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收费,该由谁决定?
以民意为主导,ZF应举行听证会
当地ZF以“凤凰古城门票由于是新定价格,而非涨价”为由,认为新定门票不需要听证。然而,价格法要求“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ZF指导价、ZF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ZF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凤凰古城位置的独特性、资源特点的唯一性、景区资产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该景区具备自然垄断性。因此,应不应该收费,该收多少费,都事关潜在消费者和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没有理由不进行听证。
此外,凡列入湖南省物价局公布的《湖南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在制定或调整时,都必须实行价格听证,其中就包括“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同时,《湖南省ZF制定价格听证实施办法》对“制定价格”也有“制定包含调整”的规定。
尊重市场规律,ZF做好中间人
发生在凤凰古城的这一幕绝不仅是吸引眼球的个例,它反映了不少地方存在的共性问题。这就是一些地方ZF没有认清一个现代ZF应有的职能定位,仍在包揽本应交给市场、企业自身来解决的事务,对市场完全可以自我调节的微观经济活动频频伸手,越位、缺位、错位问题突出。对市场资金能够调节的、企业能够自主的事项,审批或者其他形式的过度干预,不仅不会真正弥补市场失灵,而且还可能会增加寻租空间,限制市场效率,抑制市场活力。
如果ZF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配合得好,就会收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但ZF权力一旦超过边界,市场的活力就会下降,ZF的公信力也会受损。这次凤凰古城收费出台后,该地旋即出现了部分商铺歇业、去凤凰旅游在网络上受抵制等现象就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