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什么叫经济?什么叫经济学?
经济的本意是经民济世,使人民的生活好。但是,怎样才能使人民的生活好?这就要研究救济。而研究经济,就是研究生产、分配和消费。所以经济可以说就是对物质财富的生产、分配、消费这一活动过程的统称。
别看经济的意思就是这六个字,可是在这个活动过程中,是有许多学问的。例如,在生产环节,什么样的生产方式才能使效率达到最高?是个体单干的效率高,还是相互协作的效率高?企业内部相互协作,而各个企业、各个行业分属于不同的主人,之间相互分离,各打各的算盘,各顾各的利益,这一生产方式我这里把它称为“小协作大单干”的生产方式;企业内部相互协作,同时各行业之间、各企业之间也相互协作,如同一个企业内部相互协作的程度一样,这一生产方式我这里把它称为“整个社会完全协作”的生产方式,这两种生产方式,是前一种的效率高,还是后一种的效率高?在分配环节,怎样的分配才是最合理、最科学的?是自给自足最合理最科学,还是商品交换最合理最科学,还是武力抢夺最合理最科学,还是自由竞争最合理最科学,还是剥削最合理最科学,还是按资分配最合理最科学,还是按劳分配、按需分配或平均分配最合理最科学?在消费环节,怎样消费才是最合理最科学的?人类是应该节制消费,还是应该自然消费,还是应该放纵消费甚至刺激消费?应该优先消费什么资源,迟后消费什么资源?上面三个环节之间有没有关系,相互之间有没有影响?不同的生产方式是否对应着不同的分配制度和不同的消费类型?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公有制、私有制)是否有关系,不同的经济制度是否对应着不同的生产方式、分配制度和消费类型?市场经济里为什么会有贫富差别出现,贫富差别是否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等等,问题很多很多。而这些问题,都是要由经济学来回答的。
那么,什么是经济学呢?
对这个问题,历来的大方之家们的回答都不尽相同,定义也多种多样。下面是我从网上搜罗的几种最有权威,最有影响,最流行的解释或定义:
1 经济学是研究人和社会如何进行选择、使用可以有其它途径的稀缺的资源以便生产各种商品,并在现在或将来把商品分配给社会的各个成员或集团以供消费之用。(这是美国权威推崇的定义,也是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最流行于中国高校的定义。)
2 保罗·A·萨缪尔森说:经济学是研究社会如何利用稀缺资源,以生产、分配商品给不同社会成员的学问。
3 经济学是研究财富的学问。
4 经济学是研究如何有效积累财富,并权衡各种有利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使用的科学。
5 经济学是研究如何实现稀缺资源的最佳配置,以使人类需要得到最大限度满足的一门科学。
6 马歇尔说:经济学是一门研究在日常生活事务中过活、活动和思考的人们的学问。但它主要是研究人的日常生活事务方面最有力、最坚决地影响人类行为的那些动机。
7 弗里德曼说:经济学是关于某个特定的社会如何处理它的经济问题的科学。凡是要用不充足的手段去达到各种各样目标的时候,就存在着经济问题。
上面这些答案如何呢?
在这里,我可以毫不客气毫不谦虚地说:这些答案,无一例外都是不着边际。现在,我先只简单地这么说:经济学要研究要寻找的是人类的最完美的经济制度和最完美的经济活动方式,以使人类最长期、最合理、最和谐地生存和最科学地发展;它既不研究财富,也不研究稀缺资源的最佳配置,也不研究人的积极性和自私性等等,经济学可不愿多揽闲事。至于上面那些答案的错误,我就不直接批判了,这太费口舌了。那些错误,我打算用中医的扶正祛邪的手法来对付。这个手法就是,不直接攻击病邪,而是先固本培元,扶植正气。把正气一扶起来,一正压百邪,百邪自然就不能生存了。所以,看到后面,大家自然就会知道那些答案是多么荒谬了。这里,我也顺便先交代一句,我这篇经济学之所以叫《经济学正义》,就有扶正的意思。
既要扶正,那就得先说出来经济学的正确定义。那么经济学的定义应当是什么呢?
我们都知道,物理、化学都是科学,而物理是研究物体运动规律的学说,化学是研究物质变化规律的学说,所以,科学必须是研究规律的。因此,如果经济学也想使自己成为一门科学的话,它也必须研究规律,即研究经济活动中的规律。如果它不想让自己成为科学,就想这么破罐子破摔下去了,那我就什么也不说了。如果它也想成为科学,那它就非研究规律不可。所以,经济学是研究经济规律的学说。
一说出这个定义,有人就可能要质问我了:“经济学应该能正确地解释经济现象,而你却说经济学应该研究经济规律,那么研究出来经济规律,就能正确解释经济现象吗?”我要说:“能,一定能。”只要我们研究出来的规律是正确的,就一定能正确地解释经济现象。而且,要想正确地解释经济现象,非研究出来正确的经济规律不可,研究不出来正确的经济规律,就谈不上正确地解释经济现象。
我先拿物理做个例子。在牛顿发现万有引力等定律之前,人类对落体现象的解释是五花八门,“异彩纷呈”,但都似是而非。一种解释,只能说通一种落体现象,但说不通其它落体现象,很多解释互相矛盾但又同时流行。自牛顿发现万有引力等定律之后,人类才能正确地解释各种落体现象,而且以前的诸多种解释也都自动消失,被人类逐渐遗忘。再拿化学来说,在氧化规律被揭示之前,人类对燃烧现象的解释也多种多样,群雄并起,有火素说、燃素说等等这说那说的,都各竖一帜,招兵买马,占山为王,互相攻击,但是没有一方正确。拿燃素说来说,木柴能燃烧,持这种观点的就认为木柴里含有燃素。可是,木柴在密闭的环境里就不能燃烧了,难道同样的木柴,有时有燃素,有时又没有燃素?这样,燃素说就碰到麻烦了。可是,由于它能“正确”地解释开放环境里的很多燃烧现象,所以还是有许多人热捧它,但是它仍然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直到出现氧化说之后,人类才能真正正确地解释各种各样的燃烧和不燃烧现象。从上面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研究规律是多么重要。
从上面两个例子我们还可以知道,假如某一个理论,不能完全解释它“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现象,哪怕只有一个反例存在,哪怕是差之毫厘,那么这个理论就是完全彻底错误的,我们就要毫不留情,毫不犹豫地把它推翻,去重新寻找正确的理论,而不要津津有味地死守这个理论固步自封,也不要试图对它进行修补以使它成为真理。当有多个互相矛盾的理论来解释某一种现象时,也不要认为某个理论比其它理论能解释的现象多一些,这个理论就比其它理论离真理近一些,其实它们是一样地荒谬,离真理是一样地远。例如,燃素说尽管比火素说等能解释的燃烧现象多,它也和其它学说一样错误,不要认为把燃素说修补修补就可以成为真理了。再例如,如果后人把亚里士多德的“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下落得快”的落体理论,修改为“密度大的物体比密度小的物体下落得快”,这就能解释地球上几乎所有的下落现象,连伽里略的“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实验也否定不了它,可是它仍然是荒谬的,和原来一样荒谬,不能说比原来有进步。不仅如此,相反,还要说它比原来更荒谬,因为它更能迷惑人,使人更迷恋于它,不愿意再去追求真理。列宁说,谬误和真理只差一步。我要说,谬论和真理,就好象分别在隔着一层薄纸的阴阳两界,虽然近在咫尺却又相离万里,如果不捅破这层薄纸,谬论就将永远在阴界里游荡,就永远离阳界一样远。可笑的是,主流经济学就是始终都在阴界里游荡的,它却吹嘘自己在不断地进步。
与物理相比,可以说,今天的主流经济学(特指马列经济学之外的经济学)就相当于处在牛顿之前甚至更早之前的物理学时期。在物理学的早期,人类对最简单的机械运动现象的解释也是混乱不堪的,每一个所谓的物理学家都有一个和他持相反观点的所谓物理学家存在。比如说,当人们都普遍信奉亚里士多德的落体理论时,伽利略却偏能让两个大小不同的铁球同时落地,尽管他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是什么规律起的作用。同样,在今天的主流经济学领域里也是这样的混乱。通观经济学的历史,可以说从来都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从威廉·配第(Petty William)和皮埃尔·布阿吉尓贝尓(Boisguillebert Pierre),到亚当·斯密(Smith Adam)和大卫·李嘉图(Ricardo David),到马尔萨斯,再到凯恩斯等等,并一直到今天的各大门派就如同盲人摸象,天天争斗不休。这个人刚把对手打倒,自己还没站稳,又被后面的觑个破绽,一脚踢翻在地。学习者头一天刚拿到张三的“这个说”,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第二天又得扔了,开始学习李四的“那个论”,令人无所适从,劳而不获。可想而知,用这样的经济学来指导经济建设,怎能不象瞎子带路一样,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而且由于在经济学上历来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经济学就好似橡皮泥一样,经常被一些阴谋家随意地捏来捏去,为他们倒行逆施作开路先锋,失尽了经济学的光彩。
(待续)
原材料被做成消费品之后,它们就永远收不回来了,以为卖消费品赚了钱就收回了成本并且有盈余,这样的观点是微观的看法,是荒谬的。例如,水泥、钢筋被铺成路后,就被消耗了,永远也收不回来了,以后最多就是收回一些废品,不要以为收过路费就能把成本收回甚至还能赢利,从宏观上看,收不收过路费都一样,收的过路费不过是花纸。
六 价值与价格
(本节继承了传统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并在此基础上推翻了价值规律。)
(一) 价值、定价值
当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斧头进行交换,应按怎样的比例呢?值得庆幸的是,经济学界的前辈们找到了商品交换的原则——等劳动时间交换[1],给我们后人省了不少力。为什么要求等劳动时间交换呢?这是为了防止交换双方在商品交换时一方吃亏,一方占便宜,避免贫富分化的发生。
假设在原始社会,只有两个人,张三和李四,张三种水稻,李四种棉花。某一年,张三产水稻1000斤,李四产棉花500斤。这时他们两个谁穷谁富?不好说,因为他们拥有的消费品的种类不同,不好比较谁穷谁富。下面他们要交换。我们再假设他们一样辛勤,这一年内出工一样多,那么他们消耗在产品上的必要劳动就一样,1000斤水稻和500斤棉花就可以相互交换,也就是2斤水稻换1斤棉花。再假设张三拿出500斤水稻换棉花,他就能换到250斤棉花。这时张三就拥有500斤水稻和250斤棉花,李四也拥有500斤水稻和250斤棉花,他们一样贫富,同样多的劳动时间得到了同样多的报酬。这就说明商品按等劳动时间进行交换,双方都不吃亏,都不占便宜,不能产生贫富分化。但是他们当时并不懂得等劳动时间交换的道理,他们交换时是讨价还价的,这就不一定恰好是等劳动时间交换了。我们再假设张三这个人比较精,能说会道,几句话就把李四灌迷糊了,他们商量的结果是1斤半水稻换1斤棉花,那么这时张三拿500斤水稻就换了李四的333斤棉花。交换的结果,张三拥有500斤水稻和333斤棉花,李四拥有500斤水稻和167斤棉花,显然比张三贫穷。李四在交换中吃了亏。反过来说,如果是李四用1斤棉花换张三的3斤水稻,则是张三吃亏,张三贫穷。所以,商品只有按等劳动时间交换,双方才都不吃亏,都不占便宜,同工同酬。
知道了这个交换原则,我们就容易找到商品生产者赢亏、贫富的原因了,所以,这在经济学上是最大的功劳之一。既然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这么重要,那么我们就有必要给它专门起个名字,它的名字就叫价值。
⒈ 价值的含义
传统经济学中,把价值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另外还说价值的大小叫价值量,价值量由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所以,价值和价值量是不同的,价值不能表示大小,价值量能表示大小。然而,在这上面,我们都犯了错误,传统经济学自己也犯了错误。例如,我们平常好说“某某商品的价值是多少”,这句话是不对的,实际应该说成“某某商品的价值量是多少”。我们平常都把价值和价值量搞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把它们区分开来意义也不太大。为此,本文删繁就简,而且也为了迎合大家的习惯,就取消了价值量这个概念,把价值和价值量两个定义融合在一起,重新给价值下了定义。
我给价值重新下的定义是: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如果一把斧头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1个工日,那么它的价值就是1个工日。大家注意,价值的单位就是时间的单位,如日、时、分、秒,而不是我们平时说的圆。把价值的单位说成货币的单位,说价值是多少多少圆,是错误的。
在价值的这个定义下,商品的等劳动时间交换,就是等价值交换,简称等价交换。
⒉ 定价值的方法
明白了价值的含义之后,我们就可以把所有商品的价值都确定下来,这就是给商品定价值。只有确定了各种商品的价值后,才能按各种商品价值的大小,进行等价交换。商品的种类成千上万,怎样给它们一一定上价值呢?这就要看每种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多少。那么怎样确定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
传统经济学里,是把每种商品的绝大多数消耗的劳动时间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例如,织布,有的布是用手工织的,织一匹布要用10个工日;有的是用机器织的,织一匹布要用1个工日,如果社会上绝大多数的布是用机器织的,那么布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取机器织布所消耗的劳动时间,为1个工日/匹(为了简单,没计原料的价值)。
我不太同意上面的观点,我主张取平均劳动时间作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拿织布作为例子。假如全社会在一年内共织1000匹布,共消耗必要劳动时间2000个工日,我不管其中有多少是手工织的,多少是机器织的;不管其中有多少是笨人织的,多少是灵巧人织的,反正是取总平均,即拿2000个工日除以1000匹布,得到2个工日/匹,这就是一匹布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就是一匹布的价值。
按理来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应该用标准工日来衡量。这里说的标准工日指的是在一个经济封闭的区域(与外界无贸易的区域)内,一个具有全区域内所有劳动者平均劳动能力的人(标准人),正常工作一标准天(如8小时)。简单地说,一个标准工日就是一个标准人工作一标准天。每个标准工日生产的商品均是等价的,可以互换。例如,有一个标准人(当然是全才),让他种地,他平均每天可产小麦5斤;让他打柴,他每天可打100斤;让他捕鱼,他每天可捕10斤,那么这5斤小麦、100斤柴、10斤鱼的价值就都相等,可以互换。由此类推下去,就可把各种商品的价值及交换比例测试出来。为什么要用标准工日来衡量呢?因为人的劳动能力差别很大,不用标准工日衡量会有人吃亏,有人占便宜。例如,有一个人,比较笨拙,干什么都笨,他打柴一标准天只能打50斤,而另一个人则是心灵手快,他一标准天可打柴150斤,或做一件衣服,那么如果我们认为前一个人打的50斤柴和后一个人打的150斤柴或一件衣服的价值相等,可以互换,那么显然后一个人吃了亏。所以只能用标准工日来衡量。然而,话虽这么说,但是事实上这样全才的标准人是找不到的,也很难让他一一去试验。那么怎么办呢?办法还是有的。我们知道,人的个头相差很大,但是我们从任意两个行业来看,两个行业内的工人的平均身高则差别很小。同样的道理,人的劳动能力虽然差别很大,但是各行业的工人的平均劳动能力差别是很小的,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我们就可认为各个行业的工人的平均劳动能力一样。这样,各个行业的一个工日(例如都是8小时)就全是标准工日了,价值就是一样的了。然后我们就可以用每个行业的单位产品平均消耗的劳动时间来定价值[3]。这个劳动时间就是我这里说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4]。例如,可以认为农业上的一个工日和挖煤的、织布的、炼钢的等所有行业的一个工日的价值都相等,都可以互换。假设全区域内一斤小麦平均要消耗0.2个工日,则一斤小麦的价值就为0.2个工日(为了简单,不计消耗原材料的价值及设备损耗价值。下同。);假设一吨钢平均消耗100个工日,则一吨钢的价值就为100个工日。
在后文中,1个工日就简称1工。
[1] 注:如果考虑劳动强度、性质、条件等的差别,应把商品消耗的必要劳动量作为商品交换的依据。劳动量=(劳动强度系数+环境危害系数+艰苦系数)×劳动时间。不过,即使把劳动量作为商品交换的依据,劳动时间在贫富分化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不能被抹杀的。
[3] 注:a严格地说,在多家企业同生产一种商品,而且这些企业自己也需要这种商品的情况下,这种商品的价值应是在扣除了企业自己留用的以及堆在仓库里永远也卖不出去的数量之后,余下的那一部分商品平均消耗的劳动时间。例如:粮食的价值应是在扣除农民自留的之后,余下的粮食平均消耗的劳动时间。b必须是原料的品种、数量相同的同种商品才能在一起取平均消耗的劳动时间。例如:一斤重的铁斧只能与一斤重的铁斧在一起取平均劳动时间。
.[4] 注: 这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所有的某种商品平均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是具体的。而传统经济学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大多数某种商品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是不对的,而且很多情况下都是模糊的,不利于后面对价值的定量处理。
用单位商品消耗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作为商品的价值,有什么好处呢?这比传统经济学里把绝大部分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商品的价值,更科学,更严格。例如,如果某人换得一顶帽子,这顶帽子的价值是5工,即每顶帽子平均消耗5工,那么我们就知道,他换得了全社会中5个人的一标准日的劳动,或1个人的5标准日的劳动。
由于商品消耗的劳动时间可以统计出来,所以在经济学的计算当中,可以认为价值是已知量。又由于生产力的大小和资源的多少都在不断地变化,所以商品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也在变化,因此商品的价值也是不断变化的。
下面就举个例子看如何用平均劳动时间计算价值。假设一个与外界无贸易的社会内共有甲、乙、丙三人打柴卖,而且都是到原始森林里去打,甲平均每个标准日打100斤柴,乙平均每个标准日打80斤柴,丙平均每个标准日打130斤柴,那么这个社会里一斤柴的价值是多少,三个人平均每个标准日各创造的价值是多少?
解:因为是到原始森林里去打柴,而原始森林里的树木是天然长成的,价值为0,所以柴的原料价值为0,所以柴的价值全部是打柴人创造的;又因为这个社会里只有三个人打柴,所以柴的价值要用这三个人消耗的平均劳动时间计算。所以柴的价值=3/(100+80+130)=0.0097工/斤。甲平均每标准日创造的价值=100 X 0.0097=0.97工,乙平均每标准日创造的价值=80 X 0.0097=0.77工,丙平均每标准日创造的价值=130 X 0.0097=1.26工。
⒊ 商品价值的构成
上面对于价值的计算,均没计入消耗原料的价值,或者认为原料是自产的,而且也没计入设备折旧价值。实际上,设备折旧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多数生产者的原料都是购买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的价值是由设备折旧价值、原材料的价值及生产者新创造的价值构成的,如图二所示。设:C=设备折旧价值+原料价值,那么商品的价值构成可用公式表示为:
商品的价值 = C + 新创造价值……………………(1)
举个例子来说,某织布厂的机器设备及棉纱、能源等原料都是购买的,这些东西都有自己的价值,它们的价值都是原来各自的生产者创造的,是个已经确定下来的量。假设该厂织一匹布要消耗棉纱20斤,价值为10工;消耗设备的价值为1工,消耗能源的价值为3工,再假设织这样一匹布,整个织布行业平均要消耗两工,那么
一匹布的价值 = (10 + 1 + 3) + 2 = 16工
其中,新创造的价值为2工;其它行业的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为14工,转移到了这匹布上,即其它行业的劳动者在这匹布上消耗了14工。如果再用这匹布做10件衣服,那么这匹布的16工的价值就转移到了那10件衣服上。
(二) 价格
什么是价格?
传统经济学认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例如,一件衣服卖了1两银子,或卖了10圆钱,那么这件衣服的价值就是1两银子,或10圆钱。在商品交换时,它的价值通过货币表现出来,就是它的价格,它的价格就是1两银子或10圆钱。
大家能看出来传统经济学在上面犯了什么错误吗?
传统经济学在开始说,商品的价值(量)是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是到这里,却一下子把劳动时间抛弃了,转而认为价值(量)是商品所卖的价格,这就造成价值(量)有两个定义。在这里传统经济学犯了概念不统一的错误。传统经济学就好象玩魔术一样,手一晃悠,老母鸡就变成鸭子了。而且传统经济学在这里还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也就是说,传统经济学认为,要知某商品的价值是多少,就看它的价格是多少;而它的价格为什么是那么多呢?是因为它的价值是那么多。这样的理论,是内部互相支撑,没有根基,是站不住脚的。就好比半空中的两个人,这一个托着那一个,那一个托着这一个,但是都没有根基,所以终究是要掉下来的。
面对这样的理论,我们当然就要问了,如果一件衣服的价值是10工,那么它卖了1两银子,一两银子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正好是10工,一毫一厘都不差吗?如果同样的一件衣服,换了个地点,或换了时间,卖了10两银子呢?显然,一件衣服的价值和它换得的银子的价值是不可能相等的。既然这样,那么商品的价值就不可能由其价格表现出来,价格也就不是价值的货币表现。那么,价格又是什么呢?
因为商品之间是以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换的,所以价格体现了各种商品间的交换关系。一种商品的价格高,它能换到的其他商品就多,反之就少。例如,若每把斧头的价格为1圆,每斤小麦的价格也为1圆,那么一把斧头就可以换一斤小麦。当每把斧头涨为2圆时,一把斧头就可以换到两斤小麦。可见,价格反映的是商品的交换能力,只不过这个能力是用货币表示的。所以价格是用货币表示的商品的交换能力。这就好比物体的长度是用“米”表示的,商品的交换能力是用“圆”表示的。价格体现了各种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例如,当一把斧头的价格为1圆,一斤大米的价格为1圆时,则斧头和大米的交换比例是一把斧头换一斤大米。
价格虽然是用货币表示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货币出现以前,商品没有价格,那时的价格是由对方表现出来的。例如,用一只羊换50斤大米,那么一只羊的价格就是50斤大米,50斤大米的价格就是一只羊。所以,在货币出现之前,价格应定义为:一个单位的某种商品换取其它商品的数量。在货币出现之后,也可以这么认为。例如,有一个人的一只羊卖了40圆钱,他用这40圆钱买了50斤大米,就可以认为这只羊的价格是50斤大米。
因此说,价格有两种表现形式。在货币出现之前的物物直接交换时期,某商品的价格是由它换得的其它商品量表现出来的,而在货币出现之后,商品的价格是由它换得的货币量表现出来的。而传统经济学却认为在货币出现之前,商品没有价格,商品交换的双方表现出来的是对方的价值,如一件衣服换了一只羊,那么这件衣服的价值就通过那只羊表现出来,那只羊的价值就通过这件衣服表现出来,这显然是错误的。怎么这么巧,偶然的一次交换,或者是每一次交换,都能把对方的劳动时间表现出来,双方消耗的劳动时间都正好相等?
弄清楚价值与价格的含义之后,我们再回过头去解决第五节遗留的一个问题:历史上有没有出现过等价物?上面我们就分析过了,商品交换时,不管是物物直接交换,还是货币参与的间接交换,双方商品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是不可能恰好相等,毫厘不差的,而且商品和它卖得的货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是不能恰好相等的,所以等价交换是不存在的,等价物也是不存在的。而且大家还要知道,商品的价值是由它消耗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不是靠它的交换对象表现出来的。商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它的价值就确定了(商品被生产出来后,仓库存放和运输等也会增加它的价值,但是这里不考虑这个情况),不会随着交换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假设有一口袋大米价值是40工,那么当它与一只羊交换时,它的价值仍是40工,不是表现为一只羊的价值;换了一个地方,当用这口袋大米换两只羊时,它的价值还是40工,也不是表现为两只羊的价值。所以,任何一种商品都不能表现出其他商品的价值,它表现出来的只是其他商品的价格。所以说,不管在什么时候等价物都是不存在的,一般等价物就更没有了。当然,货币就不可能是等价物,更不可能是一般等价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