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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7

交易费用角度下的剩余价值学说——对“资本主义剥削”的重新解释?

摘自周其仁《邓小平做对了哪些事》

没有人指出,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是交易费用为零。马克思在理论上坚持,当资本在“流通领域”雇佣劳力时,双方交易遵循的是等价原则。在这里,一切商品包括劳力商品的价格等于价值,因此就排除了资本对劳力的剥削。奥秘发生在其后:当资本家带着雇来的工人进入工厂的大门以后,通过组织、指挥、命令工人生产出高于其劳力价值的产品;最后,企业主带着这些产品回到商品流通领域,再次通过等价交换而完成剩余价值的实现。

很明白,在上述各个环节,都没有交易费用这回事。不是吗?资本家似乎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发现了顾客及其需求的各种细节,从而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资本家也不费吹灰之力就发现了待雇的劳力和其他生产要素,从而决定以什么价格、什么合约形式雇多少要素;资本家甚至无需付出监督和管理的努力,就可以使团队产品自动大于团队成员个人产品的算术之和。在这个前提下——也仅仅在这个前提下——我们当然同意马克思的意见:“剩余价值”不但是“多余”的,而且还带有道义上不公正的剥削性质。

问题是,真实世界里的交易费用绝不为零。一般如商品和服务的买家与卖家,特殊如资本家与工人,他们之间在市场上的互相发现、订约和履约,都要付出昂贵的费用。交易费用不为零,就既不存在自动的“等价交换”,也不存在不需要经营、监督和管理的经济组织。从这点看,发现市场、协调供求、组织生产等项职能,绝不是“多余的”。资本家们获取的报酬,部分是投资于企业的财务资本的利息,部分是作为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服务回报。至于这些收入的水平高低,是由市场竞争——企业家与企业家的竞争、工人与工人的竞争、商品买家与买家的竞争、以及商品卖家的竞争——决定的。

资本家当然要利用自己的相对稀缺性谋求更高的收益。像任何市场中人一样,资本家也可能在履行合约的过程中,侵犯、损害各相关利益方——其他股东、各种债权人、工人、上下游供应商、产品经销商、甚至顾客——的利益。人们可以用“剥削”之名囊括所有这些侵权行为,但是无论如何,“剥削”并不是资本家的唯一职能,正如可能的假冒伪劣行径并不是商贩的全部职能一样。在真实世界里,人们节约交易费用的行为与增加交易费用的行为——两者皆可图利——经常混杂在一起。究竟哪一种行为主导了经济,取决于现实的约束条件——习俗、道德、法律及法律的实际执行。

那么,究竟怎样对待真实过程里的资本家呢?前苏联模式得出的了一个革命的结论——“消灭资本家,消灭一切剥削”。但是,这样一来,把资本家节约交易费用与组织成本的职能也一并消灭掉了。问题是,交易费用并没有随着资本家的被消灭而消失。社会主义经济仍然面临节约建设成本、生产成本、制度成本和组织成本的严重问题。结果,把资本家打翻在地的社会主义国家,只好由自己来扮演“总资本家”的角色,即用“没有资本家的资产阶级法权”(列宁)来管理国民经济。几十年的实践结果表明,中央计划体制不但运行成本奇高,也并没有完全消灭“剥削”——作为等级制替代产权与市场合约制度的产物,官僚特权替代了资本家的剥削;在“大锅饭”的体制下,多劳不能多得的,天天受到“不多劳却多得”行为的剥削。这个结果应该出乎革命家当初的预料,它当然要被反思。邓小平不允许把重新冒头的民营企业一棍子打下去,坚持多试试、多看看,意在探索把复杂问题分开来处理的路径。前苏联和中国自己的历史教训时刻提醒着中国改革的决策者,为什么社会主义经济非要把资本家连同创业精神、市场判断力、组织和协调生产的能力一起抛弃呢?

邓小平把企业家请回了中国。他执掌中国后不久,就高度肯定了历史上“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容毅仁,并大胆决策划出一笔国有资本交付荣先生全权打理——这开启了“国有资本+企业家”的新经济模式。邓小平还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威,多次对“傻子瓜子”这个事件表态,不准再动用国家机器鲁莽地扼杀民营企业家。这位革命老人一次又一次耐心地问:允许这些企业家的存在,难道真的就危害了社会主义吗?

越来越多的人得出了正确答案。随着企业家的存在被广泛认为是“对的”(right),创业当企业家就再次成为中国人的一项权利(the rights)。改革以来,中国发布了多个政策文件、通过了多部法律,并数度修订宪法,逐渐承认并保护了普通人自由缔约、创办各类企业、按投资要素分配收入的合法权利。据一项权威发布,到2007年底,中国的民营经济约占国民生产总值50%,非农就业的70%,税收的30-40%。这是改革前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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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7 12:19:00
因为不是学术性质的讨论,所以对其中的观点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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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7 14:28:00

 楼主说,“到2007年底,中国的民营经济约占国民生产总值50%,非农就业的70%,税收的30-40%。这是改革前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的”。看来,楼主想用这个数字说明民营经济存在的必要性。这是非常荒唐的论证方法。试想,如果政府不允许民营经济存在,那么,国有经济一定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0%,非农就业的100%,税收的100%。这些数字更高啊,按照楼主的逻辑分析,是不是应该扼杀民营经济呢。显然,替私有制辩护,不能从这个角度上辩护。

    楼主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前苏联与资本主义社会比较,当然能得出公有制不如私有制的结论。难道这个结论就是楼主替资本家或民营经济辩护的理由吗?别忘了,楼主还没看到纯公有制市场经济是什么样啊,现在就替资本家歌功颂德,是不是早了点啊?

    楼主只因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有错误,就得出与马克思唱反调的结论。别忘了,反对私有制的人不仅仅是马克思。楼主要为资本家歌功颂德,还要研究欧文、傅里叶等许多反对私有制的人的思想。可见,楼主是任重道远啊。 

    在楼主的眼里,似乎只有资本家才有创业精神、市场判断力、组织和协调生产的能力,难道公有制的厂长、经理就没有这些能力了吗?楼主只知道在计划经济时代,公有制的厂长、经理没有这些能力,楼主是怎么知道在纯公有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厂长、经理也没有这些能力的呢? 

     楼主所说的“交易费用绝不为零”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楼主并没带着这个问题真正进入学术领域,看看马克思到底在那一步漏掉了交易费用。由于楼主的观点缺乏学术性质,因此,人们更有理由拒绝接受楼主的观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7 14:30: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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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7 18:14:00
越来越多的人得出了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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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9 15:35:00
以下是引用吴本龙在2008-9-7 14:28:00的发言:

1.  楼主说,“到2007年底,中国的民营经济约占国民生产总值50%,非农就业的70%,税收的30-40%。这是改革前无论如何也不能想象的”。看来,楼主想用这个数字说明民营经济存在的必要性。这是非常荒唐的论证方法。试想,如果政府不允许民营经济存在,那么,国有经济一定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00%,非农就业的100%,税收的100%。这些数字更高啊,按照楼主的逻辑分析,是不是应该扼杀民营经济呢。显然,替私有制辩护,不能从这个角度上辩护。

 2.    楼主用计划经济时代的前苏联与资本主义社会比较,当然能得出公有制不如私有制的结论。难道这个结论就是楼主替资本家或民营经济辩护的理由吗?别忘了,楼主还没看到纯公有制市场经济是什么样啊,现在就替资本家歌功颂德,是不是早了点啊?

  3.   在楼主的眼里,似乎只有资本家才有创业精神、市场判断力、组织和协调生产的能力,难道公有制的厂长、经理就没有这些能力了吗?楼主只知道在计划经济时代,公有制的厂长、经理没有这些能力,楼主是怎么知道在纯公有制市场经济条件下,厂长、经理也没有这些能力的呢? 

    


对于第一点,民营好还是国有好,我不知道。遏制一个让另一个发展,不管结果如何,我还是不知道哪个好。如果两个一起发展,公平竞争,最后胜出是否一定好,还不知道,因为有一开始的基础差异。如果一开始民营从0开始,国有独霸天下,竞争到最后二分天下,我不知道吴先生能得出什么结论?我不知道哪个更好,但人民的选择我相信是正确的。

第二点,纯公有制市场经济问题,我没有见过。你见过不妨给我扫扫盲。

第三点,这就暴露出吴先生对制度经济学的不了解了。制度经济学并没有假定谁一定有什么能力。制度经济学只是解释,你在计划经济下的表现为什么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表现为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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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9 23:01:00
以下是引用zerana在2008-9-9 15:35:00的发言:

对于第一点,民营好还是国有好,我不知道。遏制一个让另一个发展,不管结果如何,我还是不知道哪个好。如果两个一起发展,公平竞争,最后胜出是否一定好,还不知道,因为有一开始的基础差异。如果一开始民营从0开始,国有独霸天下,竞争到最后二分天下,我不知道吴先生能得出什么结论?我不知道哪个更好,但人民的选择我相信是正确的。

第二点,纯公有制市场经济问题,我没有见过。你见过不妨给我扫扫盲。

第三点,这就暴露出吴先生对制度经济学的不了解了。制度经济学并没有假定谁一定有什么能力。制度经济学只是解释,你在计划经济下的表现为什么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表现为什么不同。

  一、你说民营经济从0开始,国有独霸天下,竞争到最后二分天下。我且问你,二分天下是公平竞争的结果吗?我国的私人企业是在法制不健全的年代诞生的,它们一开始就有行贿的方便条件。而国有企业在国家的财务制度监督下,根本就没有行贿的资金。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收受私人企业的贿赂后,纷纷把利润率大的工程给了私人企业,把利润率小的工程安排给了国有企业。这能算公平竞争吗?当年的私人企业几乎不纳税,而国有企业却负担55%的所得税。伴随着一路不公平的竞争,私营企业越来越大。腐败官员的家人、亲戚、朋友也纷纷加入这个行列,瓜分国有企业的订单。再后来,就是企业改制,许多国有企业竟然能被挣工资的厂长,经理出资买断。这些企业的产值也划归民营企业的产值了,这就是竞争到最后二分天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你真的不知道那个更好吗?其实你想说私有制更好。当然,这是你的认识问题。但你说这是人民的选择,这就是妖言惑众了。你看见过这方面的民意调查了吗?中国要走什么道路,什么时候问过人民了?

  二、纯公有制市场经济根本就没有试验过,我上哪见过?邓小平在1979年11月会见美国和加拿大客人时,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设想,这个设想就是纯公有制市场经济。

  三、我确实没研究过制度经济学,但是,这不影响我对私有制的看法。因为研究经济学离不开经济制度,马克思、傅里叶、欧文没听说过制度经济学的提法,照样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斯密、萨伊、李嘉图也没听说过制度经济学,照样拥护资本主义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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