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活动】中级会计实务 第十章 股份支付
第一节 股份支付概述
一、股份支付的特征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二是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三是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二、股份支付的四个主要环节
授予日 --可行权日--行权日--出售日--失效日
三、股份支付工具的主要类型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一)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最常用的工具有两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最典型的是现金股票增值权。
第二节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一、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一)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1.换取职工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2.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3.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时的处理原则
(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当日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认成本费用和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算,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股份支付条件的种类
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
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
三、条款和条件的修改
四、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一些股权或股票期权如果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应当考虑估值技术。
五、股份支付的处理
六、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构成)内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二)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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