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目前农村发展区域差异大、城乡差异大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公共产品具有阶段性、公平性和层次性特征。
农村公共产品的“阶段性”体现在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和供给方面,特别是近年来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农村提供与城市相当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不仅是公共产品内生的外部性决定的,更是中国政府建立公平公正和谐社会的要求,农村公共产品的“公平性”体现在给予农民无论是经济上还是政治上都享有充分平等的权利。
“层次性”则不仅是农村公共产品在地区间差异化,而且也将表现在不同的典型公共产品的供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