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3-6-13 09:11 
真的会胡扯!“剥削”了劳动,变成了“创造”价值,或者说“创造”了劳动!我都不好意思评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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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一说价值就是分配权(力),资本和土地的报酬就变得天经地义了!仍然要面对的是,资本和土地凭什么有权力参与产品的分配!这个问题才是微观经济学的终极问题!答**案如下:
工资,利润,地租,说到底不过是一定数量的产品,一定份额的产品,而所有的产品,都是劳动创造的!利润,地租,是通过剥削(斯密说的是扣除)劳动者,获得到的一定份额的产品,或者说取得的对劳动产品的一定的分配权,于是也就形成了产品的一部分交换价值。
——分配价值论,只是价值理论。至于现实的生产关系是否天经地义,各人各说。可以说,所有的产品都是劳动创造的,从而存在剥削,此时,劳动价值论只是生产力理论了,而不是价值理论。也可以说,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力,不存在剥削。但这不是微观经济学的内容,是政治经济学的内容。
这里,即使所有的产品都是劳动创造的,价值计量的是产品,而不是劳动,即分配的对象是产品而不是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