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题意,分析如下:
1)前面帖子中关于“平均固定成本”的计算有误,应该考虑到上座率的问题
平均固定成本=单次飞行固定成本/(座位数*上座率)
你要做投资的可行性分析的时候,要这么算的。这样可做敏感性分析。
2)前面关于定价问题的讨论也不是本题要求
应该考虑一个“最低起飞售票率”,例如300座位,假定上座率90%,平均固定成本是按270座位计算。
最低起飞率假定为40%,则机票定价应该是
机票价格=单次飞行固定成本/(座位数*最低起飞售票率)。
低于这个售票率,飞机可以考虑以“机械故障”因素延缓,或与下航班合并(航班设计问题)
3)关于价格歧视及营销。
价格歧视这个说法,在法律上有没有问题,不了解。但前面讨论基本上是扩大机票销售额,实现销售额最大化的
讨论。
一般航空公司,提前购买有较大折扣,国内是6折-7折(不转签),而临时购买价格没有折扣。这样保证了
“价格敏感而且时间不敏感或时间有计划”的顾客,同时也满足“价格不敏感,而时间紧急,或者时间无计划”的顾客。
是面向顾客的市场营销策略为主。
4)请关注本文的题目是,剩下的座位如何卖?即上座率余下的。
所以还是
“一般是将AB两地之间的空座,打包,给统一折扣,但不保证航班,有空座位就走的。可以做特别折扣处理”
目标是“价格敏感,时间不敏感和时间无计划”的顾客。
是“面向成本”的利益最大化考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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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速度太慢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