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5-7-10 21:29 
既然“剩余”概念是马氏炮制的,那么由此看成“利润”不过是借尸还魂。从宏观上和产品实物总量看,全社会 ...
既然“剩余”概念是马氏炮制的,那么由此看成“利润”不过是借尸还魂。从宏观上和产品实物总量看,全社会总产品均在劳资间分配,交换不新增产品,只是个再分配过程。那么,全社会产品总量一定,谁有“利润”必定谁有“亏损”,以维持总量的平衡。
这又咋样呢?马克思说过价值增值,也就是”剩余“或者”利润“是在交换中产生的吗?人家明明说的是交换是等价的,而生产环节实现价值增值吧?
你要咋样就是有科学性的呢?认定没有价值增加的理论才是科学的?那西经呢?
再重复一遍,马克思没说资本家在劳动力市场上不等价交换,他说的是资本家在工厂中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剥削了工人。因为有这种剥削,资本主义社会才会有所谓”无风险利润率“的存在。你不能否认无风险利润吧?不然你就否认现代金融了。这种无风险利润的存在就说明利润和亏损不是对称的,也就是有剩余存在。
这里所说马氏的“剩余”是个量概念,必须得用涉及数量关系的事实来证明,并不需要叫你去哪里进行什么“具体计量”。
你好像语文有问题吧?我的意思是可以做具体利润率的计量,但不可能用某种直接的计算或者测量出”剩余“。从各种具体的利润率中可以总结出金融市场上的所谓无风险利润率,说明资本家即使不劳动,也可以享受几乎无风险的资本利息收益。这就是”剩余“不可否认的证明。
比如一家劳资合作生产的面包企业,工人投入劳动力,资本家投入烤箱等生产工具,产出面包。劳资协议产品三七分成,工人三成为工资形式。把这个生产分配模型放大成一个全社会生产组织,其中,劳动力、烤箱和面包之间,谁跟谁“剩余”?“利润”是什么?
劳资协议产品三七分成的?你确认这是现实的资本主义企业?起码不是马克思描述的吧?你试试和老板三七分成呗。明明普遍发生的是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吧。
好吧就算三七分成,如果以前没有”剩余“,延长劳动时间(温馨提示,指的是在一个协议工作日逼工人工作更长的时间)或者增加劳动强度后创造出更多的产品算什么?价值没有增加?或者增加的是使用价值,而价值没变?你们不是最鄙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区分吗?
对了,别告诉我资本家没法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增加劳动强度,就因为工人可以在此时和资本家谈判要求涨工资,甚至按协议自动涨工资。这是不可能的,从来就不可能,更不要说《资本论》描述的资本主义企业。
作为实物的量差概念在哪?
就在这些更多的产品中反映出来。资本家和工人就算三七分账,增加劳动强度的命令(通过技术进步或者利用高失业率)就可以让他不劳动而获得更多的面包,这里就有他剥削来的”剩余“。你不能说现在这些面包按协议归他所有了,就不是剩余,就不是剥削来的。
按你的逻辑,我可以说这世界上没有抢劫,为什么呢?抢劫以前你的财富是你的,强盗的是强盗的。抢劫后,你的东西变成强盗的了,强盗的还是强盗的。抢劫前后大家的财产都是主权明确的,所以没有发生抢劫。
我说这是屁话:抢劫前后当然没有抢劫,抢劫就是在抢劫时发生的,而不是前后。资本主义对剩余的剥削不发生在剥削前的劳动力市场上,也不发生在产品流通和交易的剥削后市场上。
也许,你会扯起什么货币表示。作为经济模型,排除非经济因素,货币量除了等于实物量,还能有什么差别?
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中货币量等于实物量?你解释一下所谓银行的货币创造。还有既然产品数量飞速增加,而在金本位时代怎么只有轻微的通货紧缩,而货币经济时代就有普遍的通货膨胀?——虽然这和剩余价值规律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