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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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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9
根本不是。
第一,如果你生产的是谁(包括你自己)也不知道有何用处的东东,你的劳动也就白瞎了。
第二,如果你生产的东西对人有用,还要看这东西在别人那里是否要耗费劳动才能获得,甚至于耗费劳动也不可得,如果不是,你的劳动也就白瞎了,没有价值的。
这说明什么?一事或一物的价值,主要不取决于卖者的劳动(严格说,根本不取决于卖者的劳动),而主要取决于买者是否要通过劳动取得它。买者不自己生产,是因为用其他劳动产品换取此物,可以节约劳动,同理,消费者大多向零售商买东西,而不直接找生产者,是因为后一个情况交易费用太高(在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沟通费用,但商人的作用依然很好使,只不过商人要跟上时代,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专业化效应)。简单说,一事或一物的价值,取决于供求双方的评价,最终还要取决于买方的评价。
总之,没有先定的价值,只有市场评估的大体两不相亏。东西卖不出去,第一要怪你卖的东西没有效用或者有负效用;第二要怪你的生产成本太高,打不过竞争对手,总之,你要反思你为什么没有通过消费者的检验,消费者为什么捂着钱包。劳动耗用价值论,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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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9 22:20:54
把天用幕布遮起来,蜡烛商可以把蜡烛卖个大价钱,为什么?不是因为蜡烛商本身付出了更多的劳动,而是消费者为了免除黑暗要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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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9 22:25:33
制造短缺,是生产者最喜欢做的事情。在国内,他们谋求垄断,尤其谋求有公权力撑腰的垄断;在国际往来中,他们谋求高贸易壁垒,让国内市场短缺而容易高价兜售他们质次价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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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0 12:46:19
godweige 发表于 2013-7-9 23:24
对于生产者来说,耗费就是价值,进入流通环节能够换到多少别人的劳动又不仅仅取决于耗费的劳动。请你从单 ...

分别考虑,那就不是价值论。一起考虑,得到的是价值落入的范围。单方面考虑的“价值”,是没有成交的,也就是没有被双方共同认定的、没有经过“社会过程”的。说得更明白点,生产者为什么一般都要在成本上加价销售,也就是说,生产者也不认为自己生产的产品之价值等于“耗费”。成交后,价值量才是确定的,才确定了“一物的价值是该物能购得、或支配的劳动量”。黄佶谈到的交换的比例区间,以及我所谈到的“价值域”,就是考虑买卖两方的生产率形成的。至于,到底是价值几何,这问题留给市场各方当事人解决,因为这涉及谈判的力量对比、市场的竞争程度、交易费用高低等等因素。
按劳动价值论,就是双方按各自专业产品的成本相互交换,而不可能有成本加价销售这回事。这是不符合市场实践的,就是完全竞争市场,生产者也是会计成本加正常利润进行销售。
一种解释不了市场现实,硬要市场按其所谓的“等价交换”(按阁下的说法,就是按“生产者耗费价值交换”)教条进行交换的学说,只能给人带来混乱。
斯密区分“有用劳动”、“无用劳动”,进而说“生产物品的劳动时生产性的”“劳务不是生产性的”,进而说“物品才有价值,因为可以保留价值若干时间”、“劳务随生随灭,所以没有价值”,这都记录在案。此其一。
斯密讲了海狸换鹿的例子,虽然他声称这个例子发生在“蒙昧时代”,但他通篇都在津津乐道固定尺度,通篇说什么要按这个固定尺度交易。这也都记录在案。此其二。
经济中,从来就没有固定尺度,黄金不行,白银不行,劳动更不行。古典经济学家们膜拜固定尺度,仿佛没有固定尺度,天要塌,地要陷。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成交,总是双方都认为有利于自己的;不成交,这结局也总是双方认为有利于自己的。(强制和欺骗进入交换,虽不能得到上述结论,但,这已经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价值决定,是成交的伴生结果,而不是单方面的价值认定。最重要的是,价值并非“生产者耗费”,也即并非成本。成本,只有核算的意义,核算不等于成交,连马氏所说的“价值实现”“惊险的一跃”都八字没一撇呢,这“生产者价值”能购得多少他种劳动根本就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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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0 22:14:14
不是。只有三个条件
此物对人有用
此物已经被人所有
此物被所有人拿出来交换
满足此三条件即可。
比如有一条路,不是绿林好汉开的,只要好汉把住路口,就可以收买路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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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 21:43:29
godweige 发表于 2013-7-9 23:24
对于生产者来说,耗费就是价值,进入流通环节能够换到多少别人的劳动又不仅仅取决于耗费的劳动。请你从单 ...

分别考虑,那就不是价值论。一起考虑,得到的是价值落入的范围。单方面考虑的“价值”,是没有成交的,也就是没有被双方共同认定的、没有经过“社会过程”的。说得更明白点,生产者为什么一般都要在成本上加价销售,也就是说,生产者也不认为自己生产的产品之价值等于“耗费”。成交后,价值量才是确定的,才确定了“一物的价值是该物能购得、或支配的劳动量”。黄佶谈到的交换的比例区间,以及我所谈到的“价值域”,就是考虑买卖两方的生产率形成的。至于,到底是价值几何,这问题留给市场各方当事人解决,因为这涉及谈判的力量对比、市场的竞争程度、交易费用高低等等因素。
按劳动价值论,就是双方按各自专业产品的成本相互交换,而不可能有成本加价销售这回事。这是不符合市场实践的,就是完全竞争市场,生产者也是会计成本加正常利润进行销售。
一种解释不了市场现实,硬要市场按其所谓的“等价交换”(按阁下的说法,就是按“生产者耗费价值交换”)教条进行交换的学说,只能给人带来混乱。
斯密区分“有用劳动”、“无用劳动”,进而说“生产物品的劳动时生产性的”“劳务不是生产性的”,进而说“物品才有价值,因为可以保留价值若干时间”、“劳务随生随灭,所以没有价值”,这都记录在案。此其一。
斯密讲了海狸换鹿的例子,虽然他声称这个例子发生在“蒙昧时代”,但他通篇都在津津乐道固定尺度,通篇说什么要按这个固定尺度交易。这也都记录在案。此其二。
经济中,从来就没有固定尺度,黄金不行,白银不行,劳动更不行。古典经济学家们膜拜固定尺度,仿佛没有固定尺度,天要塌,地要陷。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成交,总是双方都认为有利于自己的;不成交,这结局也总是双方认为有利于自己的。(强制和欺骗进入交换,虽不能得到上述结论,但,这已经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价值决定,是成交的伴生结果,而不是单方面的价值认定。最重要的是,价值并非“生产者耗费”,也即并非成本。成本,只有核算的意义,核算不等于成交,连马氏所说的“价值实现”“惊险的一跃”都八字没一撇呢,这“生产者价值”能购得多少他种劳动根本就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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