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悖论已经由边际效用观点解决了。
当把价值(指物品的价值)定义为物品对人的边际效用时,就没有悖论。
仅说“有用”这个词吧。空气有用,似乎无问题。但是问:一个到高原旅游需要氧气袋的人,面对10000个50升的氧气袋,这些氧气袋都有用吗?需要的可能也就10个。其余的就可以认为无用。所以,有用是在需要量的范围内成立的。一个物品的量如果总是小于需要量,就是稀缺的。所以稀缺与有用是同时成立的。所以当说一个有用的物品有价值时,应当注意这意味着这个物品是稀缺的。
个人认为,这对于“价值”的解释是很充分了。
至于“获得价值的难度”是另一个“价值”值不值得放弃的问题,是两个价值,也就是两个边际效用比较的问题。通常所说的成本,不过是放弃的另一个价值,另一个效用。就本体而言,说成本是价值,与说成本是效用是一回事,不过是放弃的价值,或放弃的效用。
价值或效用是不可观察的,因此人们就用可观察的为获得这个效用而放弃的“东西”来作为尺度。这给了人们一个错觉,认为价值就是那个放弃的“东西”,这就是“成本”价值论的原因。但是,提醒一下被放弃的物本身也是有效用和价值的。这个“尺度”本身的尺度又由谁去规定?所以,以成本度量价值无异于用价值度量价值。
我提出用稀缺度来度量价值或边际效用。既需要量(饱和消费束点)与禀赋量的差与需要量的比值。即:
价值=1-禀赋量/饱和需要量
自认为无反例,欢迎证伪。
这是价值,也是成本,那是当你准备放弃它的时候。
所以,价值被解释为边际效用,既可以解释收益,也可以解释成本。
老瓦尔拉斯把价值等同于稀少性;中国古语有“物以稀为贵”;这其实已经是“价值”的真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