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略论价格》回应的回应
首先,我要谢谢xiaxt兄的厚爱。对xiaxt兄提出的两点质疑答复如下:
1.我并没有说价格的历史只有2000多年,我在文章中说的是“人类研究价格的历史”已有2000多年,这个历史是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思考‘5张床=1间屋’”时算起的,因为这是我们迄今所知的最早研究价格现象的文献。
2.我在文章中说:“近现代西方经济学也并不能真正揭示价格的本质及其内在的运动规律”,这个“近现代西方经济学”不仅指的是马克思同时代的近代西方经济学,也指现代(包括当代)的西方经济学。我这样说,并非出于无知和狂妄,因为我认为,价格这个表面看来极简单的经济现象背后,蕴藏着商品社会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而且,这些社会经济联系是随着商品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变化着的。近现代西方经济学揭示了商品社会的大量经济联系,但未能把握全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整体。此外,商品社会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分为本质关系和呈现在社会表面的联系,后者是前者在社会表面的反映,但却是扭曲的反映,它们反过来歪曲和掩盖了后者,这个观点是马克思提出的。近现代西方经济学主要热衷于社会表面联系的揭示,而往往忽略了对本质关系的探讨。
qi509兄和戴小年兄认为我的这篇文章仍然没有说清楚“什么是价格”,或者没有说清楚“价格的本质是什么”。我这里再来说说清楚:
1.价格,是商品社会里极常见的一种经济现象,其表现为“单位商品与货币相交换的比例关系”;
2,经济学家们认为,在价格这个千变万化的经济现象背后蕴藏着一种本质的东西,他们把这种本质的东西称为“价值”。所以,“价值”是蕴藏在价格背后的并支配着价格运动的本质的东西。那末,“价值”又是什么呢?不同的经济学家有不同的观点,如古典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的本质是劳动,而另一些西方经济学者认为价值的本质是商品的效用等。
那末,我对“价格的本质”持何种观点呢?我认为,在价格这个极简单的经济现象背后,蕴藏着商品社会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这个“全部社会经济联系”就是价格的本质。所以,要想把握“价格的本质”和“价格的运动规律”,就需要大体上把握商品社会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这个“全部社会经济联系”不仅包括商品社会的本质关系,也包括商品社会中呈现在社会表面的各种关系,如费用与效用的关系、供求关系、竞争关系等。
马克思在研究商品社会时最深刻的思想在于:他指出,商品不是物,而是社会关系之总和。恩格斯也曾指出,在其他经济学家看到物的地方,马克思都看到了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以及他的前辈——欧洲古典经济学家们)在研究价格的本质时使用了还原法,即将现代社会中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以货币为媒介的极复杂的商品交换关系还原到最简单、最原始的物物交换关系。从这种最简单、最原始的物物交换关系中,马克思判定,商品交换的本质是交换当事人在彼此交换他们的劳动,商品交换比例,应由他们各自在商品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的比例来确定,而且,市埸竞争也会使实际的商品交换比例与所交换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数量大致相符。所以马克思(以及其他劳动价值论者)认为,蕴藏在价格背后的本质的东西——价值,实际上是人们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这就是劳动价值论的立论基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所提出的“抽象人类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概念,实际上已涉及到社会化大生产中劳动者之间的关系。
但是,对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我至少提出如下几点质疑:
1.使用还原法是否妥当?即将现代社会中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极复杂的商品交换关系还原到最原始、最简单物物交换关系,从而来探讨价格的本质问题,究竟是否妥当?既然我们承认,商品不是物,而是社会关系之总和,那末,我们就得承认,这个社会关系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的,现代商品社会中的价格现象背后蕴藏着的是现代社会的极复杂的社会经济联系,而不是原始社会末期最初进行物物交换时的那种最原始、最简单社会经济联系。这就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在解释现代社会中千变万化的价格现象时无能为力的基本原因。
2.在人类的社会生产活动中,除了“人与人的关系”以外,还有“人与自然资源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的关系。即使我们承认价格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关系”,那末,这个“人与人的关系”是否也要受“人与自然资源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影响和制约?马克思所处的那个时代,人们还感受不到自然资源枯竭的危机和人类生存环境保护的问题,那个时代的经济学家们看不到这些问题是他们共同的历史局限性,今天我们可不能再这样想问题。
即使在最简单、最原始的物物交换中,商品交换当事人不仅是在交换他们的劳动,也在交换商品中所耗费的自然资源。在考察最原始的商品交换关系时,我们可以将商品中的资源消耗忽略不计,因为对远古时代的人们来说,自然资源几乎是无限可得的,但是,在研究现代社会中价格现象背后的本质关系时,一定不可忽略“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与人的关系”的影响和制约
3.效用与价格或价值的关系问题。劳动价值论者认为价格的本质是价值,而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形成的,所以,无论是价值量还是价格,统统与商品的效用无关。但是,人类从事生产活动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满足生存、享受、发展的需要,而人类需要的满足,是通过生产品的效用来实现的,所以,人类在生产中耗费劳动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效用,人类在社会生产中,对劳动耗费与取得效用之间,必然会有一个数量上的制约关系,这个制约关系也必然会反映到价格运动中来。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也就是说,如果一种物品没有使用价值,它就没有价值,它就不成其为商品。但是,如果某种商品是有一定的使用价值的,那末,在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是否存在着量的制约关系呢?是否某种商品只要有一丁点使用价值,就可以承担无限巨大的价值量呢(只要这价值量符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定义就成)?不是的。人类在社会生产中必然要关心所耗费的劳动与所取得的效用之间在数量上的制约关系,而且,这种制约关系必然会反映到价格的本质和价格运动中来。
西方经济学家中的效用论者揭示了大量商品的效用与商品的价格运动密切相关的事例,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却无法解释由商品的效用变化而产生的种种价格现象。当然笔者也不是“效用价值论者”,笔者重申自己的基本观点:在价格这种经济现象背后,蕴藏着商品社会的全部社会经济联系,这也就是价格的本质,而“费用与效用的关系”,或者说,“劳动耗费与效用的关系”,则是“全部社会经济联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