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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color=rgba(0, 0, 0, 0.9)]当地时间[color=rgba(0, 0, 0, 0.9)]5月30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发布 CSMS # 65201773 更新指南,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项下的 “在途货物关税豁免” 政策截止日期从原定的5月28日延长至6月16日

这一调整直接影响2025年4月5日、9日、10 日三个关键时间节点前装船的货物,具体来看:

🔸对于原产自9903.01.43-9903.01.76税目所列国家(适用国别附加税率)的商品:

美东时间2025年4月5日00:01至10日00:01期间已装船并在运输途中,且于6月16日00:01前完成入境申报的货物,适用10%对等附加税率(替代原国别税率),此类货物须申报为9903.01.25税目。


🔸对于原产自中国(9903.01.63税目)的商品:

美东时间2025年4月9日00:01至4月10日00:01期间装船并在运输途中,且于6月16日00:01前完成入境申报的中国货物,将不再按照原有的特定对等关税征收,而是按照10%征收对等关税,此类货物须申报为9903.01.25税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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