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根本职能是为高校选拔优秀生源,这一内在要求就决定了在高考改革中必须注重维护考生的主体意识和地位。无论是保送生和选送生、三校生高考,还是春季高考,都是不断增强考生在高校招生中的话语权、彰显考生主体地位的体现。除此之外,构建多种形式的“立交桥”,使不同教育背景的人们都能根据自身的愿望与要求重新自己的求学之路。这些改革举措,都是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彰显了考生的主体意识。
为顺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普及化的要求,高考改革也注重通过多样化的选拔方式来彰显考生的主体地位。随着高等教育系统的多元分化和社会分工的多样化,高考的选拔标准从“优秀生源”转向“合适生源”,这一生源观的转变实际上是改变原先高考招生中的笼统选才,即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校生源不加区分的局面,反映了改革逐渐向高校人才培养本质和规律的回归。事实上,这样的转变是对人才多样化和学生个性多样化的充分尊重,只有使学生个性的多样化得以充分发挥,才可以做到人才配置的合理与高效。
其四,高考改革必须在统一与多样、科学与公平、改革与稳定、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
高考改革存在诸多的两难问题。从表面来看,高考不过是高校招收新生的考试,但高考竞争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和教育根源,高考竞争的实质是学生毕业后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的竞争。高考中反映的许多问题,不仅是教育和考试中的问题,更是教育以外的社会问题,因此,高考改革中必须正确合理地处理统一与多样、科学与公平、改革与稳定以及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就目前的高考制度而言,统一考试作为高考的主体形式,还是必须坚持的,因为统一考试具有公平、高效,操作简便等优点,这早已被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而在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背景下,多样化的人才选拔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性与公平性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矛盾,也是高考改革永远追求的两个价值维度。此外,鉴于教育系统具有周期长的特点,这就必然要求教育及考试制度保持相对稳定,但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快速扩张也要求改变过于统一的高考制度。因此,如何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实际上,高考制度改革往往不是全盘否定原有的改革实际,而是对原有改革某种程度的继承和发展,在改革创新的同时也要兼顾稳定性和延续性。高考改革的推行,不能离开具体的教育实际和社会背景。总之,高考改革应具有全局观,如何在统一与多样、科学与公平、改革与稳定、理想与现实之间寻找恰当的结合点,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放眼未来,我们相信,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针的统领下,上海的高考必将向多元、分层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迈上新的台阶。(李瑞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