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目标大幅提高
根据规划,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县县具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
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到2015年,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各省(区、市)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到2015年,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2、“十二五”期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新建为主占53%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域投资2636亿元,较十一五规划目标增加1773亿元或205%,较十一五实际完成投资额561亿元增加2075亿元或370%。
从投资分布来看,新建处理设施投资占总投资的53%,占据第一位,其次是续建处理设施、转运设施、存量治理、分类设施,餐厨处理设施和监管体系分别占4%和1%。
图1:十一五与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投资额比较(单位:亿元)

图2:十二五期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投资分布(单位:亿元)

3、焚烧处理能力增加21.75万吨/日或243%,在三种处理方式中增长最快
根据规划,2015年末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由2010年的8.96万吨/日增至30.72万吨/日,增加21.75万吨或243%,在三种垃圾处理方式中增长最快,增量最大,体现了ZF对垃圾焚烧的鼓励与支持。
图3:2005、2010、2015年末三种垃圾处理设施规模比较

图4:十二五期间以垃圾处理能力增量以焚烧方式为主

“十二五”期间我国垃圾焚烧设施增量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及经济发达地区。2010年国内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和一些大城市,其中浙江、江苏、广东三省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数量最多,处理能力分别占20.7%、17.0%、13.1%,合计占全国垃圾焚烧设施能力的一半。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末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新增217530吨/日,增量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北京、重庆等地,合计占增量的57%。随着经济发展,我国中西部地区越来越多的城市也将选择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图5:十二五期间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区域分布

4、预计“十二五”期间新建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投资超过780亿元,较“十一五”增长2倍多
2010年我国有垃圾焚烧厂104座,平均规模为862吨/日。垃圾焚烧厂的大型化是大趋势,假设新建垃圾焚烧厂单位规模1000吨/日,则十二五期间将新增垃圾焚烧厂218座,预计垃圾填埋厂增加202座。
粗略测算(不考虑十二五投资未形成实际产能的投资),预计十二五期间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投资约783亿元,较十一五期间增长2倍多,新增填埋设施投资约340亿元,较十一五期间下降25%。
表1:十二五期间填埋与焚烧厂数量及投资额预测
垃圾焚烧行业发展机遇分析:
http://www.tianinfo.com/news/news5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