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70
另外,中国证监会对案件调查中发现的有关人员的犯罪线索向公安机关作了移送。这些犯罪线索包括:FJSN相关人员涉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涉嫌挪用职工身份置换资金2500万元、涉嫌挪用国债投资资金15400万元、涉嫌侵占国债投资资金500万元、涉嫌伪造金融凭证。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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