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打兔子的哲学诡辩】
到底是猎人打死了自己意识中的兔子,还是兔子被自己意识中的猎人打死。
其实这是一个典型的哲学诡辩;
站在猎人的角度,兔子是无法证明客观性的,但兔子必然是猎人意识中的内容,所以,只能说猎人必然打死了自己意识中的兔子的同时,可能找死了一个意识以外的兔子,但也可能完全没有客观的兔子存在。——这是以猎人为主体而得到的结论。
站在兔子的角度,猎人是无法证明客观性的,但猎人必然是兔子意识中的内容,所以,只能说兔子必然被自己意识中的猎人打死的同时,可能被自己意识外的猎人打死了,但也可能完全没有客观的猎人存在。——这是以兔子为主体而得到的结论。
以上两个基本结论,只可能有一个假设,这就看回答者假设自己站在哪个角度了。主体只可能是唯一的,站在猎人的角度,不可能得出兔子为主体的结论;反之亦然。
猎人与兔子是不是同一的?如果是,可以得到一个二合一式的主体结论,如果不是,以上两个结论,只能是假设哪个主体,哪个主体前提下的结论成立。但猎人与兔子的同一性,在逻辑与非逻辑上,都是无法证明的,只能是猜测与相信的问题,而不是属于证明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根本无证。
所以,问这个问题的人,实际是设了一个脱离现实的假想场景,但这个场景中的前提没有给出,即,猎人与兔子,哪个应该是真实的前提,没有给出,此时,你站在猎人的前提上回答,他就站在兔子的前提上反驳,你站在兔子的前提上回答,他就站在猎人的前提上反驳;你给出两个答案,他要求你回答一个答案。
这其实不是什么新鲜的问题,此问题,其实在传统相声《学吆喝》中就已经运用了,即所谓出上句的人,给出“一个马两脑袋”的上半句,你下半句怎么答,都不成立。原因不是回答者,而是题目本身就似是而非。
现在的很多所谓“民间哲学家”,自己逻辑不清晰,拿着似是而非的命题,到处招摇撞骗,其实这还情有可原,毕竟虚荣心多少还有上进的一些因素;更有甚者,有些人纯属自欺欺人,自己逻辑不清,还不自知,阿Q式的以此当成自夸的资本,被人点破时,仍不认为自己的思维有缺欠,完全一副阿Q的“儿子打老子”的心理与反应,其嘴脸实属可怜、可悲、可笑、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