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为非本地购买必需品类住房而加收重税?
小弟北京人,刚看一扁文章,外地人在北京购房使得北京房价过高,我想说房子是 奢侈品也是必需品,对于本地居民来说是必需品,政府是否有必要对本地人的住房分为必需品,给与财政补贴,而对于非本地工作或是本地人在北京买房加以重税,从购买人手里收,算是奢侈品税,对所有房子的所有权为非本地人的,每年加收更多的服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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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你的这种想法隐藏着严重的人为歧视吗?
现在房价虚高是事实,户籍制度本身也是一种歧视,但是多少还保留了一点儿流动的余地,而城市的竞争力就在于城市内外人员的双向流动,使得城市可以始终保持领先。现在的城里人,往上数几辈不也是乡下人吗?
并非,城市限制而省,市之前的限制
北京人有房子,想买新房子,可是买不起!
外地人没有房子,经过努力,在北京却买了房子!
就这样的情况而言,你觉得加以重税还公平么?
要是嫌本地房价高了,你也可以去外地买么,合情合理啊!以北京的房价,一套可以在贵阳买四套,多爽啊,你爽了,贵阳的经济也爽了!
在中国,就是类似与户籍这样的差异是中国最大的毒瘤,社会流动的意义大于区域的先行!北京再强大也是北京的强大,不是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