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WII 发表于 2014-2-27 23:12 
这说的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以劳动力商品为前提的,而劳动力商品又是以成本销售的,否则,就不存在 ...
我们可以把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的成本,看成提供劳动力所必须支付的代价,它可以用一个货币数来表示,比如说用X表示;同时我们可以把劳动者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即工资,看成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它也可以用一个货币数来表示,比如说用W表示;那么,W-X就会存在一个价差。
理论上说,我们可以把生存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劳动者的父母,也当成按资本家的思维培养子女的人,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劳动者,他们的供给价格,也应该是培养成本加平均利润,比如说我们用S表示,则有S=X(1+r)(r为平均利润率),那么,S-W,也会存在一个价差。
显然,如果我们可以把生存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劳动者的父母,也当成按资本家的思维培养子女的人,则W-S要小于于W-X,因为象资本家那样决策的父母,要获得一个数额为Xr的利润。
但有人不同意这种观点,比如说,熊彼特就因此写过如下这段话:
劳动价值理论,即使我们可以承认它对任何其它商品都是正确的,也永远不能适用于劳动这一商品,因为这将意味着工人像机器一样,是根据合理的成本计算生产出来的。由于他们不是这样”生产“出来的,人们毫无根据来假定劳动力的价值将和生产它时所使用的工时成比例。从逻辑上说,如果马克思接受拉萨尔的工资铁律,或者像李嘉图那样简单地按照马尔萨斯路线进行论证,他也许会改善他的处境。但是,由于他极其明智地拒绝这样做,因而他的剥削理论从一开头就失去了一个主要支柱。
(引自《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十大经济学家》,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