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2-9-21 10:41 
我说“原因”与“结果”是矛盾关系,是以形式逻辑为依据的。你说我这是望文生义,除了能够证明你对形式逻 ...
语言习惯是判别表达形式的对错,被你说成什么“是否改变因果关系”,你这种偷换论题的行为可谓枉费心机,也同时显现你思维的混乱。“因果关系”本来就是语义的内容,没有语言习惯或语义,你怎知的“因果关系”?你从“A是BC的D”逻辑形式中告诉大家,哪是因哪是果?无论用哪家的语言习惯或语义,“因果关系”都是自身的内容,怎么会是语言习惯自身改变自身呢?现在倒要问你,你使用哪家的形式逻辑,可以不需要语义就能从形式逻辑自身中找到“因果关系”?
其次,所谓“我的语言习惯代表语言习惯”,不过是你无知的表现。同时又把论证“是什么的原因”与“是因为什么的”关系,说成是论证什么“原因”与“结果”的关系,除了脑子一片浆糊,还能有什么更好的解释。
对你的无知和低劣的品行还用得着“扣帽子”吗?我历数给你看:
1、关于产量与价格的关系,你先后改变了三次前提条件,一个不行又换一个。
2、关于形式逻辑和语言逻辑,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开始“唯逻辑”,后来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语义不可少,从而极不情愿的否定自己。
3、对逻辑判断一窍不通,不知全称判断,也不知自己是否在设立虚假的判断前提。
4、这里又玩偷换论题的把戏,从表达形式的对错偷换到是否改变因果关系上。
5、对本质本体,本质现象,定性定量,提取本质特征与提取平均数,不知有何区别。
6、用唯心的认识论,把抽象劳动视为具体的实物,把所谓的“包含”视为实物内在的一部分。
你的所作所为,一言一行,事实全摆在那,可谓劣迹斑斑,丑态百出,不堪触目。还需要谁来给你“扣帽子”?都是你给自己扣的,越表演下去,这样的帽子扣得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