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好好理会什么才是城市化。
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发动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城市化又有着不同的内涵。初期阶段的城市化与工业化相伴,与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工业转移相适应,农业人口转为城市人口是城市化的基本内容。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水平以后,城市化建设需要进入新的阶段,城市化的内涵已不再单纯是人口的转移,而是强化和突出城市的功能。
一、城镇城市化和小城镇化不应曲解为城市化的概念
应该看到,城镇只是一个地域概念,城镇化只是强调农业人口进入城镇。单凭城镇人口比重衡量城市化水平是不完整的,是对城市化概念的曲解。推动城市化的内容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增加城镇户口居民,这种可以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的问题是最容易不过的。如果单纯依靠行政途径增加城镇户口居民,或撤乡建镇增加城镇人口,必然会造成虚假的城市化,从而忽略了本质意义上的城市化质量提高的问题。事实上,城市化水平不仅有以人口比重来说明城市化水准的数量指标,还有城市化的质量指标和功能指标。以城市化的质量和功能指标来衡量,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更低,即使是在苏南这样的城市化水平相对高的地区也是如此。
二、真正的城镇城市化是城镇的集中而不是城镇的分散
城镇城市化首先要求城镇的集中。作为城市的城镇和小城镇有规模的区别。达不到必需的规模,聚集不起服务业,聚集不起市场,聚集不起人气,也就不能称其为城市,城镇中建起的各类市场和服务设施也不可能实现规模经济。城镇集中要更多地依靠经济手段的调控,要注意自然形成的中心。国内外的实践证明,依靠行政手段是建不起城市的。许多国家的小城镇数量正在减少,正在经历一个自然变化的过程。日本从1962年至1982年町村数从2955个减少到2604个,这是由于农村中年轻人走空、高龄人口增加、地区纳税人口减少而财政崩溃,种种服务设施因服务人口太少而效益下降,逐步撤并一些町村纯属自然变化的需要。
三、城镇化应力避非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城镇化在苏南等发达地区曾起过重要作用,在今天广大的尚未开发的农村地区,在行政手段的驱使下可能还会起作用,但其结果必然导致用众多而分散的小城镇化替代城市化概念所产生的负效应越来越明显。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产生的不可持续发展问题已经逐渐显露出来:城镇分散达不到规模经济,城镇太小,聚集不起服务及设施建设的合理规模,形不成城市功能;处处建城镇,造成耕地大量流失,农村地域污染严重;大量亦工亦农人口的存在,阻碍农业规模经营的进程,由此加剧农业的不可持续发展;由于城镇分散,特别是许多县级城市因小城镇过多分散了人气,难以成为一个地区的经济中心、市场中心、信息中心,使农村城市化的目标难以实现;小城镇化所产生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外部不经济:虽然它加速了城镇的发展,却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大中小城市的发展。江苏等乡镇企业发达地区的产业结构普遍存在的服务业发展缓慢的问题,也可以从这种小城镇模式得到说明。
四、城镇城市化要防止出现资源浪费严重、城市供给不足的问题
小城镇伴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曾经解决了农业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大问题。但是,小城镇的发展道路承接了现存的城乡关系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在乡村小城镇建设用地铺张浪费的同时,大中城市的建设用地受到严格控制。根据江苏省城市建设年报,全省城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64.81平方米,而国外城市一般为人均120—150平方米,美国纽约和芝加哥分别为人均14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洛杉矶达到人均1192平方米,即使是人口十分集中的东京也达到人均80平方米。城市供给不仅仅是数量问题,更是质量问题。在相当长的时期中,我国的城市化理论特别强调小城镇的作用,因而在现实中有意无意地限制了城市发展,从而减少了城市供给。在苏南地区,虽然其小城镇星罗棋布,但仍然存在城市供给不足的问题。小城镇分布过密,城镇平均规模远低于欧美等国家的规模。小城镇无法获得工业、第三产业发展所需的人口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聚集不起市场和服务功能。与现代经济相联系的第三产业更是以城市规模为条件,文化教育、金融保险、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等均适于在城市发展。在节约资源、经济合理性等方面小城镇均无优势可言。
五、小城镇虽多却难以担当区域发展重任
现有的小城镇与城市的差距也决定了小城镇无力担当区域发展的重任。小城镇大部分居民是从农业劳动力转化而来的,居民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档次上也处在城乡过渡阶段,小城镇“城不像城,乡不像乡”,与农村发展乡镇企业“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状态相适应。作为参照系的发达国家,大城市和城镇之间除规模差别外,在公共设施质量、购物娱乐环境、道路信息系统方面差距甚小,这种城镇真正是分流大城市人口的“蓄水池”和向农村传播大城市文明的“接力棒”。
六、城市不只是地域概念,城市的核心问题是市场
顾名思义,城市即市场中心,市场是其基本功能。根据城市化的内涵,城市化要由突出人口流动转向突出功能提升,不仅包含城镇化的内容,更突出其市场中心、信息中心、服务中心、文化教育中心的内涵,特别关注其经济能量的聚集度和对整个区域的辐射力。与此相应,城市化水平的衡量不应该只用城市人口比重这一“量”的指标,更应有反映城市功能提升的“质”的指标,即反映市场化和社会分工程度的指标。指标考虑可以包括第三产业比重、基础设施水平、现代化及市场意识等,特别要求城市通过服务业成为主导性产业还城市的本来面目(市场中心)。城镇城市化要求突出城市为生产服务的功能,其中包括市场功能、信息功能、金融、保险、通信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因此,建城市不仅仅是建居住环境,城镇城市化的首要内容是市场建设,是城市的服务功能建设。
七、城镇城市化建设要找准最佳路径
城镇城市化的一个重要含义,是指农村居民在城镇能够享受到城市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方式,引导农村地区的群众从旧的生活方式中摆脱出来,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城市文明。因此,城镇城市化,就是要以现代城市观念来建设城镇,使之发展成为新型的小城市。具体地说,是要提高小城镇规划和设施建设的标准,特别要加快小城镇互联网等信息传播通道的建设,为小城镇营造高质量、高标准的生产生活环境。一些近郊城镇可以结合城市郊区化进程,吸收大城市转移的人口和产业,成为大城市的卫星镇,直接接受城市文化和城市观念的辐射。在已有小城镇基础上增加城市供给的路径就是推进城镇城市化,这是城镇化与城市化的衔接。推进城镇城市化,特别要关注县城(包括一部分大县的中心镇)的建设,强化其城市功能、经济能量和产业的极化,使城市成为人力、资本资源的积累和集中的中心,成为综合产业极,成为区域中的商贸中心、服务中心。
八、城镇城市化需要城镇具有开放功能
城镇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城乡快速交通、通讯联系通道的建设。其中包括中心城市与城镇的交通和通信通道建设,城镇和乡村的交通通道建设,各级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市场联系网络。这对城乡一体进入现代化起着先行作用。
九、非农化和城市化的进程要相伴而生,农民进城与农民建城须同时进行
城市化需要城市人口的聚集、经济能量的聚集,特别是需要农村居民像自己投资建乡镇企业那样来自己投资建城市。因此,这一过程需要加快城市户籍制度的改革步伐,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户籍管理办法,打破人口流动的禁锢,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转移到城市,让农民自由地进入县城和中心镇务工经商,自谋职业,自建(购)住房,并承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