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计量有两种方法: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后续计量有两种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合并报表的时候只有一种方法:实体理论,又称主体理论。初始计量采用购买还是权益结合法取决于对交易的判断,主要是交易的商业实质和是否公允市价交易,和控制程度本来是无关的,但是中国由于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不同,所以不能只使用购买法(公允价值很多不能取得,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并购交易太多,容易操纵),就继续使用两种方法,对于权益结合法对于国内准则来说一般就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为这种合并就符合前述括号内的描述。这样初始计量的方法选择就被牵扯进来了控制的判断,但不知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而是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是否受同一控制
后续计量肯定会根据控制程度进行确认采用何种计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