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理论与实践100个谬误及其原因
第一章 商品价值8个谬误
众所周知,《资本论》从商品进入理论之门,因此,我的批判同样从商品理论开始。
谬误1: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谬误之一
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资本论》,第一卷,60页)
劳动就是工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 (同上,57页)
马克思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是具体劳动。人们用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劳动生产出不同的商品,这种劳动目的、劳动工具、劳动对象、制作方法、劳动成果各不相同的劳动,就是具体劳动。简单地说,具体劳动就是在一定具体形式下进行的劳动,比如,农妇用纺机将棉花纺成线,再将棉纱织成布;还有木工师傅将木料做成桌子、椅子;在蒸汽机时代,纺织厂工人用纺织机将棉纱织成布,还有工人依照瓦特发明的蒸汽机知识制造蒸汽机等。所谓商品使用价值就是该商品物的有用性,比如棉纱可以用织布,布用做衣服供人穿着御寒,椅子供人坐着休息,蒸汽机作为动力带动火车、轮船生产等。在任何社会条件下,没有人们的具体劳动,也就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人类便无法生存,社会也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这样,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不然。马克思这种“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理论,犯有以偏概全逻辑错误,并且隐藏着巨大的理论危机,因为它完全排斥和否定了自然资源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也排除了科学研究的劳动、企业家生产经营管理的劳动、商业工人劳动等多种社会劳动形式具有创造价值的可能性;并且排斥机器生产或机器人生产创造价值可能性。
虽然,马克思也讲“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同上,57页)但商品二因素与劳动二重性密切联系,它在理论完全排除了自然力创造价值的来源。《资本论》关于“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理论是劳动价值论的逻辑起点,它规定了商品交换价值的基础,它也是规定只有产业工人的活的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唯一源泉的理论基础和根据地。马克思认为任何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即商品价值,同时规定商品价值与抽象劳动相联系,商品使用价值由具体劳动生产而来,商品使用价值是商品交换价值即价值的承担者;即没有商品使用价值就没有商品价值。也就是说商品使用价值只有具体劳动才能生产出来,换句话说,世界上商品有用性都是由人工劳动生产创造出来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商品使用价值是天然生成而存在的,它们并不是劳动创造出来的,比如矿藏、森林、土地等等,这些商品使用价值并不是人工生产出来的。
首先,“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价值”理论规定排斥和否认自然资源商品的使用价值。
由于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这话语意义是说所有商品的使用价值都是由劳动才能生产出来的,它意味着任何商品使用价值都是改变了天然物存在形式和用途,才成为商品;所以人们不禁要问,这种说法、观点符合社会商品生产、交换、消费的事实吗?显而易见,它是错误的,比如自然资源类商品使用价值不是由工人生产劳动创造出来的,而是自然界所赋予的,是自然力生成的物理效用性,如天然气、石油、煤炭等商品,人工劳动只不过是将它们开采出来而已。然而,开采劳动并不能生产它们的使用价值,它们的物理有用性即使用价值并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但只要将它们开采运输到市场上,它就成为商品,成为生产资料加入到社会商品生产过程中。《资本论》将商品使用价值规定为只有工人具体劳动生产创造的结果,可见,这种理论有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和谬误。
《资本论》中这段论述足见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理论是何等的荒谬,马克思说:“这十分清楚地表明,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如果生产资料没有价值可以丧失,就是说,如果它本身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末,它就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形成交换价值。一切未经人的协助就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矿脉中的铁、原始森林中的树木等等,都是这样。” (《资本论》,第一卷,230页)这段话语有如下二个观点是错误的。
一、以偏概全,违背商品生产事实。“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劳动过程中因本身的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价值。”这是一种商品成本会计计算机械设备的折旧费和原材料消耗量的观点,看起来似乎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深入到具体构成商品生产要素成分中去考察,它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商品生产不仅仅需要机械设备,还需要土地和能源。然而,土地和煤炭的使用价值都不是工人劳动生产出来的。比如,土地作为任何商品生产的场所的承载者,是商品价值构成不可缺少的要素,空间与时间是土地的使用价值,它不是人工生产出来赋土地的效用性。
二、什么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它有没有价值?如是说它们有价值,那么它们的价值是什么性质的?“如果它本身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末,它就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形成交换价值。”马克思在多次论述一些“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时,从来没有提及当时工业主要能源“煤炭”,这是一种很有趣的问题,因为“煤炭”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如果煤炭“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么它燃烧提供热能的效用性即使用价值是工人劳动生产创造的吗?显然不是。如果煤炭“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么当时工业生产主要能源--煤炭,都是通过市场购买的商品;假设某蒸汽机动力纺织厂月消耗煤炭100吨,耗资10000元价值量不会转移到布料价值中去吗?它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形成交换价值吗?显而易见,这是荒谬的观点。
其实,“原始森林中的树木”还是值得讨论一番的问题。市场上销售的树木是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按照马克思工人劳动才能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观点,它们不是。虽然林业工人在原始森林中采伐树木,铁路工人运输许多树木到市场仍然“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因为这些劳动都没有改变树木使用价值的属性。但是,他们只是将树木做出了空间上移动,就使树木具有了交换价值成为商品。怎么能说“它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形成交换价值。”
马克思多次强调,生产资料被消耗掉的价值是它们的使用价值,由于这种使用价值的消费,劳动制成商品。但是,当伐木工人在原始森林中采伐树木并没有生产木材的使用价值的状态下,木材还有没有使用价值呢?当家具工厂工人用木材制作桌子、椅子时出售时,它不形成交换价值呢?因此,以“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观点规定是完全不符合自然资源型商品价值属性的理论,而且自然资源类型生产资料商品的数量巨大,它们是社会商品生产基本的物质条件,这就使得《资本论》理论适用性受到很大的挑战,或者说,仅仅就“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观点难以成立这一点而言,自然资源型生产资料商品使用价值不是由人工生产劳动创造的事实表明,它已经动摇了劳动价值论大厦的基础。
“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观点规定,意味着任何商品的使用价值是改变了天然物的存在形式和用途,所以才成为商品。但事实上正好相反,自然资源物本身就具备自身特有使用价值,人工或机械设备开采矿藏物并未改变它们的性能,只是将它们进行了空间上的移动,就可以直接成为市场上的商品,开采挖掘、运输的劳动不是生产它们的使用价值。
“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理论将矿藏、森林、土地等商品使用价值排斥于商品价值内涵之外,这无疑是《资本论》理论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发生矛盾的关键点和逻辑起点。
其次,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理论,确立唯有产业工人的“活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这种排斥和否认机器生产创造价值的理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理论。详见谬误19。
第三,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理论出发点和目的,就是要将企业家经营管理商品生产的工作排斥于劳动创造价值的范围之外,并确立资本家无偿剥削工人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毫无疑问,这是极其荒谬的观点,至少不能说资本家是“无偿的”占有工人剩余价值。详见谬误20。
第四,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价值的理论,排斥和否认机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即机器生产不创造价值,是劳动价值理论反科学技术的理论基础。详见谬误26、27、29。
第五,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理论,即排斥和否定了科学家劳动创造价值,再三表现了劳动价值理论是反科学技术的经济学理论本质。详见谬误9。
最后,具体劳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理论,将非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劳动排斥在劳动范畴之外,排斥和否定了商业工人劳动创造价值,同样也排斥了金融机构职工劳动创造价值,充分体现了《资本论》理论暗含有以“实物交换”的前提,有力地证明了《资本论》不可能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理论,详见谬误74,76,77。
(湖北省黄冈市陈才天作于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