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媒公司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传媒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传媒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传媒公司印章应分类管理,实行统一制作、备案、使用和收回制度。
第四条 传媒公司印章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改变印章面貌、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传媒公司应当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定期对印章进行检查和清点。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和用途
第六条 传媒公司应当设立以下印章:
1、公司公章
2、财务专用章
3、合同专用章
4、发票专用章
5、人事专用章
6、工商注册章
第七条 传媒公司印章的使用应当根据其功能和用途,不得对印章的内容和方式进行修改和更改。
第八条 传媒公司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应该在财务主管的监督下进行,并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传媒公司授权,不得使用印章。
第十条 发票专用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和标准进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传媒公司授权,不得使用印章。
第十一条 人事专用章的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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