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刘国光对市场经济的错误理解
【刘国光在中国经济学界是非常著名的人物,但下面这些话却使人觉得他对市场经济的理解是那么的片面与肤浅。在他看来,今天之所以出现“权贵市场经济”,出现与“共同富裕”背道而驰的两极分化,那完全是因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之故。因此他批评“这些年来,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不是相对多了一点;强调社会主义,是不是相对少了一点”。但是同样著名的吴敬琏先生的看法就比刘国光深刻,吴认为,今天之所以出现“权贵市场经济”,正是因为市场经济还不太纯粹,中国的市场经济还太受到行政行为的过多干预之故。由于容许太多的行政干预,就给权力寻租创造了各种各样的漏洞与机会,使各种腐败贪官可以获得各种借口去为自己谋私利。所以,“权贵市场经济”决不是市场经济的结果,相反,是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同时,行政作为没有退回到它应该有的位置,这种行政作为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在过多的私人利益机会的巨大刺激下,反而使“权力滥用”成为普遍现象。如果象刘国光所主张的,在市场经济的同时继续容许计划经济的过多存在,那么“权贵市场经济”必定不可能杜绝,因为计划经济正是“权贵”们渗入市场,干预市场,并从中获得腐败寻租利益的必要条件与土壤。如果市场经济更纯粹,行政计划消灭得更彻底,那么“权贵”们就必定大大减少在市场运行过程中捞取私人利益的机会。中国政府制订《行政许可法》就体现与说明了这个道理,它努力减少行政对市场的干预,努力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所谓“计划”,从而希望达到从根本上杜绝权力寻租腐败的现象。
今天中国贫富分化的加剧,几乎是因为富人们在市场经济中获得各种各样垄断特权的结果,由于这种垄断经营的特权,使他们可以将自己产品的价格定得更高,从而从社会民众中剥削去更多的财富,“造就”他们的富人地位。这种富裕方式,自然以别人的更加贫穷为代价。而富人们之所以获得这些垄断特权,就是因为有各种官僚们为他们“量身定做”相应的政策,使他们的垄断经营合法化,甚至动用警察力量去维护他们的垄断特权。可见,造成今天中国贫富分化的原因,并不是市场经济的结果,相反,是市场经济不彻底,是市场经济受到太多行政权力的干预的结果。这样的结果,可能还不被著名的刘国光先生所注意到。因此他是必须要深刻反思的。--黄焕金】
刘国光:我反对“主流”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今天,中国经济学奖委员会隆重授予包括我在内的四位经济学家以杰出贡献奖。我对此深为感动,深表感谢。
颁发中国经济学奖是经济学界的一件大事。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就我们这一代经济学人经过的一些事情,谈一点自己的感受。
我们这一代经济学人,经历了计划与市场烈火与实践反复的锤炼。有人认为,现在尘埃已经落定,市场占了上风,计划不再时兴了。我不完全这样看。计划经济在前苏联、在中国,还是起过光辉历史作用的。但是历史也证明,计划经济不能解决效率和激励问题。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是历史的必由之路。但市场经济的缺陷很多、很多,也不能迷信。完全让“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不能保证社会公正协调的发展。在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必须有政府有效的调控干预加以纠正,有必要的计划协调予以指导,就是说要有“看得见的手”的补充。在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尤其要加强政府社会经济职能的作用。这是我和许多经济学界朋友们的共同信念。
在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目标时,我们这一代经济学人也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是不容割裂的有机统一体。好像这些年来,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不是相对多了一点;强调社会主义,是不是相对少了一点。在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则强调它发展生产力的本质即效率优先方向,相对多了一些;而强调它的共同富裕的本质即重视社会公平方面,相对少了一点。这是不是造成目前许多社会问题的深层背景之一。在中国这样一个法治不完善的环境下建立的市场经济,如果不强调社会主义,如果忽视共同富裕的方向,那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必然是人们所称权贵市场经济,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邓小平早就告诫我们,改革造成两极分化,改革就失败了。当然我们一定能够避免这个前途。我以为要做到这点,只有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公平,努力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前进,经济学理论视野也大大拓展了。对中国改革与发展有益的各经济学流派,都有一席之地。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这一代经济学人又碰到一个问题,研究经济学要有立场、观点、方法的说法,好像又不大时兴了。但我总以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立场,劳动人民的立场,大多数人民利益的立场,关注弱势群体的立场,是正直的经济学人应有的良心,是不能丢弃的。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观点和方法也是要坚持的;但具体的观点、方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可以选择,为我所用,为创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用。西方“主流”经济学对市场经济运行机理的分析,有许多可以借鉴的东西;但是部分传播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人士,力求使它在中国也居于“主流”地位,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这种情况需要关注。当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不能仅靠官方权威来支持其主导地位,而要与时俱进,兼容并蓄,不断创新。
我愿就这些问题,与经济学界同仁交流认识,共同探讨。再次向诸位表达我的衷心感谢。祝愿中国经济不断成长,繁荣昌盛,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贡献力量。
附:
论腐败的溯源与清源
吴敬琏
《新华文摘》2005年第7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其中最为大众所深恶痛绝的,是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有人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意味着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出了问题,因此主张从改革开放的道路上退回来,甚至要倒回到过去的体制。这种声音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就一直不绝于耳。腐败的根源究竟是什么?需要从理论上加以研究。
权力过度干预经济是腐败之源
任何不怀偏见的人都能够看到,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使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在最近二十多年取得了空前未有的成就。至于存在的问题,仔细分析起来,我们会发现,有的是改革政策执行不力造成的,比如新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迟缓;有的是发展中的支流,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困难;有的问题则是与市场化改革相对立的逆流,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
相当长时期以来,总是有人用“金钱是万恶之源”的理论解释腐败蔓延的原因,把这说成是市场化改革的产物。其实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历史实际。已有许多研究表明,不论是西欧早期“重商主义”时代的特权寻租,还是美国“镀金时代”的“强盗贵族”,以至于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腐败,都是与市场发育不良和行政权力垄断资源配置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必须承认,在从传统社会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腐败行为存在上升趋势,这是中外皆然的事实。在我国的市场形成和国有、集体企业转制过程中也出现了大量权力寻租、盗窃公共财产和利用市场不规范敛财致富的活动。哪怕新的所有者是有效率的,但产权交易是否通过市场竞争,最终获得产权的个体是否经过经营者市场的检验,都是没有制度保证的。更何况在程序不公正的情况下得以暴发致富的人往往只是靠权力吞食社会财富的寄生虫,过去没有、今后也不可能对社会财富的增加做出积极的贡献。
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经济学界就对当时最主要的腐败现象,即“官倒”现象进行过深入的分析,并且得出了现在看来也依然正确的结论。经济学家们指出,腐败之所以盛行,并不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是因为市场化改革和货币交换,而是因为市场化的不够。“官倒”们之所以能够靠“倒”物资调拨批文、“倒”进口许可证、“倒”外汇额度等等发横财,是因为这些领域的交换还没有市场化,还存在“权力揽买卖”的寻租环境。后来的事态发展证实了经济学家的上述分析。
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以后,各种商品的市场交换被放开,就再也没有人能够依靠自己的权力背景靠“倒”物资调拨批文发财了。虽然在许多领域依然保持着权力配置资源的体制,因而存在“寻租”的广泛可能性,但以往的经验已经足以使一些政治家认识到腐败现象的根源何在。
在这样的条件下,2000年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必须从源头上反腐败”,也就是尽量减少行政审批的问题;而在第二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们热烈地讨论了减少行政审批的问题,国务院也对此做了相应的部署。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铲除腐败根源的改革努力受到了潜在的抵制
既然源头已经清楚,为什么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从早期的商品差价寻租,到最近十年的要素寻租,包括土地批租、金融腐败和公司上市过程中出现的腐败,最近还有买官卖官等腐败加强的趋势。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铲除腐败根源的改革努力受到了潜在的抵制和反对,因而难以充分落实。就拿减少行政审批来说,党政领导反复发出了这方面的号召。特别是2004年实施《行政许可法》以后,减少行政审批更有法可依了。
可是我们不妨认真检查一下,现在的实质性审批比五年以前是减少了还是增多了,其结果不令人鼓舞。有“设租”、“造租”权力的人们不但要力保这种权力不受削弱,还力求加以扩大。
有些政府官员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保持原有的行政许可甚至设立新的行政许可。报刊上已经披露一些行政机关部门和官员的对付办法,例如改头换面、更换名称等,他们用各种好听的口号来掩饰自己的“设租”、“造租”行为。所谓“市场化导致腐败、要靠加强行政管理来加以控制”的说法,就是个别人常用的辩护辞。
在“寻租”和“设租”形成恶性循环的情况下,既然权力有价,自然就有人买官和卖官,形成危害政权生命的腐败。寻租的本质在于“权力揽买卖”,要从源头上铲除腐败赖以存在的基础,就要保证以下几点:第一,尽量减少行政审批,限制行政许可;第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第三,实行信息公开,并把必要的行政许可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我国作为一个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政府配置经济资源和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权力过大是市场发育缓慢、腐败难以消除的主要原因。
我不同意这两种观点
对于政府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是“小政府即是好政府”,主张政府解除行政力量对经济活动的压制和束缚,市场经济就会自然而然地成长壮大;另一种是主张依靠强有力的政府来推进市场化改革和企业改制。我觉得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
实际上,中国的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是“错位”,就是说,既有“越位”的问题,又有“不到位”的问题。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社会,都不可能完全否定政府的作用。但如果过分强调依靠政府力量,则又可能埋下助长寻租活动乃至“权贵资本主义”的隐患。
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政府首先要发挥促进市场发育的作用,要致力于规范化的市场秩序和法律制度的建设以及现代化的教育;同时还要致力于对自身行为的约束上。
从中国目前所处的经济转型阶段看,要深化市场化改革,政府应该要加强而不是弱化以下方面的作用:一是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二是建立新体制的各种制度性的基础设施,最主要是设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和独立公正的执法体系;三是保持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提升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四是努力保持机会均等和社会公正。
市场化改革是扼制腐败的基本途径
我国改革以来的历史经验表明,推进市场化改革是扼制腐败的基本途径。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们曾经亲眼看到,历史上曾经盛行的商品寻租行为随着市场放开和“标的”丰裕而烟消云散。
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改革的推进,企业公司治理的完善,市场法规的规范和监管到位等等,都会起到硬化企业预算约束,校正企业经营目标,限制行业垄断,促进规范的市场行为的普及化。这样,凭借资金配置权寻租的腐败行为必然逐步弱化直至消失。因此,经济发展和市场规范是治理腐败的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