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好像没听说过有城市里还会有土地补偿这回事。i mean,土地补偿应该都是针对集体土地的。
集体土地里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耕地里还有基本农田,就是按国家规划不准作他用的保命田。占用基本农田是最麻烦的事。如果不斤斤计较的话,说土地补偿费是农地补偿、耕地补偿、农民土地补偿都没什么问题。要紧的总是如何实现向农民偿付,以保生活无虞。
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是从所有权归属上说的。这和说“国有资产属于国家”一样意思。这方面有乐趣的问题,是怎么样落实所有权代表人;如果的确有一个所有权代表的话,我们又如何分析其经济上的作用、效果等等。
农地、建设用地是从土地根本的性质上说的,土地管理部门有登记。这方面比较有乐趣的问题,是变性指标的控制。各地每年都只有有限的把农地变建设用地的指标。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困难是农田、农民若出问题,一逮一个准,而要发展却还得靠城市化,否则也是乌纱难保。
农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科研用地,等等这一溜,主要是从地区政府规划安排上说的。就是说,政府看着自己治下一片土地想拿它干什么使,是摆上一个学校呢还是盖一片商业楼宇或者别的。规划院要出图,报上级批。
显然,地方政府规划中想盖厂或修路的地方可能是农田,那么要做的主要就是三个事情:征地、变性、变熟地。生地、熟地是从是否具备建设条件上说的:把钱搭进去完成了n通n平,可以进行建设的土地,就是熟地。
征地要解决农民生活,变性有指标控制,变熟地受财力限制。
征地由统征办、土地储备中心等负责。土地补偿一般由区县级政府打到村集体。
土地补偿款直接打到农民个人账户,应该是近两年来流行的新政策。我个人认为这办法能否持久也有疑问。因为其本质是政府以“一对多的交易往来”(一个征地办对各个农户),取代“层级之间的交易往来”(需地者-征地办-村集体,或者按行政层级下拨)。前者也要建立一个体系,从而发生费用;这个费用取代的是后一个模式所带来的监管费用。不敢肯定这办法真的好使。
把重点放在完善村一级的自治组织上或许更有前途。最好就是政府不当土地交易的中间人,让供需双方直接谈判、直接支付,政府只负责监管收税,就像对待市场上其他商品如冰箱彩电一样。当然这后一个办法从现实看有点纯属想象的味道。
既然土地出让是政府主导的,资金上怎么完成征地和生地变熟地的过程,对政府来说就非常重要。财政的钱总是不够,地方政府就以土地抵押举债。这种融资对金融的影响,比房地产企业向银行举债、个人购房贷款更大,因为牵涉的是政府信用。我觉得中央还是得想办法解决税制(因而财政)问题,改善地方政府于依赖土地出让收益的现状。否则地方政府不可能真的从土地方面缩手,农民的赔付问题估计也难得到真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