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在导论开篇就提出了一国财富概念及来源:“每个国家的国民每年的劳动是供给这个国家每年消费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构成这些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或是本国国民劳动的直接产物,或是用这些产物从其它国家购买过来的产品。”从而抛弃了重商主义提出的“财富在于金银,以及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通过贸易差额、即使输出价值超过输入价值才能输入金银这两个原则”的观点(在第四篇给与了详尽的批驳)。
斯密认为一国财富的增加受到两种限制:这个国家总体上使用劳动技巧的熟练程度和判断力、从事有用劳动人数和那些不从事劳动人数的比例,“一国国民每年供给情况的好坏似乎更多取却于这两种情况的前者而不是后者”,而前者的提高是分工的结果,“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进,以及在劳动生产力指向或应用的任何地方所体现的技能、熟练性和判断力的大部分,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从斯密论分工的论述中,其分工涵义应有两种:制造业分工和社会分工。其制造业分工表述为 “1根针和4800根针”;而社会分工则起因于人性中物品交换的倾向。斯密在国富论中所论述及所提及的分工,很大程度上是指社会分工。
1、 分工与市场
在实行分工的社会,人们要进行交换,斯密提出价值取决于劳动,“1头海狸=2头鹿”;而货币的出现,带来交换的便利,促进市场的扩大。那么,影响交换范围、社会分工程度的主要因素,受市场范围的限制。要增加财富,必定要提高着互通有无、物物交换和互相交易的能力,这一方面要突破自然地理的限制,斯密在第一篇第三章提到水运拓宽市场,“水运开拓了比陆运所开拓的广大得多的市场,所以从来各种产业的分工改良,自然而然地都开始于沿海沿河一带。”
但另一方面,斯密更强调如何突破人为制度的限制。斯密在《国富论》中试图建立一种符合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的经济制度-“秩序、好政府以及个人的自由安全”。《国富论》指出:“每个个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之所以宁愿投资支持国内产业而不支持国外产业,他只是盘算他自己的安全;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象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
一是突破对农村土地改良的限制,“提供生活资料的农村的耕种和改良,必先于只提供奢侈品和便利品的都市的增加。乡村居民须先维持自己,才以剩余产物维持都市的居民。”第三篇《论各国财富增长的不同途径》重点提到如何改善对农业的抑制:长子继承制、限嗣继承制--大地主很少是土地改良家--分益佃农(佃农权利的改善)--劳役、贡税对土地改良的阻碍--市民城市兴起发展--全体市民包税的制度催生自治机构--国王联合市民制衡领主(国王、领主、城市)--城市商业促进乡村改良。尤其是城市商业发展,将城市自由秩序传递该乡村,“封建制度的所有强制力量绝对办不到的事情,却有对外商业和制造业的无声无息和不知不觉的运作渐渐地做到了。”
二是突破对城市制造业发展的限制,即同业公会的专有特权。第一篇第10章第2节专题分析了这一点。
三是突破对外贸易的限制,即重商主义提出的“使国家致富的两大引擎就是限制进口和奖励出口”,他分八章重点批驳了重商主义思想和提出六种主要方法,斯密认为金银块在各商业国之间流通,可以被看作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其用途仅仅是便利于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换。外贸的主要利益不是进口金银,而是运出国内没有需求的剩余产物和运回本国有需求的其他物品,促进市场扩大,从而进一步带动国内分工、提升生产力、增减国家财富。
2、 资本积累与分工
分工形成社会成员的相互依赖性,当一个社会成员要依赖其他社会成员,就必须有一定的资产积累,以维持他的生活需要,直到他完成产品生产并把产品销售为止。为促进资产积累,斯密提出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生产性劳动是一国财富的源泉,“除了土地上天然生产的物品,一切年产物都是生产性劳动的结果。”在论证这种相互关系的过程中,斯密还提出了一个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生产劳动是能产生利润并使资本增殖的劳动。斯密从增进国民财富的目的出发,把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看作是生产性劳动,而将不进行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看作是非生产劳动。在物质财富不是很丰富的时代,斯密的这种思想存在合理性,非生产性劳动的发展不利于国家财富的增长。正如前面所述的国家财富增加的两种方式,都需要增加资本,增加生产性劳动。
资本积累促进了一国财富的增加,更促进了社会交换的增加,分工也越来越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