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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

解析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

2015-1-8

以前的一些“政治问题”,似乎更多的是社会心理学现象,从而不必上升到纲线层面。例如,社会意识形态问题,可能更多的是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的问题。下面是对后者的解析。

第一,  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的思维模式定位:是介于科学知识与艺术之间的思维类型。人类是一个依靠符号系统运行的物种,人的思维意识也因符号体系之规则不同而分为逻辑检验思维、统觉反映思维以及半统觉半实证思维,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属于半统觉半实证思维,既不是纯粹的艺术思维也不是纯粹的科学思维,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半统觉半实证思维。

第二,  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的身心关系定位:人的身心灵是一个系统,即: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生理本能等无条件反射基础上习得的条件反射(如“畏大人”之社会意识来源于怕死)、学习本能基础上习得的操作性条件反射(如学得好不如嫁得好下的“骨干美”社会态度)等行为模式(伴生或前置或滞后地体验贪嗔痴等情绪反应),均属于生理依赖性强的“身心性”关系,而能超越习性与本能的反思批判(以此对应忏悔情感)、助人爱众(爱的情感)、创新创造(高峰体验与空灵体验)则属于“心灵性”关系。科学思维、艺术思维属于灵性,而应激情绪属于生理性状态,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则属介于身体状态与空灵状态之间的身心状态,即:既非“身”亦非“灵”而属于“心”的状态。

第三,  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的阶层视角分类:社会阶层可以从财产、权力的大小来划分,也可以从财产与权力的世袭性机会大小来划分,凡属于权、利很大且世袭性很长的则肯定属于社会顶层,反之,则属于社会底层。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也同样可以这样分类。但是,主流意识则一定属于掌握了权与利的社会高层。底层的意识也可以通过底层天才的奋斗而成为社会意识并反映到主流媒体上来。

第四,  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的功能视角分类:从意识的功能来看,无非利人利己、损人利己以及损己利人、损人不利己等类型,而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则有利人利己的、损人利己等理性状态的,也有损人不利己的不理性状态的,还有损己利人可能理性可能不理性状态的。例如,“空想社会主义”则属于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所以,被历史淘汰;纳粹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损人利己但最终“凡悖而入者必悖而出”遭到彻底失败的报应;只有“科学社会主义”才是利人利己的社会意识,从而能在地球立足并发展。

第五,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的符号形式分类:我认为,划分艺术与科学的依据不在于符号形式,而在于其背后的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与可实证(或可证伪)性的结合特质,一切符号都可以成为科学的信息载体(从达芬奇的画、中国的阴阳鱼与八卦图到相对论的数学演绎)。同样,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均可以借鉴任何符号形式来表现。因此,可以有图画形式、音乐形式、文字形式、数字形式等,可以有诗歌形式、散文形式、论文形式、政策形式、报告形式、法律形式;可以有口碑形式、教科书形式、“地下图书”形式,等等。而且社会意识情形与态度的符号形式会随着社会进行变迁,所以,往往会出现新瓶装旧酒的现象,所以,社会意识的表达者常常自以为是---因为以为其体验是唯一的、其实不过是“阳光之下无有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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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9 10:02:58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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