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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5
请教曼昆宏观五版中对GDP的定义?
最近考研看曼昆的宏观五版,关于GDP的计算规则 有些不解?
如其中关于  住房服务的计算,中说租房的人负的房租属于GDP,而自己买的房子自己住也算?
问题是,不是说房子这种固定产是初次建好的时候就已经算GDP了,以后就不用再算了,而这里为什么租房者的还算?
还有个问题,后面又说汽车,割草机这些提供的租赁服务又不包括在内,这是为什么??
求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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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5 23:30:43
个人认为,租房者购买的不是固定资产,而是居住房屋的权利,也是出租人提供的服务,计入租房者的消费中,或者出租人的收入中,和固定资产投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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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5 23:34:50
汽车,和割草机的不知道,不过您确定没看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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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5 23:35:37
好吧,只是曼昆书里也没有仔细说明,不知道怎么 弄的,有没有老师学者回复下 吧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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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5 23:40:54
genger981 发表于 2012-7-5 23:35
好吧,只是曼昆书里也没有仔细说明,不知道怎么 弄的,有没有老师学者回复下 吧谢谢啦
我记得汽车、割草机那些原则上是要计入的,但是实际未计入而已。所以这个不用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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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5 23:46:06
jjyy923 发表于 2012-7-5 23:40
我记得汽车、割草机那些原则上是要计入的,但是实际未计入而已。所以这个不用困惑。
刚刚翻了书,家庭拥有的诸如汽车、割草机、珠宝等耐用品,原则上应该像自住的住房那样,以估算租金计入GDP,但是出于简化的考虑而未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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