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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6

      国有经济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中心环节,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改革路径选择,一直都是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果,通过国有经济的战略重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明显改善,国有资产不断增值壮大,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不断增强,并在世界经济危机中发挥了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

      在这种大的背景下,学界于2008年末开始掀起了一场关于所谓 “国进民退”的争议。产生这场争议的背景主要是:首先,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而推出的4万亿元经济刺激政策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其中国有企业占据优势,而私营企业涉及较少。其次,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不少国有企业还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在危机中获得了新的发展,例如宝钢重组建龙钢铁,中粮集团控股蒙牛乳业集团,国有航空公司兼并民营航空公司,国有企业大举进入房地产业,等等。另外,一些地方和行业出现了由ZF推进、国有企业主导的行业重组整合事件,例如山西煤炭行业重组、山东钢铁行业的重组等。这些事件被综合概括为“国进民退”,并引发学界争议。

      2010年,学界关于所谓 “国进民退”的争议达到了高潮,焦点也由最初开始的对于案例的评判,进而深入到了对“国进民退”更深层面含义的争论,甚至引发了关于中国改革道路和方向的激辩。关于“国进民退”问题的争议,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一部分人的利益诉求,同时也涉及到如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一些重大的理论和政策问题,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一)  关于 “国进民退”的概念与事实对于

      “国进民退”的不同认识首先体现在对这一现象的定义上。有人把 “国进民退”定义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总体或者某一产业、领域所占份额的扩大,民营企业份额的缩小以致退出。有人则把“国进民退”理解为两种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之间的兼并重组案例的概括。还有人把“国进民退”这一概念理解国家干预的扩大和国家力量的增加。而这种“一词多用”恰恰造成了对“国进民退”这一现象是否存在的不同认识。

      首先是基于个案层面的争论。从微观视角看,经济刺激计划偏向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民营企业等事件属于个别案例,对于这些具体案例的性质和原因,不同的人认识存在着分歧。一些学者认为,经济刺激计划主要偏向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能够凭借其国有“身份”更容易地获得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是导致“国进民退”的重要原因。另一些人则认为,经济刺激计划主要投向国企是因为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是我国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和具备优势的领域,而国有企业的信贷优势则主要来自于其规模优势而非所有制优势。一些人对国有企业重组民营企业提出质疑,认为不符合改革方向。另一些则相反,认为关键在于如何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不应当以所有制形式来这判断是非。以争议最大的山西煤炭行业重组事件来说,山西大幅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让有实力、产业水平高的优质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这并不意味民营资本从煤炭产业的退出,而是着眼于改变山西煤炭生产矿难频发和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现实,“国进民退”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应该是“大进小退”、“优进劣退”。这样的 国 进 民 退 是 为 一 个 更 有 利 于 大 局 的 总 体 目 标 服 务,因 而 是 件 好事儿。

      其次是对于国民经济整体层面的争论。所谓 “国进民退”,大都体现在微观个案中。但一些学者却认为,现在的“国进民退”不是个别事件,而是形成了一股潮流,不是个别产业,而是普及到很多重要的产业。不过,许多专家都强调,从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总的情况来看,所谓的“国进民退”并不存在,相反存在的是“民进国退”的趋势。我国国有企业在资产、利润、从业人数等方面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均不断下降。中央和地方的国有企业从数额和分布上总体也呈收缩态势。因此,不能将特定条件下个别“国进民退”的案例夸大为整体的变化。“国进民退”同“国退民进”的提法一样,都是指一种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取向与发展趋势。从这一观点看,当前所谓“国进民退”这一现象并不存在,“国进民退”这一提法和论断无论在国家的宏观政策取向上,还是在市场竞争的微观操作层面上,或是在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发展的趋势上,或是在理论与概念的准确性上,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一种主观论断。

(二)  关于 “国进民退”的是与非对

      “国进民退”持批评态度的学者认为,“国进民退”将对中国经济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第一,导致低效率的国有企业挤占了高效率的“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是与“民”争利,不仅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而且有损整体经济效率。第二,不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不利于就业和人民收入增长,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等。第三,强化了垄断,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第四,偏离了中国经济改革的既定方向,是改革的倒退。

      但是,不少学者认为,这些看法带有极强的 “制度性偏见”,是不正确的。第一,批评者认为私有企业效率高而国有企业效率低,因而把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看做是“不顾后果的冒进甚至赌博”,而把国有企业兼并收购私有企业说成是“低效率企业吞并高效率企业”。这种看法既无法得到理论的可信论证,也缺乏实证的检验。认为国有企业效率较低的论据,如产权不清晰、委托—代理问题、预算软约束等,有的并不是国有企业所特有的特征,有的也已经随着国有企业制度改革而成为历史,因此不能成立。

      第二,当前发生的一些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私有企业的案例恰恰说明所谓 “国进民退”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但是符合经济规律的,而且是对以往改革的纠编。例如,山西煤炭行业的重组主要出于安全生产、资源利用等方面考虑,而其他行业所发生的数起重大并购重组案例也大都通过优化相关公司的产业链布局和区域布局,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第三,批评者所谓 “国进民退”强化垄断、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与完善的观点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一方面,这类观点将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结构混为一谈,把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冠之为“垄断行业”、“垄断企业”。事实上,垄断作为一种市场结构状态,与所有制形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当前我国的国有企业多数处于有效竞争之中,并不都是垄断性企业。即使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其行为是否正当也要以企业是否有“滥用市场地位”的垄断行为作为标准,而不能把国有经济的所有行为动辄扣之以“垄断”的帽子横加指责,更不能把反垄断与私有化混为一谈。垄断行业深化改革的目标是通过引进竞争和产权多元化,转变机制,增强获利,以增进社会福利和提高国家竞争力,而不是要国有经济退出这些领域。另一方面,在有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战略性部门及自然垄断产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控制和垄断,而在于谁来控制和垄断。这些部门和行业由公有制企业经营要比私有制企业能更好地体现国家的战略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决不能以“反垄断”为借口取消国有企业。

      第四,中国经济改革的方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国有经济改革的目标是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的结构和体制,使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环境,促进国有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而绝不是对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那种把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曲解为私有化,并进而把国有经济的做强做大视为改革的倒退的观点是错误的,是与我国国有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背道而驰的。

(三)  关于 “国进民退”体现的深层问题

      关于 “国进民退”问题的争论实质和体现的深层问题,是如何认识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方向,正确认识“国进民退”问题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的要求,坚持所有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1.对基本经济制度的正确认识在近期关于

      “国进民退”的讨论中,本来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全民所有制或国有经济被说成是只代表少数人利益的“官僚资本”,而本来属于私人所有的民营经济却被说成是代表老百姓利益的“民有资本”,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之间正常的市场竞争则被说成是“与民争利”,并进而被夸大为“国与民”的对立。这种概念上的混淆反映了对于基本经济制度本身的模糊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以基本经济制度作为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在当前公有制经济比重已经大大下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岌岌可危的情况下,积极发展公有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是合理的、必要的,攻击“国进民退”是毫无道理的。

2.对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正确认识

      中国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的国有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不是 “为了弥补市场失灵”,而是为了消灭和取代旧的社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物质技术基础和生产关系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在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公有制经济在稳定宏观经济、调整经济结构、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经济安全、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都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应当进一步发挥好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而不是削弱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那种认为国有经济应当全面退出竞争领域,国有企业限制在非竞争性领域的主张忽视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不具有可操作性,违背了我国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目标,并且缺少政策依据,具有明显的私有化导向。

3.对不同所有制之间关系的正确认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和共同发展的。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要寻求“国”“民”共进之道。“国进”并不意味着“民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应是和谐共生、协调发展的关系。而我国国有经济发展的经验证明,“国进”不一定意味着“民退”,二者完全可以共同发展。“重庆经验”提供了国资增值与藏富于民并进,实现“国进民也进”的互利共同发展的极好案例。

      另外,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跨国企业与本地企业的竞争更趋激烈,而当前我国的民营经济整体素质还不高,难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匹敌,因此在国有经济大量退出的许多产业和领域,往往被具有诸多优势的跨国公司所占据,一些民营企业面对跨国公司强大的力量和各种利益诱惑,逐步成为跨国资本的并购对象或附庸。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国有、民营与外资企业的关系,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实现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

      关于 “国进民退”的讨论,从案例解读到对概念的剖析,再到对这一现象结果及实质的分析和挖掘,向我们展示了“国进民退”这一主题的丰富内涵和理论价值,为我们重新审视和思考中国经济改革,特别是中国国有经济的改革提供了绝佳的素材和契机。围绕这一论题,学界在国有经济的性质、地位、效率、功能、作用、与非公经济之间的关系、与ZF关系等诸多国有经济的理论问题上有了更为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为纠正包括国有企业低效论、国有企业垄断论、国有企业非竞争论、国有企业退出论、国有民营对立论等在内的种种片面观点提供了理论基础。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在关于 “国进民退”争论中,仍有一些关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国有经济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并没有受到特别的关注和研究。

      首先,当前我国国有经济发展面临着新的环境:经济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历史阶段,实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形成,国有经济的体制、结构和作用与过去相比也有了明显的变化,新的情况、新问题和新的矛盾不断涌现。面对这些新的形势,国有经济的理论也需有所发展和创新,如国有经济的性质和范围,国有经济“进”与 “退”的标准,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具体含义,国有经济的管理体制。国有经济的具体功能,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关系等许多重要的理论和政策问题都需要给予新的说明。而当前文献对这些重大变化关注不够,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其次,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如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问题,国有企业在宏观调控、技术进步以及公平分配中的具体作用,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之间关系,等等,仅有理论的说明是不够的,还需要从实际出发,利用最新的数据和方法,对其深入而具体地实证研究。只有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才能够对相关理论结论做出具有说服力的佐证。然而,当前关于“国进民退”的讨论大多集中于在概念和理论探讨的层面,深入的实证研究缺乏。

      最后,从学术意义上讲,“国进民退”讨论的目的在于促进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更好地发展,因此,如何利用好这样的理论契机,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上取得更多的理论进步,进一步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应当成为“国进民退”讨论的意义所在。当前的讨论在这些论题上进展有限。


      我们相信,随着中国改革的进步一深入,围绕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关于国有经济改革、国有经济与其他非国有经济之间的关系等主题的讨论仍将继续,我们期待这些讨论能够为我们提供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和理论创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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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6 20:47:13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渗透和共同发展的。”——————楼主的这句话把楼主自己的一切认识和观点都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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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6 21:10:28
  2012年之前存在着“国退民进”是无疑的。辩论的焦点在于有人认为“国进”有“理”。

  “公有制企业”不利国家进步,这是不争的事实,还值得去辩解吗?从改革开放前的30年,到现在国有企业现状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如果要实例说明的话,就比如:公有制企业参与和掌握的行业来说--汽车行业,中国,有那么多的大国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竟造不出来一辆性能达到或超过外国汽车的水平。竟还聒不知耻的让老百姓爱国,不买外国车。其实,真正不爱国的是国企,是ZF,却要让老百姓去承受劣质结果。说他们最不爱国是因为他们不好好造车,逼老百姓去买外国车。
  再比如,互联网行业,没有一家国企敢在这个行业参与竞争,因为实在是竞争力不行。互联网行业的特点是,你纵使很有钱也白搭,要以竞争优势来论英雄。


  “公有制企业”在市场中所占比例问题,这不可能是某个人凭想象就能确定的。不要拿什么占主体地位来要求国企,市场是不承认你这样说的。要按市场的价值规律来说话,那才有信服力。市场是一个公平竞争的范畴,“公有制企业”本身就是给市场出难题,怎么跟“公有制企业”竞争呢?如果“公有制企业”真的能其它企业平等竞争的话,就根本没必要“公有制”企业了,“公有制”这个牌子就是多余的。

  为什么说在市场经济中说“公有制企业”占主导地位是不懂经济学的表现?
  首先“主体地位”就不符合“反垄断法”的理念。市场经济要反垄断,消除占据市场“主体”的力量。“主体”力量的存在肯定不利于平等竞争的要求。
  市场经济中,“主体”力量的存在,极易诱导整个经济扭曲,小则造成整个经济危机,大则造成整个经济崩溃。中国并非没有这方成的经历。
  再则,“主体”力量在一个国家一定是少数,而占了国家大部分人群数量却要服从于那少数人的垄断行为,这个比例的不协调就明显违犯了马克思的价值说法,价值是人和人关系的一种,“主体”力量的存在必然使经济价值失调。这个社会也就根本不存在、也不会按价值规律运行和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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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8 07: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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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1 10:59:30
而当前我国的民营经济整体素质还不高,难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匹敌,因此在国有经济大量退出的许多产业和领域,往往被具有诸多优势的跨国公司所占据,
-----------想用这一点替国企的存在辩护哦。但是,实际上,中国的私人企业更有竞争力,如果不是国家歧视,私人企业还能够培育起更好的竞争力。比如,华为、腾信、阿里巴巴等,它们都是富有竞争力的,都是世界有名的。因此,恰恰是国有企业,在防碍着中国企业的竞争力,因此,让那些国企走开,才使中国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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