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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7
关于《资本论》中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间的折算问题,坛子里多有质疑。现提交我的一篇关于对此问题见解的工作论文,供大家讨论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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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7 09:41:43
我表示我支持一下楼主。
另外,我觉得楼主要保护好自己的著作权呀。。。
这个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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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7 10:02:30
主要论点:
1、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差别要从两个方面去考察。一是劳动所必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二是劳动力所需要化费的培训时间和培训费用。
2、从事某一具体劳动的劳动力所必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决定劳动力的质,而培训劳动力所化费的劳动者自身的时间和费用,会在培训完成以后的劳动中作为一般的劳动时间的耗费加强到劳动中去,使需要更多培训时间和培训费用的劳动力的劳动成为劳动时间含量更高的劳动。
3、复杂劳动较之简单劳动能够生产更多的交换价值,缘于前者具有比后者更大的劳动生产率。

补充内容 (2013-6-28 11:11):
根据曹国奇网友的意见,将论点3修正为:

复杂劳动到简单劳动的折算仅是以什么倍率进行劳动时间的折算,不涉及其生产的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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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7 10:23:18
在社会生产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劳动不仅必须具备一定发展了的物质条件,而且还必须具备一定发展了的人身条件。正如劳动资料的发展在电子计算机时代不同于手推磨时代一样,劳动力的发展在电子计算机时代也不同于手推磨时代。并且在集体的同一劳动过程中,完成不同职能的不同劳动者,要求个人的发展程度也是不同的。各种不同形式或不同职能的劳动所要求的个人发展程度不同,表现为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差别。
我们知道,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要比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者需要化费更多的培训费用和更长的培训时间。①没有这种培训费用和培训时间的支出,劳动者就不能获得复杂劳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复杂劳动就无法进行。②
首先撇开劳动者的培训费用不说,假定培训一个人从事某种工作的劳动者所需的社会平均培训时间为T1,而单个劳动者在从事这一工作年限内的社会平均总劳动时间为T2。在培训时间T1内,劳动者并不生产任何产品,他的培训时间的耗费人化在自己身上,表现为他获得劳动的知识和技能。而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只是在T2期间内进行的。可见,劳动者化在培训上的时间,是劳动者为T2期间的劳作所作的准备时间。如果按在T2期间的实际劳动时间T来计算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量,那么就必须把作为劳动的准备时间的培训时间T1折算进去。在这方面,劳动力耗费的计算类似于机器耗费的计算。③如果用Tt来表示一定的复杂劳动t所包含的简单劳动量,则:

     Tt= [(T1+T2)/ T2   ]  • t = a • t             (2.1)
         
     其中:a=  (T1+T2)/ T2       ,我们把a称为劳动含量系数。
              
                        
①“ 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复杂的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化费较多的劳动时间”(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23页。
②“人类劳动力本身必须已有一定的发展,才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耗费。”(马克思《资金本论》第一卷第57页)。
③参见《资本论》第一卷第229、230页。




上述由复杂劳动到简单劳动的折算,实际上已经存在于工业企业的劳动定额考核之中。在制造产品的劳动定额时间中,包括一部分准备时间。①这是工人为生产一批产品,或执行某一项工作任务,在进行加工或工作之前用于了解任务,熟悉图纸,领取工夹具,调整机器设备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工人用于了解任务,熟悉图纸的时间与我们这里所说的培训时间具有同样的意义。
同理用于劳动者的培训费用对复杂劳动的折算效应,可以看成体现这些费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Tc的作用。因此,把培训费用因素考虑进去,则公式(2.1)成为:

        Tt =  [(T1+T2+T3 )/ T2 ]  • t = a • t             (2.2)
               
        其中:a  =(T1+T2+T3)/ 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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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7 10:24:20
不同劳动的量比较是不能根据劳动的具体形式进行的。例如,我们不能根据钳工劳动的精细程度来确定其一定的劳动时间等于多少清洁工的劳动时间;我们也不能根据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区别来划分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从而确定复杂劳动的劳动含量系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区别不在于前者用脑劳动,后者用手劳动,而是在于前者以信息材料为劳动对象,后者是以物质材料为劳动对象。从控制论的观点来看,离开大脑参与的劳动是不存在的。如同在体力劳动中存在重复性的简单劳动一样,在脑力劳动中也存在重复性的简单劳动,
                                             
①参见陈   平编著《工业企业劳动定额基本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0年第23页。

而一些技术性很高的体力劳动却是很复杂的劳动。劳动力的培训,从其具体性来说,不同形式的劳动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是不同的;而从其抽象性来说,不论是体力还是智力的发展,也不论是知识的积累还是技能的提高,最终都无非是归结为人的时间耗费的结果。在这方面,劳动力的培训和劳动资料的生产情况相类似。费用和人的时间的耗费在前一种场合是人化,在后一种场合是物化。因此,人身的生产条件的发展,是一种广义的劳动积累。
既然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是在劳动的抽象性上比较其数量上的多少,那么这种比较就和劳动的生产力的大小无关。①因此,决不能把复杂劳动所包含的简单劳动量和这种劳动所生产的价值——产品的交换价值——混为一谈。例如,就劳动的复杂性来说,驾驶汽车的劳动含量系数不会超过人力车的劳动的两倍,可是由于前者的劳动生产率远远大于后者,于是当两者作为独立的生产者出现在运输服务市场上时,前者在相同的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价值就会远远大于后者。复杂劳动还原成简单劳动的意义在于以简单劳动为计量单位,来反映生产过程的劳动的实际耗费量。
同样,我们也不能从劳动的特别效用去进行不同形式的劳动的量的比较。正如不能根据劳动的有用性而必须根据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消耗来说明劳动产品的价值一样,复杂劳动中所包含的简单劳动量也不能根据劳动的有用性而必须根据劳动的抽象性来加以说明。至于每个人究竟适合于从事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劳动,是由每个人各自
                           
①“既然生产力属于具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马戏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9-60页)。

不同的天赋——人的自然属性——决定的。就好象铜宜于做导电材料,木材宜做家具,两者的不同自然属性与它们的价值无关一样。在集体的协作的结合劳动中,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在劳动过程中执行不同的职能,缺少其中任何一种具体劳动,都会导致生产过程的中断,而劳动者个人在劳动中只是作为总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发挥作用。①
因此,我们决不能从总体劳动中把某种具体劳动抽掉后,看其对生产的影响的大小来确定某种一定的具体劳动包含的简单劳动量。例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劳动的指挥职能,没有经营管理者的这种指挥劳动,生产就无法进行。但这丝毫无助于确定经营管理这种特殊的复杂劳动换算成简单劳动的比例关系。既然集体的劳动发挥是一种系统力,那么根据总体的作用大于个体作用之和的原理,就不难看出那种把某种要素加入系统后所产生的效果全部看成是这一新加入要素的贡献的观点的错误所在。
    掌握某种特殊劳动技能的劳动力的稀缺性也不决定这种特殊劳动的劳动含量系数。例如由于某种专业的劳动力的缺乏,而不得不使用培训不充分、经验还不丰富的劳动力时,其劳动效率也许会不及该专业社会平均标准的十分之一。但是这一事实只是证明,一个人在短期内是无法掌握一项需要多年学习和训练的劳动技能的,而不能证明该特殊形式的一个小时的劳动等于十个小时的简单劳动。用不熟练的劳动力代替熟练的劳动力,用技术低的劳动力代替技术高的劳动力,其劳动效果会有相当悬殊的差别,甚至使劳动根本无法进行。这种差别,只不过说明要变换劳动的支出形式,会受到劳动力本身发展的制约。
                           
①参见《资本论》第一卷第555-556页。

但是,决不能根据这种差别的大小来确定不同职能的劳动的劳动含量系数。
劳动力的培训,是劳动力用于发展自身的耗费。这种耗费自身又发展自身的活动时间,会加强到劳动力以后的劳动中去,或者说,会使劳动者以后的劳动表现为劳动含量系数更高的劳动。不同形式的劳动,对劳动力所需要的培训时间是不相同的。因此,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只是相对而言,并没有绝对的界线。某些劳动需要时间特别长的艰苦训练才能进行。例如,对于表演艺术家来说,通常有“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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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7 10:27:07
sprinkle1206 发表于 2012-6-27 09:41
我表示我支持一下楼主。
另外,我觉得楼主要保护好自己的著作权呀。。。
这个是很重要的。。。。
谢谢sprin网友善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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