间寻找可供下载的数字内容,甚至要花时间破解加密的正版产品,为了盗版必须提升计算机的功能,花费金钱添购额外的设备等等。也就是说,数字时代的盗版虽然因为技术变得容易而让门坎大幅下降,却不代表成本为零。
如何缩短取得正版与盗版之间的成本价差,就成了正版的数字内容产业者争取非经授权的个人使用者的一大机会。假设今天数字商品的选购与使用的价格大幅下降,购买路径又方便,购买者又不须承担非法下载的风险,则选择购买正版的消费者一定会增加,毕竟非经授权的免费下载,最后只是下载了一堆无用的数字内容,囤积在计算机里,还得定时清空,甚至会变成非法下载强迫症。
例如,美国的电子书的售价只需九.九九美元,远低于一般精装纸本书的至少廿五美元,创造了电子书的巨大商机,亚马逊的电子书销售量已经超越纸本书,书籍销售并没有因为电子书的普及而下滑,反而因为电子书无国界,开拓了美国本土以外的市场。诚如瑞士ZF的报告所说的,在新科技出现的时代成为赢家的人,一定是那些懂得使用新科技提升竞争优势的人,输家则是没有顺应科技发展,想继续维持旧有商业模式的人。
过去全世界的唱片业,在电子媒体崛起后,依旧不愿意降低CD售价,使得消费者转向非经授权的下载模式取得音乐,世界各国的唱片集团对非经授权的非法下载者提告,提出天价的求偿金,但并没有遏止非经授权的下载风气,反而让下载者更同仇敌忾团结一心,直到唱片业放弃去阻挡数字下载狂潮,进行产业转型。
从此卖唱片不是唱片产业最重要的获利来源,开演唱会、贩卖授权商品,接广告代言与商演才是(好比说台湾知名乐团五月天,就以大量的全亚洲巡回现场演唱会做为经营模式,建立粉丝的忠诚度之余,也创造惊人的获利能力),也从而找出新的获利模式,于是也就越来越能接受非经授权的个人下载,甚至演变成主动公布新的音乐让个人用户下载。
瑞士ZF认为,非经授权的个人下载看不出对国家文化产业的发展有任何影响,况且ZF为了取缔非经授权的个人下载花了太多钱,成效又低。娱乐产业反对科技创新的是害怕自己的娱乐王国将会因此倒闭,基于对新环境的恐惧所以才会抗拒非经授权的个人下载,然而,如果愿意调整,娱乐产业可以从新的科技环境中找到新的获利模式。
如果不愿意适应消费者行为模式改变的娱乐产业业者,瑞士ZF的建议是:等着倒闭吧!娱乐业与其要求ZF花大钱取缔非经授权的个人下载,不如多想想如何顺应新科技媒介开展新的获利模式,才是王道。
(作者为文化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