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先看一段引言,关于基督教与民主的关系。
没有基督教是否可能?——纪念五四新文化运动78周年及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发表81周年作 刘光耀 诗人艾略特(T. S. Eliot)在论及民主时说:民主自身并无力单独抵抗专制的邪恶,它的力量来自基督教。民主离开了基督教,会成为一种“极权主义的民主”,会将其“敬意”“献给希特勒” 那样的独裁者。艾略特的见解深刻得无以复加,我对此深信不疑我相信:抛开基督教信仰的经典《圣经》去考察民主 ,将永远是隔靴搔痒。当然,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并非由基督教教会所建立,作为一种政治理念也并不由《圣经》所直接引出。基督教恰是主张政教分离的,即所谓“凯撒的物当归还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还给上帝” 。但是,显然的,“由于政治哲学需经伦理学的核准,而伦理学又需由宗教真理予以核准”这样,在马克斯·韦伯(Marx Weber)“理想类型”(ideal type)的意义上,我认为,民主制度及其理念的最深刻基础或逻辑依据,便只能是某种宗教信仰,而这个宗教即基督教——她是民主的“永恒的真理之源”。 因此,倘说五四新文化运动七十七年来,中国的民主建设还不如人意,还有缺失,那最重要的,就是民主建设未能同基督教信仰的培植有所结合,对民主理念的认识未能同认识《圣经》有所结合,从而,使民主的物质层面的制度建设,以及与之相应的伦理道德的建设,脱离了其赖以安身立命的终极(ultimate)实在,脱离了那从根本上给了它目的与意义的神圣之维。
接着,我们来考虑基督教(宗教)与市场经济或者资本主义经济的关系。根据韦伯,西欧资本主义的兴起与清教崇尚节俭、信任、勤勉的伦理精神是不可分割的。但是,中国没有基督教的强大力量,甚至多数人没有信仰,那么是否可能建成市场经济?如果需要重建信仰,是否可能?
新制度经济学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与“华盛顿共识”是相反的,认为如果正式的制度变迁没有非正是制度变迁的配合,必定失败。请大家从历史的、比较的、制度的视角乃至行为的视角来讨论这个“宏大”但是很有价值的问题。
本主题完全开放。
我的看法,是市场经济的需要导致了新教伦理的产生,而不是相反。
圣经的新约部分至迟在罗马时期即已诞生,旧约更早。为什么直到加尔文和路德手里,才会出现如此不同的解读?没有一个已经崛起的市民力量,就不会有宗教革命。
可否这样理解:基督教为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出现提供了伦理基础,即它或许是一个弱的必要条件?
我们也可以从终极根源和功用两个角度理解基督教的作用。前者意味着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不可或缺;后者意味着我们只因为市场经济制度是好的,有用的,因此拿来主义。
即便不是基督教,我相信,没有一个主流的信仰体系,市场经济就会缺乏道德基础,也因此难以保证法治基础,这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快地建设非正式制度吧。
张李兄的看法值得商榷。
其实,新教是与东正教、天主教并列的三大基督教派别之一,为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新宗教。而这一宗教分离,缘于当时英王亨利八世出于政治原因推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在克兰麦的协助下,组成具有独特形式的新教教会,以摆脱教皇的管辖。如果说宗教信仰是非正式制度,显然新教的产生却与正式制度变迁有很大关联。
既然是从天主教分离出来的,其教义与天主教教义有着明显的差别,仅举一例,对于基督教中的原罪救赎,天主教认为需要通过教阶制的神职人员才能将救恩颁赐给信徒;而在新教认为得救的真谛在于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为主,是把圣事作为上帝和人之间的一种"交易"。这一基本教义的不同也就决定了天主教徒保守,新教徒激进等特征,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的不同。
而中国常常是以道德代宗教,以孔子为例,孔子从不以自身为神,其学生也不视其为神;孔子并不避世,反而周游列国;孔子不以其思想为大,得出“学而不厌”,“未知生,焉知死”。费尔巴哈曾语‘如果世上没有死这回事,那也就没有宗教了’。宗教离不开生死鬼神,而孔子从不谈及于此。故此,中国没有真正的宗教,何谈“重”建呢?
如果要说到在建立市场经济,必先谈到“什么是资本主义”了,以及中西方文化差异,这样宏大的问题,实在难回答啊。
以下是引用风萧吟在2004-10-18 0:45:43的发言:张李兄的看法值得商榷。
其实,新教是与东正教、天主教并列的三大基督教派别之一,为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新宗教。而这一宗教分离,缘于当时英王亨利八世出于政治原因推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在克兰麦的协助下,组成具有独特形式的新教教会,以摆脱教皇的管辖。如果说宗教信仰是非正式制度,显然新教的产生却与正式制度变迁有很大关联。
既然是从天主教分离出来的,其教义与天主教教义有着明显的差别,仅举一例,对于基督教中的原罪救赎,天主教认为需要通过教阶制的神职人员才能将救恩颁赐给信徒;而在新教认为得救的真谛在于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为主,是把圣事作为上帝和人之间的一种"交易"。这一基本教义的不同也就决定了天主教徒保守,新教徒激进等特征,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的不同。
而中国常常是以道德代宗教,以孔子为例,孔子从不以自身为神,其学生也不视其为神;孔子并不避世,反而周游列国;孔子不以其思想为大,得出“学而不厌”,“未知生,焉知死”。费尔巴哈曾语‘如果世上没有死这回事,那也就没有宗教了’。宗教离不开生死鬼神,而孔子从不谈及于此。故此,中国没有真正的宗教,何谈“重”建呢?
如果要说到在建立市场经济,必先谈到“什么是资本主义”了,以及中西方文化差异,这样宏大的问题,实在难回答啊。
谢谢风兄的指教,但我不太赞同风兄的看法,呵呵。
新教诞生之初,有三个支派或者说缘起。克兰麦和亨利八世主持的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只是其中之一(安立甘宗),且在时间上晚于马丁·路德创立的路德宗、加尔文创立的归正宗。而后二者是自下而上的。
克兰麦出身中产阶级,在思想深受路德的影响,而亨利八世所谓“政治上的需要”,恰恰是需要市民阶层的支持来对抗罗马教会。事实上,1530年代英国宗教改革前后,起源于欧洲大陆的新教思想已经在英格兰市民阶层广泛流传。一种自上而下的变迁,如果没有相当的社会基础,是不会被“实施”的。
反观自下而上产生的路德宗和加尔文派,在事后也取得相当世俗政权的支持。总体来看,宗教改革不过是已经崛起的市民力量与传统力量相对抗的宗教表现形式而已。如果没有一个已经崛起的市民力量,很难想象会有如此大规模的迎合自由化和市场化需要的宗教革命。
宗教改革和(西方的)资本主义力量崛起有关联。但我的看法,与其说宗教改革是市民力量和市场经济的驱动力,倒不如说是市民力量和市场经济导致了宗教改革。
张李兄说的在理,我所说的亨利八世主持的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并不是要忽略当时的社会力量,只是这股社会力量果真是张李兄所说的“市民力量”,在宗教改革之前,市民力量已然形成吗?
韦伯曾言,“当然这种观念(新教伦理)不仅曾在资本主义之条件下存在,我们也可以在资本主义发生之前追溯到它的根源。”可以说,市民阶级的形成是贯穿于宗教改革之前后的,而新教的正式形成则是通过亨利八世主持的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
12世纪的英国,市民阶层已经具有了相当的势力。1189年,也就是狮心王理查登基那年,作为英格兰首善之区的伦敦,市民已经选出了第一位市长。更早在亨利一世时期,颁布了《自由宪章》,禁止对人民横征暴敛,宣布不征用教会财产,甚至允许城镇居民选举郡守,代表国王管理地方事务,在大咨议会中规定每个自治镇有两名市民代表。市民和郡守的权利不受诸侯的制约,并且存在为他们的地位和权利提供保护的法律(《克拉伦登条例》),这一法律约束了地方诸侯和国王的权力。为了制约诸侯势力,国王主动向平民伸出了橄榄枝。
著名的《自由大宪章》(the Magna Carta)颁布于1214年,大宪章共61条,主要规定对贵族和自由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进行保护,包括不得因轻微过失没收商人的货物和农民的工具、非经大咨议会批准不得征税、自由民非经由同等身份公民组成的陪审团的审判不被定罪、逮捕、流放和惩罚、商人有权自由经商、城镇享有特权、执行委员会有权发动战争反抗违背宪章的国王等等。
这些事实的发生,远早于16世纪的宗教革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18 21:31:02编辑过]
贺卫芳说了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与本主题有关,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现代法治原则缘于自然的社会演进
记:你在“法官文化的意义与课题”中说道,现代法治原则缘于深厚的文化积淀、自然的制度发展和历史演进。从历史连续性的进路考虑,一国特定文化对一国法治形态影响很大;反过来,法治进程也会深刻地影响一国文化。那么,西方法制制度根植于什么土壤中呢? 贺:从根本上说,西方法制制度的形成是在其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自然生发出来的。观察西方的法律史,我们会发现法治的发生有着相当复杂的基础。为什么在两千多年前,在古罗马会产生如此复杂而博大精深的法律知识体系?由于独特的语言、知识,法律人在睁开眼睛看世界时,看到的与常人眼中呈现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他们设计出非常复杂的概念体系和对事物不同的分类,从而获得解释社会关系和解决社会冲突的一种知识力量。 这里有几个社会性要素,首先是商人的精神。在地中海沿岸的希腊、罗马所以形成复杂的法律思想和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的探索,缘于贸易的发达,商业的传统,社会交易的多样性以及商业社会的文化交融。人们必须认真考虑贸易纠纷如何解决。在小亚细亚买一船小麦运到雅典,人们必须考虑商业风险如何转移,其他还有动产、不动产交易如何做,什么叫占有、占有多长时间可以获得所有权,等等,这都需要复杂的法律知识、技术。这是重要的社会土壤。 第二个方面,是不同民族的融合导致的家族主义衰落。在各个社会中,家族都是社会秩序得以形成的重要细胞或元素。人的基本生活形态和家庭密不可分,我们从小就知道父亲对家庭负有很大责任,并可以命令、支配我们。由家族拓展到广泛的社会层面,便形成家族式统治。这是整个中国古代社会的治理模式。但是在西方历史上,战争使不同民族通婚,血缘混乱,家族式微,终于破坏了家族统治。 第三个方面,宗教因素。西方宗教传统、神学基础对法律制度有非常大的影响。中国人的宗教情结很淡、很稀薄,很难理解诸如原罪、救赎、末日审判等等这些神学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没有基督教就没有西方法律制度。它的影响不仅在表层意义上,比如有些仪式来自宗教,更是在内在精神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有着内在的历史关联和思想关联。这也是西方法律制度的文化基础。与此同时,教会的存在是对世俗君主权力的制约,在罗马教皇面前,任何世俗君主都只是一个教徒,他必须遵循“把恺撒的东西给恺撒,把上帝的东西给上帝”的准则。一般欧洲人的生存是两分世界,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这给后来的君主权力很大的制约。我认为,这是西方宪政存在的社会根源。 第四个因素,应该考虑阶级斗争、阶级冲突。西欧社会和中国传统社会不同,是阶级社会,不同等级之间的斗争,罗马法得以发展是以贵族、平民的斗争分不开的。一直到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它所以能够成为宪法性文件,来自于贵族对国王的不满与反抗。当社会各层界限相对比较清晰、各自利益比较明确,又不得不相互依存、相互妥协时,宪法也就应运而生。第五个因素是专业化、专业主义。社会分工产生了不同专业,继而社会开始论证专业化在社会关系调整中的合理性。比如,判决一个案子。过去国王生杀予夺、皇帝言出法随。但专业化以后,解决纠纷时不再是有权力的人就可以,同时还需要有专业训练背景。君主再贤明、伟大,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就不可以从事司法判决。我们可以看到,近代以来西方社会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是如何被纳入法律框架之中。整个社会能够走上法治之路,不是偶然的。没有宽厚、结实的塔基,就没有金字塔。
再看丛日云的观点,似乎支持了上述看法,让我们再一次审视宗教对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的作用。
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历经1千多年的演变,其流派之多,支脉之复杂,认识分歧之大,是众所周知的,如何删繁就简,勾勒出其向近代政治理念过渡的主要线索,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作者敏锐地看到,从公元1世纪基督教产生到18世纪末,其间虽经世事变迁引生了诸多不同的问题意识,也衍生出了形态各异的概念、范畴和理论,但是基督教产生伊始就形成的二元主义,却如同恒久不变的牢固堤坝,始终框范导引着这1800年观念演变的历史长河。于是,在作者看来,这二元主义世界观和思维方式就成为一条主线,将近代自由主义和基督教传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在古希腊和罗马人的精神世界里,这种二元主义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还很难一见。在那时,人们将个人生命看作是一个整体,是精神和肉体、现世和来世的统一。尽管他们也相信神灵和灵魂不死,但是他们的生活重心在世俗世界,彼岸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被看作是此岸生活的直线延伸。他们没有双重生活的意识。对古希腊人来说,城邦生活就是他们的全部。作为政治共同体,城邦承载着他们的信仰、理想和精神寄托。城邦的政治生活本身就是宗教生活,而城邦的宗教生活也具有明显的政治意义。对古罗马人来说,宗教生活是政治生活中一个不或缺的组成部分,宗教的虔敬与对部落、国家或家族的情感是融为一体的。 由于雅典人和罗马人,都尚未形成二元主义的宇宙观和思维习惯,在政治生活中,就不可能将个体看作是足以与国家相对峙的一极,个体权利与义务之间也就难以形成动态的平衡关系。在他们的价值信念里,参与公共生活、履行各种政治义务,几乎是唯一具有崇高意义人生选择。这种集体主义的信念是如此地强烈,以至于在希腊城邦行将解体的时候,柏拉图倾心创造的理想国仍要以消灭复数、取消任何多样性为前提,而对城邦民主无限留恋的亚里士多德也仍然认为城邦在本性上先于个人和家庭。 显然,近代以来的民主政治原型,虽然可以在古希腊城邦民主制中找到,但是这两者间的相似性更多地表现在形式层面,而非实质层面。维系城邦民主制的集体主义绝对不是支撑现代民主政治的价值基础,个人主义在城邦主义中没有成长的空间。个人权利至上和由此引生的严格区分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等现代政治的重要原则,在城邦主义中同样难觅踪迹。对古典自由主义者来说,2000多年前,以爱琴海畔阿提卡半岛那个叫作雅典的小城为范本的曾经盛极一时的城邦主义,无论曾给他们带来过多少思想的灵感,但却绝不是承载他们思想的唯一平台。他们宇宙观和思维习惯的二元论,连同他们那些已为我们耳熟能详的思想特征,诸如几近顽固的个人主义信念、对财产和私人领域的坚定守护、对政府权力的满腹狐疑等等,显然都不能都看作是城邦主义在近代的复活。 哪里才是这些思想的源头?丛教授新著的视线集中于“黑暗的中世纪”。在作者看来,当耶稣向他的信徒们宣布“恺撒的物当归恺撒,上帝的物当归上帝”的时候,便以福音的形式传达了一种完全全新的政治态度,这种政治态度经由后世神学家们的反复阐释,最终形成了基督教特有的“二元政治观”。 这一“二元政治观”表述的是一种新的政治模式的基本原则,即在彼岸与此岸、精神权力与世俗权力、教会与国家之间作出区分,在肯定前者的优越性的同时,划出了两者的大致范围,并使之保持某种张力和富有弹性的平衡。同时,这些基本原则也促成了一种全新的秩序模式,在中西欧造就了教会和国家并立的秩序结构,教会全面掌控着宗教权力和精神领域,抵制国家的侵犯,并以道德权威的名义对世俗统治者进行监督;而国家则将自己的权力收缩在政治领域,并小心卫护使之免遭僧侣集团的侵入。当然,这些观念的广泛传播和这一秩序模式的长期存在,最终也转变塑造了一种独特的政治文化传统。 二元政治观之所以出现,从根本上说,来自于基督教对人灵魂和肉体关系的独特理解。在远古时代,散布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先民都遭遇到同一个难题,当生命的有限和永生的渴望纠缠成一个无法破解的死结时,他们创造出了灵魂的概念。肉体永生的梦想看上去飘渺无期,便将永生的希望寄托于灵魂世界。每个民族在肉体和灵魂、世俗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系上,大体都有独自的理解。在这里,核心的问题是灵魂是否完全脱离肉体而存在,相应地,精神世界能否成为一个独立的空间。如前所述,在雅典和罗马人那里,灵魂或精神世界尚没有获得独立地位。关于文化、习俗与经济发展、制度形成与变迁之间的关系,本人过去读的一篇文献“后中世纪热那亚自我强制的政治体制与经济增长”(见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2001)对这个问题有比较好的阐述;关于历史制度分析(HIA)、比较制度分析(CIA),个人感觉能够解释一些问题,值得深入,如果有兴趣的话。国内(包括历史上)有很多问题期待着用严肃的分析方法来解释,比如温州、潮汕、东北、中原、蒙古等之变迁,更大的问题当然是“李约瑟之谜”。
黄仁宇对中国社会结构及其变化有一定的分析,观点非常好,很有说服力。
做这个主题的分析,关键还是严肃的方法,当然数据的获取是不可回避的问题。用经济学的方法而不是历史的方法(单指目前中国的历史分析方法)来分析社会或者经济史,这样才能够取得一定的进展。
我没有攻击任何方法或派别的任何意思,若不幸有之,敬请谅解。
nie在这个论坛中似乎总是提出很宏大而有趣的问题。宏大意味着似乎每个问题都包含了人文学科所要涉及的全部内容。有趣意味着凌晨时分看到这个帖子还是想回复。呵呵。说点个人意见。然后休息吧。
我不知道是否该同意nie将宗教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原因:下面第一段话想说的是,不同意。下面第二段话反驳了自己。呵呵。
实际上,如果不是中世纪的文艺复兴,导致神权至高无上地方的丧失,市场经济就没了发展的文化基础。我的意思是,市场经济需要自由、民主等观念,这些观念是神权在上时难以建立的。同时,宗教就其具体的教义而言,的确没什么不好的。事实上,所有宗教的具体教义在对道德的指导上都是好的。但,宗教的本质是糟糕的。宗教要求人们信奉某种超越于人的最高存在的东西,因为它是超越于人的,只能选择绝对相信,基督教认为所有的真理都在上帝手中,我们都该听他的。呵呵。这样,就限制了人的肆无忌惮的思维权限和异想天开的自由心灵。宗教另一个糟糕的本质,就是它的排他性。相信这个门派的是友人,不相信的就是恶魔。呵呵。
宗教的这两个本质却导致了另一个结果的出现:对人类精神家园的终极关怀和成功引导。基督教里的那些教义中国文化中没有吗。显然是有的。可是同样的东西在宗教里可以完成上述工作,在文化里却未必。因为,如果你相信了宗教,也就意味着你相信了只要你按照教义去做,那么上帝一定批准你进天堂,而最为关键的是每个教徒对此都深信不疑。但,如果你相信了中国文化中同样的道德规范,意味着你只能相信另一个民俗一般的教导:好人友好报,坏人有坏报。最为关键的是每个中国人都将在成长的过程中对此深表怀疑。我的意思是,由于宗教设定了一个超越人而存在的东西,那些好的道德都是冠在他的名下,而这个超越的家伙是绝对不会犯错,同时谁也无法向你证明你相信他相信错了。因为,他不会出来向大家回报那些好人进了天堂,那些坏蛋下了十八层地狱,那些死掉的好人和坏人就更不能证明了。相反,我们的伦理规范没有冠在这样一个同志的名下,自然也就不提供终极报答。而同时,我们总在过程中发现,好人会被冤枉,坏人因为违规总是获益等等。由此,同样的道理,在宗教的名誉下,可能更能抵抗住市场经济巨大的物质诱惑,而在非宗教的名誉下,有些难度。
作为初到此处的人,我好像有点热血青年的感觉,花费了不少时间看和写。呵呵。希望,热情能在日后消减一些,然后能就一个问题好好思考了在来说话。就这样吧。
谢谢楼上的热情,就是因为热情,人大经济论坛才有辉煌的今天!
你说,“宗教要求人们信奉某种超越于人的最高存在的东西,因为它是超越于人的,只能选择绝对相信,基督教认为所有的真理都在上帝手中,我们都该听他的。呵呵。这样,就限制了人的肆无忌惮的思维权限和异想天开的自由心灵。宗教另一个糟糕的本质,就是它的排他性。”
那么你如何解释很多作出了杰出贡献的科学家都是基督徒?
就宗教反思想的危害性而言,想,应该是一个普遍性的概念。我的意思是,宗教信仰的这种特质,对于人类的思维自由而言,是一种整体性的限制。毕竟,在神权至上的年代,很多杰出的学者因为自由思维而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苏格拉底和维克塞尔,以亵渎神明罪分别处以死刑和投入监狱。这种钳制思想的手段,不能不影响和束缚人们的思想。
不可否认的是,文艺复兴之后,基督教有了大众化的色彩,神权的没落降低了它对人们思维的钳制力度。但,作为一种设定了某种最高存在的,存在吧,总说东西,感觉不好,毕竟宗教有其神圣的一面。想,它反思想的本质并没被更改,只是被弱化。弱化的原因,在与西方社会民主自由思潮的形成,在于科学被运用到技术中之后所产生的巨大的创造力。我的意思是,其弱化,是因为它基本的信仰基础在文化和科学进步的前提下发生的,而不是其本身发生了什么改变。
我不否认您所说的很多杰出贡献的科学家是基督徒这一事实。我想,您的意思是,如果我所说的反思想成立,那么这些人就应该只会背教义,不可能从事那些可以证明上帝不存在的研究。我忘了是谁,似乎是牛顿,如果错了,请原谅,但这个人一定是存在且很著名。他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也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其研究的过程中,一直承受着心理压力,因为他的信仰让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是错的。为了缓解这种压力,他甚至采取了一些惩罚自己的方式。而到了晚年,他放弃了科学研究,转而研究宗教,证明上帝的存在。这是不是一个很好地说明呢。当然,这是一个个案。
科学家信奉基督教,是否会影响其行为,我无法证明。您可以说,有了成果,就是证明。我也可以说,如果不信,也许有更大的成果。比如,我前面所说的个案。但,对于学者而言,宗教反思想的影响会弱一些。因为,科学家本身从事的职业,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文的,其本身要求客观、唯物的态度,要求思维自由的能力。当两种矛盾的东西出现在脑海里时候,选择何种,取决于这个人如何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念。比如,我如果是基督徒,同时是一个医生,我可能会在解剖尸体的时候,告诉自己,我在接近藏在上帝手中的人类生命的秘密,而上帝也准许我的猜测和接近。
宗教反思想的特质对于非学者的人而言呢。我更愿意接受您提出的另一个命题:我们应该构建,如何构建,一种文化或者意识形态,来完成行为的引导。因为,对于宗教,我相信它的某些东西,的确是好的。但,我质疑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环境,文化创兴缺席的状态下,宗教能否完成它在其他文化背景下完成的事情。
一句题外话,如果一定要选择宗教。我更偏好佛教。因为,佛教的思想,接近哲学境界。
谢谢您在这儿和其他版面对我的指教,以及鼓励。
青雪,这并非是一个个案,我对基督教并没有研究,我们一个老师年轻时是念教会学校的,所以算是虔诚的基督徒。在我所了解的只言片语来看,您对基督教怕是彻底误读。牛顿的例子不是孤立的,并且,牛顿并非心怀不安去研究“反上帝”的科学,相反,科学只是印证了上帝的存在。恕我浅见,即便是当今科学也无法否定上帝的存在。佛教,自龙树提婆汲取印度教之因明以来,确实有些哲学的味道,但佛教的教义(四谛)显然和哲学不相干;倒是牟宗三先生说的好,道教是更接近哲学的。
目前的困境毋宁说由于现在的市场经济皆是肇始于基督教国家并取得成功,所以非基督教国家是否也能发展市场经济造成的。由于历史的不完全归纳性,这个问题总是在事后才有解的。
人类的所有的信仰都是对大自然的崇拜,不论神、上帝、佛等等,都是人类思想中大自然的化身。人在自然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既是今天,人类面对地震、海啸、大规模流行病的爆发,还是显得无能为力。正义的信仰教人靠勤劳攀上上帝站着的那阶台阶,并要有上帝一样的胸怀;邪恶的信仰教人靠投机攀上上帝站着的那阶台阶,从此向苍生发号施令。
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市场经济最大优点,在于财富分配上比较合理。
中华文化最大的优点在于她的包容性,从玉黄大帝与佛祖如来的关系不难看出上帝的角色。
uibe,对于我是否彻底的误解了基督教,部分接受,不敢解释。对宗教的接触,纯属个人偏好,不曾研究。对没研究的东西,偏好的解释是缺乏基础,没有意义和价值的。部分接受,是因为涉及宗教属个人偏好,而偏好往往是引发非理性思考的源头一种。呵呵。
个人感觉,这个题目应该不是要讨论基督教,或者是宗教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而是要讨论:1、在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用于规范人们行为、引领人们精神和心灵归宿的文化是否发生了问题,也就是说,是否我国的传统文化在商业社会所营造的巨大物质诱惑面前,已经无法承担规范行为,引导游戏的天赋职责了。2、如果是,那么为什么是。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曾经可以规范国人行为,引领国人心灵的文化现在捉襟见肘了。3、如果是文化本身铸就了上述状况,需要怎样什么样的文化才能让文化恢复其天赋职责。
任何文化一旦形成,必然有着强烈的路径依赖特点:既然一向是这样做的,并且可以行之有效,自圆其说,那么继续这样做的收益和理由大于其他无法预期的选择。文化的变革性改变必须基于出现了某种不同寻常的精神需求,这种精神需求在现有的文化中已经无法得到满足或引导。而这种精神需求诞生的基础则是社会出现了大规模的新问题,这些新问题把人们逼到不得不改变或者改变本身意味着巨大的诱惑。目前,我们的文化无疑面对着这样的需求。而研究的问题,自然就是供给在那里。呵呵。
基于,市场经济开始与基督教的国家,研究基督教对于商业社会游戏规则的影响,无疑会为上述问题构建寻找答案的路径。但,我同意duandaodi所说的,不能说没有基督教就没有市场经济。也同意他所说的宗教对于思维能力的影响取决于信徒选择何种角度去理解上帝的存在。不相信宗教,我们可以认为我们所要解释的是一个自然天成的自然世界,或者是一个人类行为相互影响而形成的人类世界,与其它存在无关。相信存在,我们可以认为我们所要解释是上帝构建的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
在参与这个问题讨论之初,已然说过,发现nie在这设定的题目总是宏大而有趣的。这个题目的宏大在于,如果真的要说明我们的文化出了什么问题,无疑首先需要深入地了解我们的文化究竟有什么样的特质。由此,才能说明,面对商业社会的巨大物质诱惑,我们的文化为何在其天赋职责上捉襟见肘了。虽然,这样的研究范畴有些超越经济学的范畴。但,应该是制度经济学所应考虑的范畴。毕竟,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文化、道德、习俗等等,对于正式制度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制度本身,并不单纯的等同于某些成为的规定。
关于nie问楼上的问题,忍不住说点自己的浅薄之见。文化惯性的存在,意味着文化即使变革也不会变的面目全非。某种文化可以理解他种文化,但接收和容纳的过程,必然是对自己和对他种文化改变的过程。我国的文化从来都不喜欢绝对化的东西,变通的看待一切是我们的文化的特征之一。自然,也就包括变通的改变其所接受的一切。至于变得好还是坏。这很难在过程中论证。忘记是在那看到过这样评价,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区别之一:如果让西方人和中国人一起种一棵树。西方人会在种植之前,做出规划,做出什么样的树是最好的,然后按照这个标准来种植和发展这棵树。中国人则选择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先把树种下去,然后因地制宜的改变种植和培育原则,让它朝着更好的方向生长就是了。就这样吧。
呵呵。这个有意思。基督教还说获取利息evil呢。这么说华尔街的同学都别干了。没有资本市场,还发展什么经济?西方人这种自我吹捧贬低别人的精神确实很牛,很多新制度学者不是写穆斯林文化不利于经济发展么。其实写这种东西的好处就是容易拿funding,容易发表。孔子那个论语说了那么多话,你永远可以同时找出潜在刺激发展和阻碍发展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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