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认为商品一定是劳动产品,商品时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体现。个人觉得,这些话绕来绕去都是在同义反复,并没给出原始依据。
如果马克思的观点来定义商品,那么,关于价值的含义,就有可能出现下列的矛盾状况。
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矿产资源在未经开采之前都不是商品,只有在被开采之后才成为商品。那么,假如一块含有丰富矿产的陨石落在某人家里的院子里,该陨石依据法律属于B(为防止引入产权的讨论,这里B可以是任何个人或组织,包括ZF),那么这块陨石是否算是商品呢?很明显这块陨石也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也应具有价值,因此应该是商品,但这其中同样不包含任何的人类劳动。
从更一般的情况来看,对于客观状态相同的多个同种商品来说,其分别包含的人类劳动由于劳动生产率和原始生产资料的不同也会有多有少,在一个极端的情况下应该会存在包含的人类劳动为零的情况。如果因为是否包含人类劳动而将客观状态完全相当的物品区分为商品和非商品的话,是不符合一般的认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还是稀缺性那一套解释得更合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