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8-30 12:21 
财富有三种存在形态:产品、商品、用品。产品和用品是使用价值物,商品是价值物。所以,产品不是商品的 ...
产品即劳动产品,物品即非劳动产品。商品由劳动产品和非劳动产品构成,也就是你说的“产品和物品”构成。所谓“价值物”是指因为交换,所以才在那构成的两品身上体现价值,才成为商品。所谓“上级形态”,就是商品的构成之一。
把“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家庭或氏族称为“公有制组织”,是件胡扯的事情。血缘关系或亲戚亲属组成的经济组织,怎么说都是私有的性质。按此说法,从远古家庭形成的那天起,现代还继续存在家族企业,人类岂不是一直是“共产经济”了?马克思所批判的所谓“资本主义私有制”又从何谈起?
所以,价值的产生与生产资料权属性质无关,与劳动产品和非劳动产品是否进行交换成为商品有关。众所周知,交换的基础是产品剩余,没有剩余,自己还消费不够,哪来的交换?有了剩余,无论以哪种经济形态生产的产品,就会发生交换,家庭与家庭之间,氏族与氏族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皆是如此。发生交换,那两品就会成为商品,成为商品就具有了价值。
因此,无论马克思之前劳动价值论问世的时代,还是马克思进一步继承发挥该论的时代,皆是商品交换的时代,也就不存在所谓不具价值,仅为自我消费的“产品物品”的时代。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资本论》第一卷 商品 使用价值与价值)
劳动产品抽去了使用性,就剩下“人类劳动力的单纯凝结”的这些物,即商品价值。换句话说,(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劳动产品上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简称“价值是劳动”。哪里“诬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