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试图探讨通过由人寿保险公司自行开办医院作为突破口,推动医疗体制改革的可行性。观点并非原创,但基于本人多年寿险公司从业经验,想来想去也许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思路,故作此文。
开头要从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也称医疗险)产品说起,先得引几个保险专业概念,也许会有些枯燥,权且听我说下去。
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产品从赔付性质上总的分为“给付型”和“补偿型”。
所谓给付型保险,就是赔付时不看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只是依据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以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作为赔付判断标准。这类赔付的结果是,要么分文不赔,要么全额赔付。
与之相区别,补偿型保险,顾名思义是在可赔付的保险金额上限内,对实际发生的损失“实报实销”,损失多少补偿多少,直到保险金额用完为之。
保险公司的现有健康险产品两者兼而有之,那么究竟哪一种是主推险种呢?答案是给付型,而且以重大疾病险种为代表……等等。重大疾病险种难道不是由保险公司向客户报销治疗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吗?好像应该是补偿型才对,怎么会是给付型呢?
没错,重大疾病险的确是给付型保险,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在做出重大疾病保险责任是否赔付的决定时,只依据指定医院的诊断书,而并不参考医院的具体施治方案和所需费用。保险公司只认得没得病,怎么治和花了多少钱与保险公司没关系。
客户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够用来治病也是那么多,不够也是那么多。如果居然没用完,那么恭喜你赚到了(当然基本不可能);倘若不够用,那么对不起,活该你当初不多买。
为了确保所需时基本够用,重大疾病险究竟应该买多少保险金额才合理呢?凡是掌握相关医疗知识同时又阅读过重大疾病险的病种名录(各家公司都一样)的人,都知道所列病种凡患其一不但会使患者生存质量大大降低,而且要想稳住病情(治愈几无可能)起码应在十到十五万元(家父身患肺癌,确诊至今两月有余,治病已花去十多万了)。
重大疾病的救治费用的确如此之高,以至于投保重大疾病险若只把保险金额设定为三五万元就还不如不投保,关键时刻只是杯水车薪。
有人肯定会问:不是还有社保吗?如果愿意,敬请悉心研究社保医疗的繁杂规定,相信您一定能得出社保救不了重大疾病患者的结论。那不是本文论题,按下不表。除非您不缺钱,或者确信自己终身不得任何重大疾病,否则考虑防范重大疾病的风险实为必要之举。(本人已经不在保险公司,此处并非推销保险)
行文至此有个问题尚未解答: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为何主推给付型的重大疾病险?保险公司不是也有其他补偿型的健康保险吗,干吗不大大方方拿出来卖?人们又不是只有得了重大疾病才需要保险,非重大疾病的普通住院甚至日常的感冒发烧难道就不能通过健康保险得到保障吗?
要是有利可图,保险公司何乐而不为呢?保险公司自有苦衷。
在众多健康险中主推重大疾病险而非其他,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当前中国医疗体制的弊端,也反映了保险公司的无奈。即使保险公司希望能够为客户提供尽可能体贴周到的健康险服务,但由于医院毕竟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开的,难以通过医院控制医疗费用,所以明明对消费者更有实际帮扶作用的补偿型健康保险反倒压了箱底。
用“得病就全给,不得就不给”的重大疾病险拼市场,保险公司几乎避免了和医院打交道,名义上是健康险,实际上只是依据大病发病率玩了一场数字游戏,颇有几分“火中取栗”的味道。
那么保险公司卖不卖补偿型健康险呢?其实也卖。由于患者和医院都没有主动控制医疗费用的动力,所以保险金额通常会在保险期间结束前被故意耗尽。
除非那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自存自报型健康账户保险”(通常用于国企内部腐败的团体健康险业务),一般保险的保险金额当然会高于投保时所需缴纳的保费,所以补偿型医疗保险对于保险公司是明摆着的赔本买卖。
保险公司毕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而不是慈善机构,所以销售补偿型健康险向来如履薄冰。即使卖了,也往往因为同一投保人还投保了其它有可能盈利的险种,保险公司为了不因小失大而忍痛搭售。
再说重大疾病险的保障对于大多数人尤其是年轻人来说毕竟有点太“高端”了,虽说趁着年富力强为日后老年生活的疾病风险储备资金是当选之举,但罹患重大疾病的患者总体来说毕竟是年龄偏大人群中的少数。大多数人并没得重大疾病但总还是需要看病吃药的,能够为之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又不敢卖。归根结底的原因,还是当下高昂的医疗费用支出,老百姓和保险公司都玩不起。
破解这个难题的根本思路就是要让医疗费用降下来,这当然涉及到医疗体制的改革,谁都知道,改革医疗体制谈何容易!
作为三座大山之一的医疗,和其余两座大山住房、教育一起压得中国百姓喘不过气来。三座大山都亟需改革,但改革面对的主要阻力又各不相同。住房改革的主要阻力是土地垄断、教育改革的主要阻力是意识形态的灌输需要,在现阶段破除此二阻力乃与虎谋皮,难于上天。
而医疗改革的阻力是诸如医疗卫生监管部门、医师行会这类既得利益集团,当然和任何曾经的市场化进程一样,还有人们对医疗产业市场化的不必要的疑虑。
相比之下,医疗行业的改革难度要小很多,当然也就最容易下手。
与既得利益集团斗争固然困难,但破除人们对市场的疑虑往往显得更为重要。谈及医疗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只要一说起允许私人开办医院,不少人就本能地担忧会发生庸医治死人的悲剧。其实医疗行业并不特殊,它和其他所有的行业一样,只用通过充分的市场化才能从根本上最大程度地解决一直以来困扰人们的问题。
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在各个行业都普遍存在,医疗行业尤其明显。市场不能消除信息不对称,因为信息从来就没有达到过所谓的“对称”,但市场可以通过竞争最大程度地消除信息不对称给人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其他行业莫不如此,医疗行业并没有理由例外。
最终因胰腺癌去世的苹果公司前任掌门人乔布斯在初次被诊断出患有胰腺癌时曾经说过:“我连胰腺长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乔布斯不知道,你我常人当然也不知道,连得病的器官长在哪都不知道,更不用说了解具体的治疗方案了。
然而医生因为在治病救人的同时也在追求医院和本人的利益最大化,在医疗行业总体供不应求的大背景下,医生所制定的医疗方案极有可能“小病大治”,其所声称的必要的检查和治疗方案是否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做到了尽可能少花钱,十分令人怀疑。即使医生口口声声“为了对患者负责”,但最终买单的毕竟还是患者自己。
另一方面,总不能一味压低治疗费用而忽视疗效造成“大病小治”,毕竟人命关天。最关心患者健康的是患者本人及其家属,但他们不是医生,没有掌握充分的医学知识,所以并不知道治到什么程度才算合适。
医疗体制改革,将总体医疗水平降下来都还是后话,在现有水平下首先寻找某种机制实现费用和疗效的平衡点或许才是改革的第一步棋。
那个曾经卖起补偿型健康险战战兢兢的保险公司也许正是这种机制的切入点。这种机制就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开办医院(下文且称作“保险医院”)!
设想如果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开办医院并收治其健康险患病客户,由于医院和保险公司是同一个老板,医院的院长就是这位老板的高级打工仔,其工作业绩将由这位老板来考核,医院自然会有充分的动力少花钱多办事。
消费者当然也不傻,为了防止保险公司“大病小治”纯粹为了省钱而不对自己充分施救,可以同时购买其终身寿险为自己上一道“真正的保险”——你要把我治死了,你可就输惨了。
这样一来,医院既不会诱导患者过度消费——买单的是保险公司,老板不答应;也不会为了省钱疏于救治——病情严重了或甚至死了人,保险公司的损失更大,老板更不答应。
之所以提出组建保险医院,除了能够实现上述目标之外,还有其他多项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