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jy 发表于 2014-9-2 23:45 
对于一些经济学教授为何弄不清价值是什么,马克思1858年4月2日致恩格斯的信中分析说:
“1.价值。纯粹归结 ...
根据您所引用的马克思的原文来看,我发现他的论述有一些问题。
1. 他说“李嘉图清楚地阐明的这种价值规定只是资产阶级财富的最抽象的形式”,然后马克思的论证就是难道资本主义之前的物品就不存在价值了?李嘉图的定义可能有些问题,就是只限于资产阶级,但是这也不能说明马克思的定义就是对的。也就说,别人错了,不能证明你是对的,也许双方都错了。我更怀疑,李嘉图可能只是论述了资产阶级财富的一些理论,但是不能说他里面的一些概念就只能局限于资产阶级。所以马克思在论证上犯了逻辑错误。
2. 马克思说“我们所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状态中,在一定的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在所用劳动强度和技巧的一定社会平均水平下,生产这个商品所
必需的劳动量。” 从此可见,马克思的论述是以市场(或者说竞争、比较)为前提的。否则,谁能
规定我要用多少劳动量来生产物品?也就是说,你如何来定义“
必需”的劳动量?如果没有市场、竞争,就不会有必需的劳动量。或者说,这个必须的劳动量也许从数学上可以算出来,但是没有实际意义。举个例子,别人做蛋糕30分钟,我做蛋糕60分钟,你可以说必需的劳动量是30分钟,可是这有什么意义呢?没有市场,我不能够买到(或交换到)别人的蛋糕,我还得继续以60分钟生产,那你这个30分钟的必需劳动量对我有什么意义?我现在用的是60分钟,不是社会必需的劳动量,那我又没有办法改进,比如说我不懂那个窍门,再说,蛋糕我自己吃,我爱做60分钟,管你何事?只有存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物品可以交换,那才可以促使价值趋向于必需劳动量。
3. 其实,我更倾向于使用“比较”一词。所谓市场、竞争,都是比较的特殊例子。我们人的行为原则之一就是效用最大化,于是,通过比较,会达到最优化的结果。如果是在市场经济,那么就是通过竞争达到“必需”的劳动量,其实也就是均衡价格。
总起来说,马克思的论证现在看起来不完善。如果我要建立一个经济理论,我觉得必须建立在以下几点:
1. 经济系统参与者的行为原则。我觉得就是效用最大化(这里指总效用,扣除负效用即成本)。
2. 要有比较的渠道。否则效用最大化的计算没法进行。市场提供了一种渠道,当然不是唯一的渠道。也就是说,原始社会也可以有比较。
上面的2个原则都是显见易懂的,也是实际可以做到的。比如,原始社会的经济系统就满足上面的条件。
马克思的理论,其实也不能违反上面的假设,只是他自己的论证过程有意无意的犯了错。
那么,违反了上面假设的理论又如何?当然你可以造出这样一种理论,但是这种理论没有实际用处,不能解释实际经济现象,更不能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