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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9

所有出生到这个世界上的,都可以推定是其家庭在特定的文化、道德、经济环境中,通过理性思考作出的选择。如果一家生育多个孩子,可能是因为,该家庭预期自己有能力养活这些孩子,并且相信,这些孩子给家庭带来的福利,包括精神的、社会的、经济的,将会大于不生育他们所带来的好处。

有些人可能会说,这些人的理性能力是有限的,现实的不确定性可能使他的预期完全落空。家庭不能养活那些孩子,从而成为社会的负担。所有家庭的理性计算加总,最终得到的结果,却可能给“社会”带来灾难,此即著名的经济学教书本编者保罗·萨缪尔森所说过的“合成谬误”。

米塞斯的论据

启蒙运动把强调明智、理智的理性主义,变成了形而上层面的理性崇拜,此即哈耶克再三批评的欧洲大陆唯理主义。其在经济学中的极端表现形态,就是一味的“计划”的 神话。某些新古典经济学家以为,在现实世界中真的可以实现“均衡”,进而他们相信,计算机等等技术可以帮助计划部门收集信息,进行计算,从而有可能为全社会每家工厂、每个家庭制定出详尽的生产、消费计划。1950年代兴起的“发展经济学”则为计划的种种版本跑前忙后。

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却不相信这个神话。在1922年,米塞斯出版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学与社会学分析》,在计划经济还没有变成现实之前就十分确定地断言:集中计划根本是不可能的(impossible),它不仅在现实中不可行,在概念上就站不住脚。

米塞斯的主要论据是,这种全面的计划体制取消了价格,而没有要素市场的价格,盈亏的计算是不可能进行的。如果没有价格,一个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把资源配置到何处才最为有利可图。哈耶克进一步深化了米塞斯的论证,提出了“知识分工”命题。他指出,价格体系实际上是一种信息交流机制,其中所交流的乃是分散在个人头脑中的局部知识,这些知识,是任何计划都不可能集中起来的。

确实有一些国家建立了计划体制,但首先,它们后来转型了。其次,它们的增长效率大大低于市场体制国家。最后一点,即使在计划体制维持时期,也完全借助于非正规的市场因素才维持其生存,比如,参照国际市场确定国内要素价格。

如果试图实现人口的有计划、按比例增长,就需要制定此类计划,需要计划部门精确地预测人的生育行为,并计算出一个精确的最优人口规模。只有在确定了这两者之后,才能理性地分配生育指标。

不幸,全世界的人口学家普遍承认,要计算出上述两样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关于人口预测,Nathan Keyfitz在权威的《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人口学”辞条中这样说:“公众会认为人口学主要关心的是人口预测,然而,这个问题在人口文献中并没有占据多大的位置。近几年来,一些著名的人口学家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向其他问题:解释过去已经够难了,而除非人们能够说出过去事件出现的原因,否则,预测将来的前景并不光明。”

关于最优人口规模,J.D. Pitchford教授则写道:“有关这个问题的所有这些研究,都没有找到一种令人满意的方法,以切实计算出最适度人口规模的路径或水平。还没有人试做过这种演算。之所以如此,除了难以找到用以估计和求解一些根本性比例关系的数据之外,还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技术知识方面的未来发展,肯定依然是个相当重要的未知因素。”

最大限度地利用个人知识

我们看到,在中国,一些人口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一直在忙着进行预测,忙着计算精确的最优人口规模。较早进行这种努力的,大概是孙本文,1957年他从当时中国粮食生产水平和劳动就业角度提出,8亿是中国最适宜的人口规模。大约在1980年前后,田雪原和陈玉光从就业角度认为,百年后 中国经济适度人口在6.5亿-7.0亿。胡保生等人则说应保持在7亿-10亿为宜。有专家从食品资源、淡水资源角度估算,百年后,如果中国人的饮食水平接近法国目前的水平,人口总数应保持在7亿或者以下;按发达国家的用水标准,我国人口总数应在6.3亿-6.5亿之间。

这些专家不光在国家层面上进行计算,还在省市层面上进行计算。一些大城市争相宣布自己的人口承受上限,或者最优人口规模,并且纷纷采取种种限制人口自然增长、禁止外地人口流入的政策,试图把人口控制在那个规模。

但是,这些真有“科学性”吗?人的经济活动与生育活动是由诸多互动变量促成的,其中能够进行量化统计的变量只是少数,还有更多变量无从统计。这些变量如被计算者忽略,结果当然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Nathan Keyfitz教授就正确地指出:“人口预测必然存在特别大的误差,原因有二:它们涉及遥远的将来;自我局限于少数几个人口变量……人口趋势取决于人口学以外的许多变量,因此,常常有人建议,人口学家应考虑非人口学变量。然而,这需要知道将来的就业观念、家庭观念等许多增加人口预测难度的因素。

除此之外,即使我们知道25年以后的所有这些独立变量,它们与人口之间的函数关系的性质,也超出现有的知识。”这位权威又说:“对预测最有影响的是关于出生率的假定,最大的失败亦在于此。发达国家战后出生的增加事先根本没有预测到,1960年代出生的下降和出生率持续的低水平的原因,同样无法解释。” 如果连一个社会中长期出生率的假定都带有任意性,那人口计算又有什么意义?

市场给予个人自由选择权,其优越之处在于,它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每个人的知识,而且这些分散知识的生产力之总和是相当高的,这正是市场机制的效率高于计划体制,也比计划体制更公平(在某种程度上)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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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9 14:01:00

秋风:真正的原罪其实是一些被滥用的权力本身

作为一种区别于公有制企业的经济组织形态,私人企业本身并无原罪。不过,在渐进转轨过程中,私人企业始终面临了一些不合理的管制,有些企业家被迫贿买相关官员以维持企业的正常生存,或更主动地通过贿买获得特权,这后一类带有原罪性质。不过,比较而言,另一类人的财富才犯下了名副其实的原罪。

逆向财富再分配过程

1980年代初改革的主要受益者是在原有体制下权利与机会未获得完全实现的社会群体:农民,以及城市非公有部门人员,他们是第一批私人企业家。随后,这个市场向相对现代的经济部门扩展,公有部门被卷入。但另一方面,这些部门的要素与产品定价权仍控制在政府手中,于是就形成了“双轨制”。

这个双轨制催生了第一批权贵富豪:官倒。某些干部子弟利用权力网络从掌握资源的政府部门拿到批文,倒卖紧缺的生产资料和进口商品。在当时短缺经济及价格落差巨大的环境下,拿到批文就等于拿到了钱。倒买外汇同样是快速生财之道。有人估计,仅1988年,双轨制下的商品价差总额在1500亿元以上,官方汇价与市场汇价的汇差总额在930亿元以上。这些价格差最终大多落入这些官倒囊中。

进入1990年代,原来由国家控制的实物资产开始了资本化进程,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征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与上市。一些地方政府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向农民征地或在城镇进行拆迁,在长期实行的协议转让制度下,能够从地方政府手里拿到地的,当然都是有裙带关系、有门路的地产商。

经济学家可能会将实物资产的资本化过程视为市场化的进步,毕竟,土地可以“交易”了,而在经济学家看来,只有进行交易,资产才有市场价值。问题是,这些土地的初始交易是以地方政府征地的方式进行的,政府根本不是依据土地未来收益定价,而是依据土地过去的农业收益定价。土地溢价大部分被地方政府及房地产商人分享。农民的权益在此定价方式中没有得到应有保障。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则更为暧昧。有的时候,一些国有企业产权变成了内部人交易,国有企业管理层在买通相关官员之后,自己定价把企业资产出售给自己。他们当然会把价格压得极低程度。有的时候,改革则涉及到某些雄心勃勃的私人企业家。这些企业家个个都是“资本运营”高手,他们通常与自己的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管理层合谋,压低定价,凭空获得巨额收益。

部分主流经济学家坚信,私人企业比国有企业更有效率,国有企业快速民营化可以改进经济的整体效率。认定了这个目标之后,他们认为任何民营化程序都是合理的,他们甚至认为,如果官商勾结可以更快地突破原有的僵化、推进国有企业民营化,那就是可取的。经济学家完全变成了只问目的不管手段的机会主义者。

然而,在缺乏合理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土地与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变成了一个十分明显的逆向财富再分配过程,即一些原来掌握权力或者接近权力、因而本来就享有较多实物福利的人,不仅将自己的福利货币化,更进一步,把不平等的交易条款强加于人,从而占有了那些实物资产资本化所带来的全部溢价。他们不是因为发现了这些资产的价值而享有这些溢价的,事实上,这一溢价早就被市场发现了。他们享有这些溢价的唯一依据是他们接近权力。

对财富来源进行辨析

由此可以看出,真正的原罪其实是一些被滥用的权力本身。对于人类来说,善与恶的标准是客观的。但亚当却禁不住魔鬼的诱惑去吃智慧树上的果子,因为他想自己决定善与恶。这是一种理性的僭妄,傲慢自负的原罪在人身上根深蒂固。它的一种表现就是权力在经济社会事务中的滥用。一些人正是借助这样的权力积累起巨额财富的。

但是,善与恶的标准终究是客观的,这样的财富终究难以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可。暴富阶层的原罪因此而成为一个社会话题。事实上,这种财富也会自行陷入困境。那种逆向再分配过程导致群体间收入差距扩大,尤其是收入最高群体与一般民众收入差距扩大的速度高于整个社会财富规模的增长速度。这必然会促使人们追问暴富阶层财富之正当性。而任何财富,一旦丧失了正当性,就是风险缠身了。

面对民众的这种追问,有些天真的经济学家及诚挚的改革支持者作出了一种奇怪的反应:不承认有原罪这回事。确实,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态的私人企业制度,及社会分类范畴中的私人企业家群体并无原罪,尽管他们的某些行为在当时是不合乎当时法规的;更进一步说,即使他们的某些贿买行为违反了伦理规范,但放在具体历史背景下,也是可以宽宥的。然而,当代暴富群体中一些人的财富,确实是借助权力或者收买特权而获得的,是以牺牲他人的权利和利益为代价而积累起来的。这样的财富是有罪的。

只有承认这一点,才能把一些富裕的企业家从暴富阶层中拯救出来。过去二十多年的新增财富其实都是私人企业家创造出来的。正是他们发现了原有体制下的种种利润机会,将原有的资源重新组合,或者创造出新的资源,从而创造出了大量财富。私人企业家的企业家精神乃是中国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

不过,由于私人企业发育的过程始终与双轨制、与实物资产资本化过程交织在一起,所以,人们对权贵富豪的愤怒经常会被泛化,指向整个私人企业家群体,权贵富豪的财富原罪变成了整个私人企业家的原罪。

面对这种混淆,正确的做法是对财富的来源进行某种辨析。当代中国富裕阶层中有相当部分是私人企业家,他们的财富来自企业家精神之贴现。另有一些企业家成为权力的攀附者,其部分财富是比较可疑的。还有一些暴富者,则从来就不是企业家,尽管他们也混迹于商场,表面上也在进行交易,但他们的身份却是“官倒”,他们的主要交易对象是权力。

这样的辨析,或许可以避免整个私人企业家群体成为道德与政治攻击的对象。全盘否定原罪问题,反而会让私人企业家与权贵一同淹没在漫天的道德口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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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9 14:04:00

秋风:经济学家误把经济增长视为国家发展的全部

印度商界、学界对中国的态度相当复杂:中国经济增长始终领先于印度,二十多年来,两国人均GDP差距似乎在拉大。不过另一方面,印度人又以世界上最大的民主法制国家为自豪,国际不少学者也相信,就长远的发展前景看,印度或许会好于中国。不过,印度政府一直想在一些具体的经济战略上模仿中国,比如,建立经济特区,吸引外商投资。

但是,这个计划现在中断了。印度政府1月中旬决定,暂停批准300多份建立经济特区的计划,直至农民征地补偿等问题得到解决。这些计划能否重新启动,无人知晓。问题出在征地上。大批土地被廉价征用,农民得不到应有补偿,导致冲突事件不断。本月初,印度西孟加拉邦东米德纳帕地区政府官员在征用土地计划建经济特区时,与农民发生冲突,导致6人死亡,25人受伤。以国大党为首的印度执政联盟担心,这些冲突可能会使自己在旁遮普邦和北方邦即将举行的邦选举中被农民抛弃,而不得不让经济目标让路。

我敢打赌,在某些中国经济学家的账簿里,印度模式又要被扣去几分。他们原来就认为,印度模式不如中国经济模式——当然只是指经济增长模式;因为,在他们眼里,经济增长就是一个国家的最高发展目标,而在中国,经济增长一直被放在最高位置上,各地方政府为经济增长创造了最好的条件。

就以征地为例吧,各地都有因为拆迁、征地而逮捕拆迁户、农民的事情。某地因征地拆迁死了几个人,拆迁负责人的说法是:“哪里拆迁不死几个人呢?”似乎很少因为征地、拆迁纠纷而暂停城市建设与开发区建设。于是,经济的增长就所向披靡,某些经济学家以为自己发现了最自由的市场,某些战略家也可以大谈大国崛起了。

但民众似乎并不这样认为,相反,媒体上最热门的新闻似乎总是负面的:失地农民境遇悲惨,拆迁户无家可归。其他民众也纷纷为教育、为社会保障忧心忡忡。经济增长了,社会反而进入了矛盾与冲突的多发期。有一帮学者便用现代化的“规律”来为这种现象作辩护。

所幸政府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提出了和谐社会的纲领,把经济的指导方针从“又快又好”改成了“又好又快”。这个时候回头再看,过去若干年一味追求快速经济增长的模式是否可取?但此时,严重的问题已经变成了既成事实。未来若干年恐怕都要花费大量资源用于矫正这种模式所带来的代价。那些称赞中国模式的经济学家,对于这些问题却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或采取驼鸟政策。

当然,印度政府采取此举,不是因为印度政府官员不想发展经济,联邦政府官员一直有追赶中国经济增长的雄心,地方政府官员借助特区建设圈占农民土地从中渔利的冲动,与中国的地方政府官员一样强烈。印度政府此举也不是因为官员更有知识或智慧。

全部的原因在于,印度有更健全的法制。不说别的,至少在印度,土地上的权利与利益遭到政府和工商企业侵害的农民,可以到法院寻求救济,这些法院的独立性,大部分都要强于中国,中国的地方法院“地方化”倾向严重,强制拆迁办公室中经常就有法官参与。有很长时间,各地司法部门甚至根本就拒绝受理一切征地与拆迁纠纷,农民、拆迁户只好上访,而在印度,大概没有如此醒目的上访群体。

至于民意约束政府官员的力量,在印度这次事件中也清楚显露出来。正是因为考虑到即将进行的两个邦的选举,联邦政府才作出了暂停特区建设的决策。而这两个邦其实并不是征地纠纷最严重的邦,但执政的政党联盟仍然担心,这两个邦的农民可能会出于对别的邦的农民的同情,而拒绝投票给自己。

这样,看起来十分抽象的法治和民主,就成了具体的农民权利与利益的保护者。当然,某些经济学家现在一定十分失望,在他们看来,让农民付出一点牺牲换取经济的快速增长是十分划算的买卖。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竟然为了农民的一点点利益而放弃可以建设经济特区的百年大计,真正是缺乏经济头脑。这些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陷入某种自相矛盾中: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每个人都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现在这些经济学家却毫不犹豫地支持某些政府官员为了实现快速经济增长而牺牲某些个人的权利、利益甚至生命,地方、国家的利益——而且仅仅是经济增长——之最大化,就悄然地成为经济学家推理的逻辑起点。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在不经意间被偷换为方法论的集体主义。正是这样一个理论陷阱,让很多经济学家看扁了法治、民主对于国民幸福的伟大作用,而误把经济增长视做国家发展的全部内容。(作者为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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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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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9 14:15:00

所有家庭的理性计算加总,最终得到的结果,却可能给“社会”带来灾难,此即著名的经济学教书本编者保罗·萨缪尔森所说过的“合成谬误”。

上述,正说明了计划是一种客观必要。

但是,不是所有的计划都必要,是适当的计划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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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9 14:17:00

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却不相信这个神话。在1922年,米塞斯出版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学与社会学分析》,在计划经济还没有变成现实之前就十分确定地断言:集中计划根本是不可能的(impossible),它不仅在现实中不可行,在概念上就站不住脚。

上述,显然是说,有一些计划是不可能的,是不必要的。上述,显然没有否定:一定的适当的计划是必要的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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