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论证过程中的循环论证
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商品》第一节中的原话:“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
”
其实,马克思的论证的问题,这里就已经开始了:“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能表现为一个等同的东西?这样的话出自于研究者之口,简直就是一种对大众智商的侮辱。不同的交换价值,作为同一种商品的相对价值形态的各种不同的商品如何能表现为一个等同的东西,这个东西是什么?是具体真实存在的东西,还是虚构出来的,想象中的实际不存在的东西。是表面等同的东西,还是背后等同的东西?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表示为一夸特的小麦或者相同的货币数量比如500英镑似乎还能说得过去,但要表示为小麦之外的其他东西,那就真的无法让正常人理解了!而即使是背后有相同的东西,也需要仔细的论证,不随口一说,就能成立的!
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能表示为什么?其实马克思早就有答案了,那就是相同的劳动量。马克思一直是在为证明他的劳动价值论而做着各种论证,其实,他不是去探索自己的假设的正确与否,而是为了自己的结论千方百计寻找证据!
而既然,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因此,才会有了A物=B物这样的价值公式。这个公式本身就不是在比较A物和B物本身以及比较A物和B物的价值量,而是在比较A物和B物背后的哪个等同的东西。
我们可以这样来梳理马克思的思路,“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
马克思的这段话,没什么问题,但是我们要明白,马克思在这里比较的是不同的商品的价值量,一夸特小麦之所以能换来那么多的东西,其实,首先,只是它们的价值量(价格货币数量)相等!因为,这是经济现象,任何研究均要从现象开始,而不是一开始就是在比较商品背后的东西相等。
既然是价值量相等,那么,价值公式就应该写成:A物的价值量=B物的价值量。而要把价值公式这样写,(这样写完全符合经济生活的实际,价值量还可以写成价格。),那么,下面,马克思要考虑的问题,就应该是,A物和B物的价值量(价格)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影响二者价值量的因素有哪些?什么是商品的价格和价值等等,这些问题,而要考虑这些问题,尤其是考虑商品的价值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一点很重要。马克思也很清楚!
那么,“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的这个东西,是不是商品背后的等同的东西呢?这需要论证,而假如由“A物的价值量=B物的价值量”这个公式出发,(这才是真正的由现象到本质的论证过程,从表面的东西揭示出其本质的过程)马克思论证出了两个商品背后有相同的东西,那么,他的劳动价值论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但,马克思并不是从A物的价值量=B物的价值量开始他的论证的,“A物的价值量=B物的价值量 “这个价值公式,被马克思写成了“A物=B物”。这样一来,马克思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问题的答案,和 “A物的价值量=B物的价值量”这个公式带来的问题和问题的答案,就完全不一样了!
而通过“A物=B物”论证出来的商品背后有相同的东西,和由“A物的价值量=B物的价值量”这个公式出发,(这才是真正的由现象到本质的论证过程,从表面的东西揭示出其本质的过程)论证出了两个商品背后有相同的东西,是完全不一样的论证过程!
好了,A物=B物?A物怎么能在表面上=B物呢?就如马克思自己所说:“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而这样 的论证,其实,我们知道,在马克思提出价值公式前,在说本段话以前,就已经论证过了:“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
让我们再次看看马克思的原文:“某种一定量的商品,例如一夸特小麦,同x量鞋油或y量绸缎或z量金等等交换,总之,按各种极不相同的比例同别的商品交换。因此,小麦有许多种交换价值,而不是只有一种。既然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都是一夸特小麦的交换价值,那末,x量鞋油、y量绸缎、z量金等等就必定是能够互相代替的或同样大的交换价值。由此可见,第一,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等同的东西。第二,交换价值只能是可以与它相区别的某种内容的表现方式,“表现形式”。
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1夸特小麦=a?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
请问,以上的两段话,以这样的先后次序说出来,不是循环论证是什么呢?
当然,我们还可以分析出,马克思在这里不仅使用了循环论证,同时也在偷梁换柱,因为,他把本来该写为 A物的价值量=B物的价值量 的价值公式,写成了 A物=B物,因为这样一来,他就能指出,两种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本身如何相等呢?“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相等的是什么?相等的是其背后的劳动量!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马克思似乎可以不顾基本逻辑,甚至可以偷梁换柱,而这样的千疮百孔的论证过程如何能得出正确的科学的结论?
草作于2105年5月3日晚 于从吾庐