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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6

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

云谷川

传统观点认为: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一般有两个:一是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物质利益主体所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翁志勇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8月第1版 第42页)这种观点是非常浮浅和不正确的。

本文认为: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由资源的有用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性、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性、盈利性等因素所决定的。

一、商品都必须是有用资源,也就是具有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如果是没有用的资源就没有人需要,没有人需要的东西就不可能有人供给,从而也就没有商品和交换可言。所以,商品都是有用资源。反之,有用资源不一定都是商品。例如阳光、空气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以至于没有这些资源人类就不能生存。但是,这些资源在地球上存量是非常丰富的,可以说是到处都有随手可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人们获得这些资源是不用通过交换的。水在非常丰富的时候也是这样。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的物品就不是商品。所以,有用资源不一定都是商品。有用资源并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决定的。

二、商品都必须是稀有的有用资源。稀有资源总体上属于供小于求资源,不可能是到处都有随手可得,也不可能是人人都有,也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人的需要。比如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都是稀有资源,特别是象天然钻石、原煤、石油、矿石等不仅是稀有资源而且是不可再生资源,用完就没有了。这些资源是不能无条件获得和送给他人的,他人如果需要就得用一定的有用资源进行交换才行。劳动过程其实也是交换过程;在劳动过程中,人们消耗了劳动力、自然界消耗了资源这才换来了劳动产品。劳动力当然是一种稀有的有用资源。如果人们所需资源都能象阳光和空气那样到处都有随手可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根本不用交换就能够获得。那么,商品和商品交换就不可能出现。

一般情况下,稀有的资源才能垄断和控制从而拥有所有权。如果人人都拥有同样的资源又何需交换呢?只有资源是稀有的,不能同时满足所有人的需要,只能有条件的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才有拥有和交换的可能。人的需要又是多种多样的,不能用这种商品满足需要,可以用别的替代品来满足需要,这才有交换的必要。没有条件满足这个需要,可以去满足比这个需要更需要的需要。所以,有用资源的稀有性才是交换的条件之一。有用资源的稀有性也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能决定的。

三、商品一般都是分布不匀占有不均的资源。也就是说,不可能是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地方都均匀分布和拥有同样的资源。有的地方有甚至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例如,沿海地区盛产的食盐和海产品,自己需要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多余的食盐和海产品就可以作为商品出卖。有的地方很少甚至没有该种资源,例如,内陆地区就不生产食盐和海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从而满足需要。有些人有甚至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例如,盐场和海域所有者的食盐和海产品对于自己来说就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有些人很少甚至没有该种资源,例如,内陆地区非食盐和海产品所有者就很少甚至没有食盐和海产品。

如果资源都是分布非常均匀的,你们那地方有我们这地方也有,你们那地方没有我们这地方也没有;你有我也有,你没有我也没有。这样的话交换的可能性就很小,甚至无须交换。例如,同一个地区、同一样的土地、种的同样的水稻、农民自己留下的同样水稻作为口粮,人人都有的同样的东西还有交换的必要吗?所以,有用的稀有的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的资源,才能互通有无、相互交换、互利互惠。分布不匀的资源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能决定的。只有占有不均的资源才与所有制有关。

四、商品的产生不仅消耗了自然资源而且消耗了人类劳动。再加上构成商品的资源具有稀有性、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性,获得这些资源需要通过交换才行。还有劳动力也不是无条件使用的,也是需要通过交换的。这就决定了对商品所消耗的资源和劳动必须进行补偿,如果对该商品所消耗资源和劳动不进行补偿的话,那么,再生产就不可能进行下去,从而人类社会也就无法生存。所以,商品不能无条件的送给他人,如果他人想要获得该商品就必须用等量的其它有用资源通过交换给予所有者补偿才行。所以,商品不仅是有用的稀有的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的资源,而且是消耗了资源和劳动并且需要补偿的资源。

不管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必须对商品资源和劳动的消耗进行补偿,否则,再生产无法进行。不管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同样需要盈利,否则,没有盈利就不可能有积累;没有积累就不可能扩大再生产,从而也就不可能发展社会经济。难道公有制就不需要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吗?难道只有私有制需要盈利吗?所以,私有制不是交换的必然理由。商品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性同样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能决定的。

五、既然商品消耗的资源和劳动必须得到补偿,以便进行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从而更好地发展社会经济和满足人们的需要。那么,在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过程中,不仅要求等量补偿而且要求盈利。只有盈利才能有多余的商品交换更多的资源以满足自身的需要;只有盈利才能积累财富;只有积累财富才能转化为更多的资本;只有拥有资本才能进行扩大再生产,从而达到发展个人经济,同时又发展了社会经济的目的。所以,商品不仅是有用的稀有的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的资源;消耗了资源和劳动需要补偿的资源;而且是在补偿过程中要求盈利的资源。商品的盈利性仍然不是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所决定的。商品的盈利性是社会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满足人们需要的必然要求。

综上所述,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由资源的有用性、稀有性、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性、资源和劳动消耗的补偿性、盈利性等因素所决定的。在这些因素当中,只有对资源的占有不均与所有制直接相关,其它因素与社会分工和所有制不直接相关。所以,认为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条件一般有两个:一是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物质利益主体所有的观点是非常浮浅和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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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7-16 15:00:00
以下是引用云谷川在2007-7-16 12:51:00的发言:

三、商品一般都是分布不匀占有不均的资源。也就是说,不可能是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地方都均匀分布和拥有同样的资源。有的地方有甚至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例如,沿海地区盛产的食盐和海产品,自己需要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多余的食盐和海产品就可以作为商品出卖。有的地方很少甚至没有该种资源,例如,内陆地区就不生产食盐和海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获得从而满足需要。有些人有甚至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例如,盐场和海域所有者的食盐和海产品对于自己来说就是相对供大于求的资源。有些人很少甚至没有该种资源,例如,内陆地区非食盐和海产品所有者就很少甚至没有食盐和海产品。

如果资源都是分布非常均匀的,你们那地方有我们这地方也有,你们那地方没有我们这地方也没有;你有我也有,你没有我也没有。这样的话交换的可能性就很小,甚至无须交换。例如,同一个地区、同一样的土地、种的同样的水稻、农民自己留下的同样水稻作为口粮,人人都有的同样的东西还有交换的必要吗?所以,有用的稀有的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的资源,才能互通有无、相互交换、互利互惠。分布不匀的资源不是社会分工和所有制所能决定的。只有占有不均的资源才与所有制有关。

你很善于观察,也很善于思考。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研究型人才,创新型人才。你所思考的东西是教科书上没有的东西,但又是有必要思考的东西。作学问,就是应该多思。

不过,你思考的成果,和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存在的条件这一结论并不矛盾。正是由于有用的稀有的资源分布不匀和占有不均才引起了社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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