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提出“是”与“应该”问题的,大约是伽利略。他在宗教法庭上争辩:“《圣经》只是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去天堂,而没有说天堂“是”如何运转的。”
后来爱因斯坦在《科学与宗教》一文当中,又提出了这个话题:“......科学只能断言"是什么",而不能断言"应当是什么",可是在它的范围之外,一切种类的价值判断仍是必要的。而与此相反,宗教只涉及对人类思想和行动的评价:它不能够有根据地谈到各种事实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科学没有宗教就象瘸子,宗教没有科学就象瞎子。"也就是说,这个世界“应该”怎样,属于道德判断,宗教可以管;而这个世界“是”怎样的,属于事实判断,归科学管,宗教管不着。
在哲学上最早注意这个问题的,是大卫.休谟,他在《人性论》中写道:“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经常的‘是’与‘不是’等连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这个变化虽是不知不觉的,却是有极其重大的关系的。因为这个应该或不应该既然表示一种新的关系或肯定,所以就必需加以论述和说明;同时对于这种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即这个新关系如何能由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些关系推出来的,也应当举出理由加以说明。不过作者们通常既然不是这样谨慎从事,所以我倒想向读者们建议要留神提防;而且我相信,这样一点点的注意就会推翻一切通俗的道德学体系……”。
我们能否从“是”推理出“应该”?这就是著名的休谟难题。
在经济学上,庞巴维克在他的《资本与利息》绪论当中,就开宗明义地把这两个问题区分开来:“利息的理论问题,必须要仔细地把社会和政治问题分清。理论的问题所要问的是为什么在资本上会有利息。社会和政治的问题所要问的是资本应不应当有利息——利息是否应当禁止、改善或废除。”
如今,在经济学教材中,明确地把“是”与“应该”分别称为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曼昆在《经济学原理》里面写道:
“为了有助于弄清楚经济学家所起的这两种作用,我们从考察语言的使用开始。由于科学家和决策者有不同的目标,所以,他们以不同的方式使用语言。
例如,假设有两个人正在讨论最低工资法。这是你所听到的两种表述:
波利(Polly):最低工资法引起了失业。 
诺尔玛(Norma):ZF应该提高最低工资。
现在不管你是否同意这两种表述,应该注意的是,波利和诺尔玛想要做的事情是不同的。波利的说法像一个科学家:她作出了一种关于世界如何运行的表述。诺尔玛的说法像一个政策顾问:她作出了她想如何改变世界的表述。
一般来说,关于世界的表述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例如波利的表述,是实证的。实证表述是描述性的。它们作出关于世界是什么的表述。第二种类型的表述,例如诺尔玛的表述,是规范的。规范表述是命令性的。它们作出关于世界应该是什么的表述。
实证表述和规范表述之间的主要差别是我们如何判断它们的正确性。从原则上说,我们可以通过检验证据而确认或否定实证表述。经济学如何运行的观点。经济学家可以通过分析某一时期内最低工资变动和失业变动的数据来评价波利的表述。与此相比,评价规范表述涉及到价值观和事实。仅仅靠数据不能判断诺尔玛的表述。确定什么是好政策或什么是坏政策不仅仅是一个科学问题。它还涉及到我们对伦理、宗教和政治哲学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