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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31
<p>在马克思理论下价值究竟由劳动量决定还是由劳动时间决定?</p><p>如果由劳动时间决定,那么脑力劳动和劳动强度就不能被考虑。依此马克思又追加倍乘关系以考虑脑力劳动,但是劳动强度没有考虑,且倍加数不仅是个谜,也是对必要劳动时间否定。</p><p>如果由劳动量决定,那么劳动量又怎么计量?能否将劳动强度和脑力劳动都考虑进去?</p><p>======</p><p>个人认为劳动量=劳动力×劳动时间(Q=FT),人们支出的劳动力由劳动强度、文化程度等因素决定。但是这些因素怎么决定人们支出的劳动力,我不知道,这里只是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也算是个人之见。</p><p>希望大家发表高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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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1 22:50: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8-7-31 21:40:00的发言:

个人认为劳动量=劳动力×劳动时间(Q=FT),人们支出的劳动力由劳动强度、文化程度等因素决定。但是这些因素怎么决定人们支出的劳动力,我不知道,这里只是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思路,也算是个人之见。

希望大家发表高论。

    1、曹先生的劳动量公式大意是正确的,只是劳动力这个概念不清晰也不准确,应当是劳动生产率,用这个概念大家都明白。

    2、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不仅与劳动负荷强度和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水平有关,而且与劳动组织管理的科学化程度、机器设备的先进程度等因素有关。

    3、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表示劳动量,理论上讲是不够清楚的。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比较含混的概念,它的数值可以通过下式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量/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在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不变(数学上称之为常数项)的情况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劳动量之间有一一对应的一元函数关系。又由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在特定地域的特定时间是一个常数,所以,仅用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值的大小就可以间接地表示劳动量的多寡。但这两个概念显然不是一回事。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表示劳动量时,只有当它的实际涵义是表示: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 * 劳动必要社会时间,这个时候劳动量的意义才时清楚的。比如:五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意即以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持续工作了五个小时。   

   4、计算劳动量的大小是个小学生都会做的事,在那些劳动强度和知识技能差别不大的岗位上,只需计算时间即可,比如对大商场里的负责零售的员工的劳动量只需计时即可,因为它的劳动生产率是大致相当的,这也是计时工资的理论依据。对有些劳动负荷强度差别较大的岗位的劳动量的计算,仅仅只计算劳动时间就不够了,还必须考虑劳动生产率。比如:搬运工人把稻谷搬上火车,每个人搬运的多少不仅与劳动的持续时间相关,而且与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密切相关,力气大的劳动负荷强度高的肯定比力气小的劳动负荷强度低的人在同样的时间里搬运稻谷数量要多些。这也是计件工资的理论依据。

    5、当然,曹先生问这个问题为的是探讨价值的计量,而价值的计量问题比劳动量的计算问题要复杂的多,这里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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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 09:56:00
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就可以解决脑力劳动和劳动强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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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 10:07:00

这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假设的,理想化的,可能现实生活里很难找到真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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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 10:42:00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客观存在的,在现实生活里到处都可以找到。

如果你读过“交换过程”一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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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 16:17:00
以下是引用wanbl在2008-7-31 22:50:00的发言:

    1、曹先生的劳动量公式大意是正确的,只是劳动力这个概念不清晰也不准确,应当是劳动生产率,用这个概念大家都明白。

    2、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不仅与劳动负荷强度和劳动者的知识技能水平有关,而且与劳动组织管理的科学化程度、机器设备的先进程度等因素有关。

    3、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表示劳动量,理论上讲是不够清楚的。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比较含混的概念,它的数值可以通过下式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劳动量/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在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不变(数学上称之为常数项)的情况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劳动量之间有一一对应的一元函数关系。又由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在特定地域的特定时间是一个常数,所以,仅用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值的大小就可以间接地表示劳动量的多寡。但这两个概念显然不是一回事。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表示劳动量时,只有当它的实际涵义是表示: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 * 劳动必要社会时间,这个时候劳动量的意义才时清楚的。比如:五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意即以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持续工作了五个小时。   

   4、计算劳动量的大小是个小学生都会做的事,在那些劳动强度和知识技能差别不大的岗位上,只需计算时间即可,比如对大商场里的负责零售的员工的劳动量只需计时即可,因为它的劳动生产率是大致相当的,这也是计时工资的理论依据。对有些劳动负荷强度差别较大的岗位的劳动量的计算,仅仅只计算劳动时间就不够了,还必须考虑劳动生产率。比如:搬运工人把稻谷搬上火车,每个人搬运的多少不仅与劳动的持续时间相关,而且与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密切相关,力气大的劳动负荷强度高的肯定比力气小的劳动负荷强度低的人在同样的时间里搬运稻谷数量要多些。这也是计件工资的理论依据。

    5、当然,曹先生问这个问题为的是探讨价值的计量,而价值的计量问题比劳动量的计算问题要复杂的多,这里就不多说了。

       

我觉得劳动生产率是个很不妥的概念,是指反应投入产出的概念,且不同商品的劳动生产率间不可通约,没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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