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题目就是:谈谈你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下面是我参照一些资料后的感想,本人自知自己能力和认识范围有限,虚心接受各位高人的批评建议。
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我们得知商品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对这个的价值的衡量的唯一标准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最后就得出了生产一件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长,凝结在该商品中的劳动量就会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相反则越少。但是回顾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实例就会产生一些别的看法:在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的今天,生活在社会上流的人群,他们得购买一些奢侈品(例如劳力士手表、劳斯莱斯)时候更加倾向于手工打造,最后反映在市场上的时候手工产品的价格也是远远高于那些机械制品,这样是不是就可以说明前者的价值会更大一些呢?手工制品的劳动时间显然是远远高于那个机械的劳动时间,这样也就可以说手工制品的价值是大于那些机械制品的,如果根据这个道理,那么我们要是为了使商品含有更大的价值是不是可以故意降低社会生产劳动效率,故意延长生产时间呢?显然这个就跟我们社会的发展方向和社会进步相矛盾。为了更好地解决或者更好地解释这个现象,我个人感觉应该在考虑商品价值的同时应该加入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用价值这个标准,那些奢侈品在很大的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这些上流人士的心里需求,这些可以反映出他们在社会中的低位,权势和财富……
仅仅有这个标准还不够,因为根据西方经济学的主流思想:供求决定商品的价值(或者更确切的说是价格)。大家都知道一瓶啤酒和红酒的价格是天壤之别,如果我们有意的使生产两者的劳动时间相等,并且在生产后都储存一年然后在拿到市场上,在这样的生产前提下,两者的社会生产时间就是一样的,两个的价值也就是一样的,在人们的购买力都可以实现这两种商品的时候,相信绝大数的人还是去选择红酒,在经济学中,一个前提假设就是人都是理性的,作出的所有选择都是尽力去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那么既然绝大数的人去选择红酒就说明了红酒的价值是要高于啤酒的。显然这与之前得出的两者的价值是一样结论相违背。众所周知,厂家在生产出啤酒的时候是不会选族把啤酒存放一年的,都是希望能够尽快的打入市场,收回自己的生产成本,获得收益,那么红酒的价格远远高于啤酒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多出来的一年的时间,在这个一年是储存时间里,人类的劳动是非常少的,那么高出来的价值不言而喻就是酒精自己的发酵作用,酒精一年的劳动创造了巨大的价值,结果这部分价值自己没有得到,是被厂家无偿的拿走了,如果厂家支付工人的工资一不小心高于了工人的实际劳动价值,那么工人得到的那部分高出来的工资也同样是来自酒精的劳动,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在这个整个劳动过程中,厂家剥削工人的劳动并不像马克思所说的那么可恶,相反工人也加入了剥削酒精的活动中。因此我个人认为在考虑价值的时候就应该更加倾向于市场供求理论,商品的价格由供求来决定;其次,还有考虑到机会成本这个不容易被发现的因素,红酒的价格很高正是对厂家为放弃目前所得到这瓶红酒的收益而得到的补偿。
经济学被称为人学,因为对经济现象的分心归根到底是对人的分析,因此作为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因素——人,就更应该得到重视,人类对于低位、名利、权势、财富的追求不遗余力,这样的心理也就造就了人对于象征个人低位的商品的不懈追捧,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只要是象征自己高人一等就去购买。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唯一标准已经不能完全解释经济活动中的所有现象,而是应该对于多种因素综合考虑,采用多元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轮,还有一些心理学方面的知识。
另:以上便是本人的一些简答认识,其中一定会有许多错误的地方,真诚欢迎路过的所有高手批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