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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7

比如说,我2004年买了一住房(自有产权),价值50万,这在当年需要计入GDP50万元。2005年将房子出租收入租金1万元,也计入GDP,2006年不再出租,在现行的核算体系下,是否还估计收入计入GDP?

在尹伯诚的习题中,曾经提到不管房子是自有还是出租,都计入GDP。

在黄亚钧(宏观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一书中,34页提到,当居民住自己拥有的住房时,居民实际上相当于自己接受了作为房东所提供的服务,并将这种服务的价格——租金支付给了自己,这部分租金不被计入GDP,而居民租借他人房屋时的租金就会被计入GDP.

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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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8 13:33:00
大家都是怎么理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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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8 13:53:00

自有住房的估计租值是没有计入到GDP当中的

按照道理是应该计算在内的,但是现行统计核算体系没有包含着一部分

现实和理论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要是按照理论计算的话,GDP就不是现在这个水平了

比如环境恶化带来的负GDP也没有计算在内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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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7 23:44:00
如果要算的话,不是全中国人都要算把自己房子租出去的市场价值加入到GDP,这样一想是不是就很明显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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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5 21:47:00

新建住房如果被看城是投资

那么在受益期内应该要计入GDP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是被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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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 18:01:00

比如说,我2004年买了一住房(自有产权),价值50万,这在当年需要计入GDP50万元。2005年将房子出租收入租金1万元,也计入GDP,2006年不再出租,在现行的核算体系下,是否还估计收入计入GDP?

2004年买了一住房(自有产权),价值50万,这在当年需要计入GDP50万元.这句话本身就错了,根据GDP定义,GDP是流量而非存量,是生产的最终产品而非销售的最终产品,所以,2004年买了一住房(自有产权)计不计入当年GDP取决于是否是当年所生产的,如果是,就计入;如果不是,就不计入,否则,就会重复计入了!2005年将房子出租收入租金1万元,也计入GDP,这句话是对的!因为这是你的消费,住房消费,属于耐用品消费!2006年不再出租,在现行的核算体系下,是否还估计收入计入GDP?当然不了!理由还是GDP定义!呵,我回答的可令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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