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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4

《资本论》错在用劳动产品去说明商品

云谷川

摘要:众所周知,劳动产品和商品不是同一个概念;劳动产品是通过人类加工的物品,它产生在物质生产领域。商品是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它产生在商品交换领域。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转化为商品。即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也不可能都转化为商品。商品的来源除劳动产品以外还包括自然物品和服务产品。劳动产品和商品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所以,用劳动产品的属性(抽象劳动)去说明商品价值是不正确的,就好像把张三的帽子戴在李四头上一样----张冠李戴。

关键词:资本论、劳动产品、商品、价值、张冠李戴。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著作,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整个《资本论》的理论体系都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的,而有关劳动价值形成的论述又都是在《资本论》第一章《商品》部分中完成的,因此,研究《资本论》就必须首先研究《资本论》的第一章《商品》部分。如果劳动价值论正确的话,那么,整个《资本论》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正确的理论。反之,如果劳动价值论是不正确的结论,那么,整个《资本论》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就是不正确的理论,至少劳动价值论是不正确的,从而与劳动价值论直接相关的剩余价值理论和价值规律是不正确的。所以,对《资本论》第一章《商品》部分的研究是非常重要和非常关键的!

一、劳动产品

从人类使用生产工具对自然物品进行加工和创造,从而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开始,劳动产品就出现了。通过人类劳动加工过的物品就是劳动产品。例如,人们吃的粮食、蔬菜和瓜果是农民通过种田收获而得的劳动产品。人们吃的肉类食品是通过打猎和饲养家畜(禽)而获得的劳动产品。蛋类和乳品也是通过饲养家畜(禽)而获得的劳动产品。人们穿的衣服是通过养蚕加工丝绸和种棉种麻织布而获得的劳动产品。人们住的房屋是人们通过劳动而盖起来的劳动产品。人们出行所骑的自行车是人们在工厂里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人们出门乘坐的公共汽车是人们在工厂里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人们出门驾驶的小轿车是人们在工厂里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火车、轮船、飞机、武器及其通讯工具等等都是劳动产品。可以说,人们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绝大多数都是劳动产品。劳动产品和人类社会是同时出现的。劳动产品是产生在物质生产领域的。

二、商品

众所周知,凡是在市场(商店)上通过交换(货币)而获得的自然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都是商品。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都是通过交换而获得的。也就是说,商品不是自然自有物品,也不是自产自用的劳动产品,更不是遗产和别人赠与物品,商品是通过市场交换而获得的物品。是否通过市场交换就是区别商品与非商品的唯一标志。

交换环节或交换过程是由买卖双方在市场(商店)上,由卖方(销售者)提供物品(自然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然后,由买方(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购买力等实际情况,与卖方(销售者)进行协商或讨价还价,以便实现等价交换或对自己有利。在供不应求和卖方市场的时候往往是卖方具有定价权;在供大于求和买方市场的时候往往是买方具有定价权;在供求基本平衡的时候,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定价权。当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等价成交时,卖方用产品去换买方的货币(价值)、买方用货币(价值)去换卖方的产品。成交之后,卖方原来的产品转换成了货币(价值),买方的货币(价值)转换成了商品。与此同时,卖方原来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就转换到买方一边,买方货币的所有权就转换到卖方一边。这才是一次完整的商品交换过程。

只有通过这个交换过程以后,卖方的物品(自然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才能转化为买方的商品;买方的货币才能转换为卖方的价值。也只有通过这个交换过程以后,凝聚在卖方劳动产品中的劳动才能转换为社会性质的劳动,卖方的劳动产品才能转换为社会的劳动产品。交换环节或交换过程改变了出卖物品(自然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的所有权归属和社会性质。所以,交换环节或交换过程是形成商品的关键所在。

三、劳动产品不可能都转化为商品

在原始社会,商品交换现象还没有出现,这时候的劳动产品都不是商品。因为它们都不是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出现了商品交换现象。但是,在刚开始出现商品交换的时候,商品交换还只是一小部分,绝大部分还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在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劳动产品都不是商品,原因同样是它们没有通过交换过程。即便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占了主导地位,但是,毕竟还存在大量的自产自用的劳动产品和没有通过交换的劳动产品。

农民自产自用的粮食、蔬菜、瓜果和乳品等等都是劳动产品。但是,它们都不是商品。因为它们都是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的劳动产品。企业自产自用的工装摸具、从来没有通过交换过程的遗产和赠予物品中的劳动产品也都不是商品。因为它们也都是不用通过交换就能获得的劳动产品。

企业生产的劳动产品,虽然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劳动产品没有卖出去,有些最后返回了仓库积压起来。在没有卖出以前的劳动产品就不是商品。因为这些产品还没有转到消费者或使用者手里,还没有转变为社会的产品,从而也没有转变为价值形式。

四、商品的来源除劳动产品以外还包括自然物品和服务产品

我们知道,商品是在市场(商店)上通过交换(货币)而获得的物品。其中有自然物品、劳动产品和服务产品,尽管商品绝大多数都来自于劳动产品,但是,人们毕竟不能凭空而生产出劳动产品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任何劳动产品最终都是取之于自然物品。例如,人们吃的粮食是农民通过种田而获得的劳动产品,粮食是庄稼的种子,庄稼是农民把种子种在土地里而生长起来的植物,这里就需要土地、种子、阳光、空气、水和各种肥料等等。土地的前身荒地是自然资源,种子的前身是野生植物的种子,阳光、空气、水和土壤中天然的化学元素等都是自然资源。

例如,在北大荒等偏远地区,还有一些没有被开垦的荒地,如果有人用货币购买了这些荒地的使用权,准备把这些荒地开垦出来,种上庄家产出粮食。那么,这些荒地就成了商品。因为这些荒地是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物品,货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一般的等价物,所以,用货币交换的物品就成了商品。这块没有通过开垦的荒地就不是劳动产品,它是自然资源。同样道理,在一些城市的边缘地带也有一些没有被开垦的荒地。开发商用货币购买了一片从来没有被开垦的荒地做建设用地,这些荒地就成了商品。这个商品的前身就是自然资源而不是劳动产品。还有用货币通过交换而获得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也都是商品,但是,它们也都是自然资源而不是劳动产品。

钢铁是原材料,钢铁来自于铁矿石,铁矿石是自然资源。石油产品来自原油,原油是自然资源。煤炭来自于原煤,原煤是自然资源。通过货币交换而获得的这些资源都是商品,然而,铁矿石、原油、原煤等都是自然资源而不是劳动产品。

通过支付货币而获得的金融服务、娱乐服务和信息服务等等都是商品。但是,这些商品也都不是生产劳动的劳动产品。所以,商品的来源除劳动产品以外还包括自然物品和服务产品。

综上所述,劳动产品和商品不是同一个概念;劳动产品是通过人类加工的物品,它产生在物质生产领域。商品是通过交换而获得的物品,它产生在商品交换领域。劳动产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转化为商品。即便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产品也不可能都转化为商品。商品的来源除劳动产品以外还包括自然物品和服务产品。劳动产品和商品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

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资本论》网络版 连接:http://www.amky.com/cap/cap1_01.htm第50-51页)我们已经证明了劳动产品和商品不是一回事,用劳动产品的属性(抽象劳动)去说明商品价值是不正确的,就好像把张三的帽子戴在李四头上一样----张冠李戴。所以,《资本论》错在用劳动产品去说明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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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5 10:12:00
希望楼主在批判之后提出自己的观点,比如是否赞成别的价值理论,效用价值论或是别的什么独辟蹊径的想法,拿出来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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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5 15:50:00
以下是引用与圣光同在在2007-8-25 10:12:00的发言:
希望楼主在批判之后提出自己的观点,比如是否赞成别的价值理论,效用价值论或是别的什么独辟蹊径的想法,拿出来大家一起讨论

我的观点是:商品的价值是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也就是说,商品交换的比例用数值表示就是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价格,价值与价格始终是一致的,根本就不存在价值与价格的背离问题。价值和价格是商品交换比例的两种不同表示方式。价格波动所围绕的中心只能是商品的成本价格。也就是说,价格波动的中心只能还是价格而不是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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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25 20:47:00
以下是引用云谷川在2007-8-25 15:50:00的发言:

我的观点是:商品的价值是构成商品交换比例的数值。也就是说,商品交换的比例用数值表示就是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价格,价值与价格始终是一致的,根本就不存在价值与价格的背离问题。价值和价格是商品交换比例的两种不同表示方式。价格波动所围绕的中心只能是商品的成本价格。也就是说,价格波动的中心只能还是价格而不是别的东西。

那基本上,就是还是比较接近传统的“价值无用论观点”,这种观点有自己的道理,但缺陷也是显著的,就是作为一个基本理论,必须良好地定义价格,比如马克思将价格定义成用货币量反映的价值量。但你的这种观点问题在于很难定义价格,因为在此之前必须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在经典的微观经济学中,这个比例又是由价格本身定义的。传统上,关于这个比例的决定还有用效用来定义的,这种观点的困难也是和它的优点一样显著。如果你已经有了更深入的想法,我很愿意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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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1 13:10:00
这种只能批判的垃圾文章一点价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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