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11-12 22:10 
我觉得,可以使用如下概念体系(大概来说):
你这样分类也可以啊。但是不要以为这样分类就可以把商品这个概念一劳永逸地“确定”了,这是不可能的。
老马的概念之所以不好理解,就是概念本身就是动态的,谈一个概念,或者用一个概念分析问题需要首先确定语境,由语境确定概念内涵和概念间的关系,一旦在讨论中跳入另外的语境,概念的内涵和关系就可能要变化。前面有个帖子,谈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滔滔不绝找了很多老马的低级错误。其实是没看懂。
马的理论之所以一直没多大发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其无法形式化。当然,辩证的东西在其本质上是无法形式化的,辩证逻辑高于形式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