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论点之六:劳动上的差异不应引起消费上的任何差异和特权。
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量只与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劳动熟练度、劳动复杂度等有关,而与劳动者对于生活资料的消费情况无关,即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价值与所消费的使用价值(即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是不存在任何关联性,因此得出结论:“劳动上的差异不应引起消费上的任何差异和特权”。马克思主义认为,上层社会的人往往生活条件优越,从事社会管理、文化生产、军事等领域的人有着较为富裕的生活,相对而言,消费了更多、更好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而下层人们总是处于生活贫困的状态,相对而言,消费了更少、更差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这就是上层阶级对于下层阶级的剥削。而且,马克思主义认为,从事社会管理、文化生产、军事等领域的人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他们所消耗的价值都来自于下层社会的人们所付出的劳动,都是对于产业工人的剩余劳动价值的无偿占有,都是属于“剥削”行为,由此一来,整个社会可以划分为被剥削阶级与剥削阶级两大社会阶层。
统一价值论认为,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量可以采用由于劳动的耗费而需补偿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消费量来进行衡量,即劳动量或劳动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的补偿性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消费量”,因此劳动者在劳动量数量上的差异就必然会引起对于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在消费量数量上的差异,劳动量的付出量越多,所需补偿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量就越多;劳动者在劳动量质量上的差异就必然会引起对于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在消费量质量上的差异,劳动的复杂度越高,所需补偿消费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在质量上的档次就越高。例如,从事社会管理、文化生产、军事等领域的智力劳动者往往需要付出价值密度更大的劳动量,往往需要更多、更好、更高层的生活资料使用价值来进行补偿,否则就会造成劳动者健康水平的下降和智力水平的萎缩。因此,人与人在劳动上的差异必然会引起消费上的差异和特权。
统一价值论认为,由此人与人(或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之间在进行商品交换过程中,原则上都遵循着“等价”的一般原则,这种“等价”原则是从整体的、抽象的、长远的角度而言的,而不是从局部的、具体的、眼前的角度而言的。也就是说,人与人(或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之间不等价的“剥削”行为,只是局部的、暂时的和相对的,不是整体的、长远的和绝对的。因此就阶级来划分,只能划分为统治阶段与被统治阶级,不能划分为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
基本论点之七: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人剥削人的工具,必须采用暴力予以革命铲除。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如果拥有了生产资料就拥有了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力,剥削行为的产生来源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因此用以维护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制度是一种人剥削人的工具,是一种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必须予以铲除。而且,生产资料所有者不可能自动放弃所有权,不可能自动放弃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力,私有制社会通过国家机器及其暴力工具维护了这种权力,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必然产生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私有制,因此要想废除阶级剥削,就必须废除私有制;要想废除私有制,就必须采用暴力手段,砸碎旧的国家机器。
统一价值论认为,这种理论观点存在如下几个误区:
1、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是人的最基本权力之一,是其它生存与发展的权力得到切实保障的前提,维护和保障公民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是维护人权的重要体现。如果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个人就没有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就不能按照自己的客观需要从事正常的消费活动和生产活动,就不能保证个人最大的价值效益,进而就不能保证全社会的最大的价值效益。
2、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扩展形式,它不是对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否定,而是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多大范围内对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肯定,是对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有益补充。任何人类主体都是以“自我”为价值中心,它是一切社会秩序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否则,主体一旦失去了“为我”这个内在动力,一切社会秩序将不复存在。许多人认为“利己”与“利他”、“为我”与“为他”是绝对对立的。事实上,由于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人与人之间由于社会分工的产生而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经济、政治与文化关系,这就必然会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定程度的价值相关性或利益相关性。当自己与他人之间的价值相关性为正向时,他人的价值增长将会间接地导致自己的价值增长,因此人们常常会有意无意地去帮助他人,从而达到间接地帮助自己的目的,这就人类之所以具有广泛的“利他”行为的内在机理。也就是说,“利己”与“利他”、“为我”与“为他”是可以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为他”是一种特殊的“为我”,是一种间接的“为我”,是一种更为深刻、更为稳定、更为持久的“为我”。显然,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客观目的在于“利他”, 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客观目的在于“利已”,如果把生产资料公有制与生产资料私有制对立起来,等同于把“利他”行为与“利己”行为对立起来,这是一种典型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3、人的生活需要是千差万别而且瞬息万变的,对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产品的需求也是千差万别而且瞬息万变的,如果全社会全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就只能按照计划组织生产:按计划配置劳动力、按计划配置生产资料,按计划生产生活资料,按计划分配生活资料。其结果必然是: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不合理,生产资料的配置不合理,生活资料的生产不合理,生活资料的分配不合理,从而导致社会价值资源的大量浪费,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受到极大压抑。
4、经济的价值本质就是关于价值资源的配置比例,政治的价值本质是关于价值资源配置比例的规则,文化的价值本质是关于价值资源配置比例的规则之规则,政治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是经济的延续,其客观目的是为经济服务的。国家是政治体系的象征,国家不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恰恰相反,国家是各种矛盾(集团矛盾、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调和的产物,是多方利益形成平衡的结果。国家的建立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根本上是为全社会的人服务的,为所有的阶级和所有的民族服务的。没有绝对合理的国家政治和社会制度,社会制度的合理性取决于对于社会生产力的作用性质,凡是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合理的社会制度,反之就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
5、阶级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在根本上是围绕着社会价值资源的分配或再分配进行的,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之间的利益分配比例,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利益分配比例,三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利益分配比例。社会的价值资源是有限的,只有进行合理配置才能产生最大的价值效益。一般来说,价值资源的层次越低,其共享性就越低,其排他性就越高,例如,土地资源的共享性较低而排他性较高,而信息资源的共享性较高而排他性较低。在生产力发展的低级阶段,各种价值资源具有较低的共享性和较高的排他性,这时,阶级之间的利益矛盾往往是对立的和不可调和的,很容易产生大规模的政治冲突和军事战争。随着社会力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进入了信息社会,价值资源的层次不断上升,其共享性不断提高,其排他性不断降低,阶级之间(包括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利益矛盾越来越趋于可调和性和非对抗性,解决矛盾与冲突的方式越来越倾向于采到非暴力手段。
基本论点之八:未来社会将建立公有制,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马克思主义认为,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产品极大丰富,人们的思想觉悟极大提高,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取消了货币,取消了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消除了人与人的剥削与压迫,消灭了国家与阶级,实现了人类的彻底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全社会实现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统一价值论认为,这种理论设想存在若干思维误区:
1、货币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职能是价值尺度,这种社会职能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取消,也不可能被任何其它事物来替代。社会的价值资源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进行合理配置,才能实现最大的价值效益,而要实现合理配置,就必须要有一个准确而现实的价值尺度,使社会的各种价值资源能够精确而及时地配置到相应的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否则,如果没有货币这种价值尺度来进行计算,任何价值资源的配置都将是盲目的和模糊的。不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货币的表现形式将会越来越趋于无形化和国际化。
2、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社会分工越来越发达,其结果是:生产规模化不断扩展、技术专业化不断提高、商品多样化不断增强,组织复杂化不断提升,这就需要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来共享社会分工所产生的巨大价值效益,实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价值目标。社会分工的发展,必然会有效地扩大商品交换的规模,拓展商品交换的深度,深化商品交换的内涵,人际交往的许多内容将逐渐转化为商品交换,使商品交换将逐渐成为人际交往的主要形式。因此,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取消,相反,将会越来越发展,否则,社会分工所带来的巨大价值效益将会化为乌有,社会必然走向灭亡。
3、人的消费需要的增长速度永远高于现实社会生产力的增长速度,即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现实的社会财富永远满足不了人的需求欲望,所以绝对意义上的“按需分配”是不可能实现的。情感是人脑对于价值关系的主观反映,其客观目的在于引导人正确的识别价值、消费价值、计算价值、表达价值和创造价值,人对于生活资料的消费欲望必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正是由于人的欲望的这种无限增长的趋势,才是社会获得不断前进的不竭动力,才使人类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社会财富。
4、依靠人们的思想觉悟的极大提高,以确保人们能够自觉自愿地实现劳动过程中的“各尽所能”的目标,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观点。一般情况下,任何人都会遵循“广义利益最大化原则”(即最大价值率法则)来提高和发挥自己的劳动能力,人只有在普遍的价值规律和特定的利益驱动机制的作用下,才能真正地、持久地把自己的全部能力和智慧充分地发挥出来。也就是说,任何社会都必须通过一定的价值激励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才能确保劳动者“各尽所能”,否则,仅仅通过空洞的“思想觉悟的提高”来实现人们的劳动能力的自觉提高和充分发挥,是永远不可能的。主观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任何人的思想觉悟都是对现实存在的主观反映,任何人都会从自己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最大价值率法则”,确定自己的思想倾向和行为准则。人的思想觉悟的高低都是相对的,一切脱离现实状态的绝对高度的思想觉悟是不存在的。
参考文献:
①仇德辉著,《统一价值论》,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
②仇德辉著,《数理情感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