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17)》(学习笔记)-50
年报分析发现,上市公司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准则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将尚未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经买卖双方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意的拟处置资产,不恰当地作为持有待售资产进行处理;二是将已处置的不构成主要业务的子公司作为终止经营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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